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国务院提出的议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99年吕月对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其后,国务烷发布了《关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简称《国务院实施办法》)。为贯彻(国务院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简称《总局征收办法》。为了便于广大读者和市民的了解,本刊特以问答形式就有关文件的主要精神向大家作一介绍。关于纳税人、征收范围问题问: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是古是一个单独的税种或税目?其纳税义务人如何确定?答:在现行税法应税项目第七项中明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扩大有效内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务院决定1998年增发1000亿元的国债,并将其中的一部分国债资金转贷给省级人民政府,用于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鉴于发行专项国债是国家运用积极财政政策刺激有效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一项重大宏观调控措施,用于转贷的专项国债属于财政资金,不同于银行信贷资金,经国务院批准,对1998年及以后年度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管业税。请遵照执行。(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1999年吕月19日征财税率[1999〕14号文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扩大有效内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务院决定1998年增发1000亿元的国债,并将其中的一部分国债资金转贷给省级人民政府,用于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鉴于发行专项国债是国家运用积极财政政策刺激有效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一项重大宏观调控措施,用于转贷的专项国债属于财政资金,不同于银行信贷资金,经国务院批准,对1998年及以后年度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请遵照执行。[备注:晋财税字(1999)33号通知九月二日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简介:2016年3月10日财税〔2016〕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投资者取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的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有关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