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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同步实践教学”模式、理念的提出和坚持,推动知识教学实践教学在法治人才培养中同步进行,推动实践教学全程化、实体化、常态化贯穿于法治人才培养的始终;推动社会优势资源与高校资源的整合,探索全方位、无缝式衔接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实现知识教学实践教学、职业教学与伦理教学、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法学院校与实务单位四维立体同步的嵌入式、交互式、贯通式实践教学体系。同步实践教学模式、理念的提出和坚持,同时解决了当前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三个核心问题:一是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的建立和运行;二是法学教育中知识教学实践教学的关系重新定位;三是从一个侧面回答法治人才培养中“教什么”和“怎么教”的问题。

  • 标签: 法治人才培养 实践教学 依法治国 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 高等教育
  • 简介:法律基础课程是高校思想道德修养理论课程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高校大一新生必修的公共课程,也是大学生获得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教学中,其理论教学内容繁杂;实践教学教学计划中虽有体现,但教师依然需要在有限的课时内完成课本中法律基础的理论教学,从而不得不忽视法律实践的环节。教学理念、内容、形式、手段、考核等需要改革创新,本文针对高校法律基础课程理论与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期有助于法律基础教学的改革与完善。

  • 标签: 法律基础理论与实践 现状 改革策略
  • 简介:现代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的功利化趋势日益明显,对法律专业学生在法理造诣和法律技术上有着等质的要求。精通法律技术并能够运用法律技术服务于社会,是社会衡量和取舍法律人才的基本标准。这决定了法律技术培养在法律专业教育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并制约着整个法律专业教育过程。法学教育应当围绕着培养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这一中心来进行。而为了适应培养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需要,我们有必要对我国法学教育的机制和模式进行改革。

  • 标签: 法律技术 实践能力 法学教育
  • 简介:中国法社会学课程设置历史较短,目前可供选用的法社会学教材也存在着种类少、内容不充分以及未反映最新研究成果等问题。通过对英美法社会学课程安排的考察和借鉴,中国本科法社会学教学可以进行如下创新型的课程安排:首先,使法社会学课程的内容集中在探讨“法律”与“社会”的性质、范围及其关系上。其次,发展一种足以统领已有理论的视角。再次,确定课程目标是帮助学生培养对法律问题所反映的更广阔的社会事务和人生问题的洞察力。最后,依托现实中重要的法律现象组织课程内容。

  • 标签: 法社会学 教学 课程安排
  • 简介:教学原则,是教学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和总结,是教学规律的具体体现和直接反映,每一门学科所特有的内容和特点,决定了每一门学科都有它特定的教学规律和原则。根据教学的一般规律、《国际经济法》课程的学科特点、教学要求以及学生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自己的教学感受与体会,拟提出《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八大基本原则,以求有意识、理性地指导该课程教学活动,为实现《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服务。

  • 标签: 教学原则 教学目标 教学规律
  • 简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实现教学管理目的、检验教学目标是否实现的一种手段。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有其特定的目的、意义、评价方式、评价标准,评价实施结果处理必须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减少乃至消除评价工作中的心理干扰。

  • 标签: 高校 教学质量评价 心理干扰 教师 主评者 被评者
  • 简介:侦查专业学生往往实践动手的能力不够强,应加强侦查专业实践教学,强化学生实践动手和技能的培养:一是必须适当运用案例讲课,精心组织课堂案例讨论和音像教学;二是大幅度增加专业课实验、实习课时,增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增设综合模拟训练课,增强学生综合实战能力。

  • 标签: 侦查专业 实践性教学 模拟教学 操作能力 实战能力
  • 简介:不同的人由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以及立场、观点、知识水平等不同,会形成不同的警察意识。通过强化《公安学基础理论》教学,使学生摒弃错误的警察意识,树立正确的警察意识。

  • 标签: 警察意识 从警动机 公安学基础理论
  • 简介: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家法治建设需要,培养理论和实践能力兼备的法律人才,在婚姻家庭法学的教学过程中可以建立"课内+课外"多元性实践实训教学模式,并通过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不断对该模式进行优化,提高人才培养的效果。

  • 标签: 应用型法律人才 实践实训教学模式 优化
  • 简介:本文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提出如何通过对学生直接兴趣与稳定兴趣的培养来调动、保持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与热情,从而产生持久的促进作用。

  • 标签: 直接兴趣 稳定兴趣 培养
  • 简介:法律概念与自然科学概念至少存在两个方面区别:法律概念具有"实践性",自然科学概念具有"理论性";大部分法律概念具有"类同性",大部分自然科学概念具有"相同性"。"实践性"构成了法律概念的本体论特征,"类同性"构成了法律概念的逻辑特征。因此,法律概念具有自身的实践逻辑。兰戴尔最先提倡的案例教学法是建立在一种有缺陷的法律科学构想基础上的。法律概念的实践逻辑构成案例教学法的理论基础。

