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18 个结果
  • 简介: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并设定了以手段为重要内容的“非法方法”判断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非法证据排除设立之目的在于规范司法行为和办案程序,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以“非法方法”作为非法言词证据的判断标准并不能够满足该制度之目的与要求,应当以程序合法为前提、自白规则为要素、人权保障为主线,综合进行。

  • 标签: 非法言词证据 认定标准 程序合法 自白 人权保障
  • 简介:2010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两者简称“两个证据规定”)。2012年3月14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基本保留了“两个证据规定”的相关内容,并将非法证据排除扩展到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

  • 标签: 非法言词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非法证据排除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审查起诉阶段
  • 简介:英美法系国家的传闻法则原则上排斥传闻证据的适用,只有符合例外情形时才允许采纳传闻证据。大陆法系国家的直接言词原则要求法官亲自参与审判,不得以间接的证据方法代替直接的证据方法,除非符合法定的例外情形。传闻法则与直接言词原则虽因法律传统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两者所欲达成的目的一致,并非对立的概念。我国由于既没有确立传闻法则,又没有规定直接言词原则,导致言词证据的证据能力不受规制,传闻证据大行其道。这样既侵犯了被告方的诉讼权利,又不利于案件真实地发现。为此,我国宜确立传闻法则,但同时应借鉴直接言词原则的成功经验。

  • 标签: 传闻法则 直接言词原则 传闻证据 言词证据
  • 简介: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于“如何采用行政机关收集的言词证据”这一内容的规定,与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了冲突,笔者根据自己的一点认识,结合自己多年在公安禁毒一线办案的经验,以毒品案件为视角,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

  • 标签: 言词证据 行政机关的特殊性 实践做法
  • 简介:《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1条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笔者认为,随着法律法规的更新完善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安人员在看守所内非法取证的可能性会越来越小,而入所前公安人员是否有非法获取言词证据的嫌疑,将成为检察机关审查的重点。但司法实践中,对入所前言词证据进行审查,尚存在诸多现实困难,公、检两机关需共同努力、积极应对。

  • 标签: 言词证据 审查 公安人员 检察机关 非法证据 刑事案件
  • 简介:贿赂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辩解未必导致合理的怀疑。法院应当视被告人举证责任的履行程度而定,根据证据法上经验规则审查来判断辩解的可信度。定罪须排除合理怀疑是指案件总体结论上的唯一性,而并非要求所有的犯罪构成要素均达到准确无疑问。如果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将提升贿赂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证明力,更有利于法院综合判断言词证据的证明力。沉默权制度与犯罪率、追诉率、定罪率无必然因果关系,沉默权是讯问法治化的标志之一,制定刚性规则来为侦查机关划定合法与违法讯问的界限,更有利于侦查程序的法治化转型。在贿赂犯罪等特定案件的审理程序中,设置英美式的陪审团制不仅可以减缓公诉机关、法院的司法证明风险,也促使贿赂犯罪被告人慎重权衡是否认罪认罚从宽。

  • 标签: 排除合理怀疑 言词证据 自由心证 沉默权 陪审团
  • 简介: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美英对抗式诉讼制度的一些要素,确立了我国刑事审判中的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为建立完善我国刑事审判制度尤其是证据制度,深入讨论坚持实行直接言词原则的重大意义、坚持实行直接言词原则的法律根据、实行直接言词原则的现状、坚持实行直接言词原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 标签: 直接言词原则 刑事审判制度 刑事诉讼法 问题及对策 诉讼制度 直接原则
  • 简介:"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突破"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模式,侦查、起诉活动围绕庭审展开,强调审判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过程中的核心地位.直接言词证据原则要求审判人员亲历庭审整个过程,充分给予控辩双方质证空间,帮助其高效快捷掌握案件的事实和争议焦点,其贯彻实施能有效推进司法制度改革的进程.通过完善法官全程参与庭审规则、证人出庭作证规则、庭审笔录制度、弱化审判委员会裁判职权四个方面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直接言词证据原则贯彻实施.