  • 标签: 法律概念 实践逻辑 解释 类推 案例教学法
  • 简介:<正>为挖掘人才培养单位国家计划外的办学潜力,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加快培养人才,促进四化建设,近年来各地签订了大批人才培养合同,如代培中专生、大学生、研究生合同等,但由于该合同情况较复杂,加之又无法律上的依据,合同签订单位往往各自为政,所签合同亦无固定的格式,带来某些混乱现象。最突出的是有些人才委托培养单位只注意与培养单位签订合同,而忽视与被培养人签订合同。由于被培养人没有合同的约束,一旦被培养人翻悔,就会给委托培养单位造成一定损失,并使委托培养单位与培养

  • 标签: 培养人才 培养单位 签订合同 委托培养 人才培养 高等教育
  • 简介:《经济法原理》是经济法专业课程中的一门基础理论课,经济法在我国近十来年的法律发展过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而对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则与其地位很不相称,这个矛盾势必使教师在如何讲授《经济法原理》这一课程时面临着相当大的困难。作为新出现的法律部门的经济法,无论在实践上或是在理论研究上,至今未能使人对其达到共同的认识,这就使得教师不能不在有限的课时与繁多的内容上作出的抉择。要尽可能地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经济法这一社会现象的运动规律,指导他们今后对部门经济法课程的学习,一个比较恰当的《经济法原理》课程体系就不能不使任课教师在备课和讲授过程中认真加以考虑。一个比较恰当的课程体系,应当是内在逻辑统一、和谐的体系。

  • 标签: 经济法 课程体系 调整对象 课程体系结构 法律部门 行政法
  • 简介:关于我国大学法学课程之演进,可分三个时期叙述。第一个时期为民国成立以前,第二个时期为国民政府成立以前,第三个时期为国民政府成立以后以迄于最近。一、民国成立以前清末废科举,设学校。同治元年,设同文馆于北京。

  • 标签: 法学课程 演进 大学 政府成立 同治元年 废科举
  • 简介:课程建设是高校教学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课程建设需要良好的教学条件和优秀的师资队伍,提高质量意识、加强科学研究是课程建设的必然选择。就公安院校来看,课程建设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安教育效益有决定性作用。公安院校的课程建设与其它高校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有待继续努力。

  • 标签: 公安院校 课程建设 重点课程 指标体系
  • 简介: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柴振国教授、包霎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刘远博士等同志共同撰写的《新刑法的理论与实践》一书。由中国物资出版社出版了。全书60余万字,是一部以新刑法为对象的探索刑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新作,是青年学者研究新刑法重要学术成果。新刑法典的颁布掀起了学者们研究新刑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高潮,作为青年学者敢于在理论与实践上写出自己的观点是难能可贵的,《新刑法理论与实践》一书有自己突出的特点:首先,该书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阐明理论,强调实践。在阐明理论问题上,作者除了介绍该理论的通说之外,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强调实践方面作者做了大胆的尝试,该书突出实践,坚持理论为实践服务的基本方向。该书用大量篇

  • 标签: 理论与实践 新刑法 打击经济犯罪 既遂与未遂 新刑法典 控制说
  • 简介:此次教育部厘定大学法学院标准课程,审核不厌求详,手续非常郑重,先由该部征求全国法学教授对于大学课程之意见,再由该部主管司通函各大学法学院,征集对于整理课程之具体意见及方案,然后草拟大学法学院各学系课程整理办法草案与各学系必修及选修科目表草案,聘请国内法学专家审查。本文系作者应教部之请,审查大学法律学系必修及选修科目表草案之意见书。同时于教部所拟定之法学院共同必修科目表(现已修正颁行),亦连带发表意见于前。

  • 标签: 大学课程 法律学系 标准 厘定 检讨 选修科目
  • 简介:法律职业化与司法现代化,同为现代性理论语境中的两个紧密关联的法律历史实践范畴,均为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两个特定现象,现代性理论是两者的共同理论语境,法制现代化运动是两者的社会历史实践背景。对于两者关系之理论内涵及相互关系的把握,极有必要从对现代性概念这一理论范畴和法制现代化概念这一实践范畴进行简约阐释的路径入手。

  • 标签: 法制现代化 法律职业化 司法现代化 背景 历史实践 理论范畴
  • 简介:无罪推定,历来都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点内容,也是专家、学者们争论的热点之一。尤其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实施,关于无罪推定的争论也愈发激烈,各种观点亦层出不穷。本文不想介入此间争论,只想从无罪推定和刑事诉讼的关系这个角度上,来谈一谈在实践操作中应如何把握无罪推定这一基本原则。一无罪推定浅析无罪推定,是指任何人在未经法院合法、有效判决以前,应推定其无罪。它所强调的是,任何一个人必须要有确凿、充分的证据,且经法院合法、有效的判决才可确认为罪犯。所谓"确凿"、"充分",是指能证明犯罪的证据要有完全的证明能力,真正符合刑事证据的运用规则。所谓"合法"、"有效",是指审判活动不仅要合乎实体法的规定,又要

  • 标签: 无罪推定原则 被告人 刑事诉讼模式 犯罪嫌疑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