  • 标签: 以审判为中心 直接言词证据原则 庭审实质化 保障途径
  • 简介:定安县通用的方言俗称“海南话”,是定安本地居民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文化载体,定安县法院青年干警80%以上听不懂、不会讲海南话。作为基层法院一线法官,不懂当地方言极大影响了案件审理、调解的效果。自2015年以来,定安县法院立足辖区实际,通过系统的海南话方言培训考核,引导年轻干警特别是非琼籍干警学说海南话,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密切联系群众。

  • 标签: 基层法院 考核效果 海南话 定安县 方言 培训
  • 简介:2017年6月两高三部出台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对重复性供述进行了界定,并确立了原则加例外的排除模式,然而此种例外模式能否准确涵盖不正当讯问与重复性供述之间所有的阻断因素则不无疑问。因此,从司法实例出发,研究影响被询问人重复性供述任意性的因素,并通过两岸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比较,以完善重复性供述排除规则,对防范冤错案无疑是有所裨益。

  • 标签: 重复性供述 证据能力 因果关系 阻断 台湾地区
  • 简介:法律英语作为众多专用英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与日常英语相比,更为复杂和专业。不同种类的英语在进行翻译时都会遵循不同的翻译原则,法律英语翻译时亦需要遵守特殊的翻译原则。文章通过案例分析,对其翻译原则与翻译方法进行分析。针对法律英语的词汇特征,文章提出了直译、意译和增减词法等翻译方法,以期为同类英语翻译提供借鉴和参考。

  • 标签: 法律英语 词汇特征 翻译方法
  • 简介:随着中央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旧有诉讼模式下刑事书面言词证据被滥用的状况再次为各方聚焦。当前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书面言词证据存在生效要件的随意化、效力规则的单一化、效力增强措施乏善可陈等问题。解决之道是构建三层筛选式的生效要件体系,并辅以公诉人交叉介入、制作全景式笔录等效力增强措施,实现对刑事书面言词证据的效力规范,以充分迎应庭审中心化、实质化的改革趋势。

  • 标签: 书面言词证据 证据效力 法务比较 规则构建
  • 简介:文章根据高职学生词汇的学习情况,分析高职学生词汇学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借助课堂教学训练学生词汇学习策略的方法。

  • 标签: 策略 英语词汇 培养
  • 简介:《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规定的域名投诉得到支持需要满足的第一个条件为:“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即要求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混淆性相似,易造成公众的误认。对于独创性的臆造标志而言,判断是否混淆性近似比较容易,也比较明确。但是,对于以通用词汇为主要识别部分的域名是否会与第三人(在特定案件程序中应为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最主要的是商标和企业名称)产生混淆的问题,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认定结果。

  • 标签: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近似 词汇 通用 企业名称 民事权益
  • 简介:在当前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直接言词原则的落实虽然是庭审方式改革的内容,却对检察机关的证据审查模式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考察目前审前证据审查模式对落实直接言词原则的制约及成因,对于提高刑事诉讼的整体水平,推动法治的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直接言词原则 审查模式 诈骗案件 发回重审 证据 样本
  • 简介:反垄断法的实施政策性很强,各国在反垄断法实施的过程中对于垄断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的认定,不仅直接取决于成文法中对于基本概念的明确界定,而且还依赖于实施部门在具体案件中根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判断。探讨反垄断法中一些核心词汇如经营者(行为主体)、实质性限制竞争以及违反公共利益等的界定,对于正确理解和实施反垄断法具有重要意义。日本的经验表明,经营者的范围应该注重行为而非主体性质,限制竞争行为不能只看形式而应该关注行为产生之后果;违反公共利益的抽象概念在反垄断法中应有具体判断标准。

  • 标签: 反垄断法 实施 界定 限制
  • 简介:在审查有关禁止同业竞争者使用其商标时,需要对同业竞争者是否具有攀附他人现有商誉的主观恶意进行认定,而有关攀附恶意的认定一直都是困扰司法审判实践的难题。作者围绕“老黄记”字号与“黄家”注册商标是否构成攀附恶意问题入手,对攀附恶意认定路径进行了详细分析,并说明了在攀附恶意认定过程中推定制度的重要性。作者认为,从防止混淆商品出处、禁止恶意攀附的立法目的出发,对于字号在字形、读音上虽有差距,但方言读音近似,在相关公众中仍能造成混淆可能的,应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 标签: 商标专用权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开封市 餐饮服务 字号 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