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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以市场方式完善环境污染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其实质就是建立并完善社会化、市场化的环境污染风险分担机制,在全国已初步建立起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情况下,尤为必要。这样一套机制,注重综合发挥责任保险、保险经纪、人民调解、合理赔偿、风险管理五个方面的功能与作用,强调"保、调、赔、防、管、法"联合应用,要求在法治框架下和轨道上把这五个方面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影响这套机制成败的因素包括人的因素、市场因素、业务因素、政策因素和法制因素。鉴于此,须围绕这些因素解决相关问题。

  • 标签: 环境污染 纠纷解决 责任保险 保险经纪 人民调解 合理赔偿
  • 简介:明确法的保护对象是法学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活动的重要前提,环境法的保护对象是环境法学的基础性概念,更是环境立法和环境保护实践的重要指引。本文在探讨法的保护对象之一般理论的基础上,展开对于环境法这一具体领域法的保护对象的研究,整理出了界定环境法保护对象的五条标准。在考察国外环境法保护对象的立法模式,并检视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关于保护对象立法中所存问题之基础上,结合五条界定标准,对《环境保护法》第2条的完善提出了法律因应建议。

  • 标签: 环境法 保护对象 界定标准
  • 简介: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合理与否关系到环境法目的的实现和环境诉讼程序价值的发挥。但传统举证责任分配理论对环境诉讼而言具有不适应性。因此,两大法系对环境诉讼都发展了举证责任分配理论。通过比较考察发现,环境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应当按照公平正义原则,结合环境诉讼的特点,从举证难易程度、环境立法宗旨、平等保护和环境侵权纠纷的多样性等因素来综合衡量。相比之下,我国环境案件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规则还存在诸多缺陷,因此应规定较为开放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原则。

  • 标签: 环境侵权民事诉讼 举证责任分配 比较研究
  • 简介:我国环境法基本制度的总体评价和未来走向●中山大学法律系李挚萍一、我国环境法基本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我国环境保护起步晚,直到70年代末才受到一定的重视并逐步展开。面对污染已经相当严重,而刚从文革十年浩劫中走出来的中国,国力不强,百废待兴的历史背景,我们不可...

  • 标签: 建设项目 环境法 环境影响评价 总量控制 排污许可证制度 集中控制
  • 简介:本文分析了加入WTO给中国环保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总结了WTO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与实践及相关的国际条约,比较评价中国《环境保护法》,最后提出完善该法的立法建议。

  • 标签: WTO 《环境保护法》 修改
  • 简介:环境民事公诉是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一种司法救济形式。目前我国并无具体的环境民事公诉的规定,而环境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使各地检察机关和环保行政机关开始进行环境民事公诉的探索。这些探索获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也遇到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梳理和解决,很可能会使环境民事公诉陷入困境。解决这些问题的核心是通过立法明确环境民事公诉的适格原告和诉权行使条件。检察机关、环保行政机关都具有提起环境民事公诉的诉讼资格,但考虑到我国司法权、行政权配置的状况和环境司法的要求,两者在诉权行使的顺位和要求上是有区别的。

  • 标签: 环境民事公诉 适格原告 检察机关 环保行政机关
  • 简介:当前,我国政策与立法及地方规范性文件实际上是大力提倡公权力主导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模式,对社会力量融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秉持谨慎态度,法院职权主义适度强化,需要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能动,未来的走向是,促使私人执法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模式从理想走向现实。如何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组织与能力的建设,是一个值得思考的现实问题。转变环境司法理念,强化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保护理念,合理平衡生态利益与物质利益的关系,强化环保法官独立性,改良环保法官考核制度,提高审判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建立法官与专家陪审员相结合的组织模式,建立环境案件专家咨询制度,因地制宜设置和调整环保司法组织,适时建立生态环保法院,比目前机械的设置环境审判组织的所谓环境司法专门化要内容丰富得多。

  • 标签: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司法模式 司法组织
  • 简介:户县人常委会张阅农主任带领秦岭生态保护区环境“四乱”第二督查小组部分成员对第二片区石井镇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组一行深入到包抓的第二片区听取了石井镇关于辖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四乱”整治情况汇报。随后,

  • 标签: 生态保护区 生态环境 常委会 秦岭 督查 户县
  • 简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孕育和发展,近年来城市集贸市场建设迅猛发展,初步形成了种类繁多、颇具规模的市场体系,促进了商品流通,成为城市经济生活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部分.以广州市荔湾区为例,辖区共有各类集贸市场81个,其中影响大、有相当规模的有12个,市场购销两旺,成交总额共14.1亿元.在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治安问题日趋严峻,极大地影响着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对新形势下如何搞好集贸市场治安工作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本文试图从荔湾区集贸市场治安现状这一侧面,就城市集贸市场系统化治安管理作一初步探讨.本文所探讨的集贸市场系统化治安管理是指把系统科学原理应用到集贸市场治安管理中,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管理机制,促进集贸市场整体有序发展.

  • 标签: 集贸市场 治安管理 系统化 治安问题 大型集贸市场 市场管理
  • 简介:在诸多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案中,碳金融是一种正在实践中的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解决方案,它能够从碳投融资、碳排放权交易和碳银行贷款等多方面支持生态城市建设。而生态城市碳金融地方性立法的先行先试又为生态城市碳金融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在全国范围内的碳金融立法奠定了基础。鉴于生态城市碳金融地方性立法先行先试所具备的可行性和良好的预期效果,应加快在生态城市试点区制定《碳金融促进条例》、建立生态城市碳银行、进行碳金融衍生产品制度的创新试验等,对生态城市的碳金融地方性立法作大胆尝试。

  • 标签: 生态城市 碳金融 地方性立法 先试先行
  • 简介:从分析京津冀城市安全面临的四大挑战出发,探讨了警务挑战背后的警务格局,提出了警务治理逻辑转型和警务供给改革的思考方案,最后为警务社会化服务京津冀城市安全建设提出建议。由"安全民心"缺失展开,指出了传统警务"围墙治理"和单主体治理的问题,提出了开放治理和双主体治理的理念,倡导增加警务社会供给,推动新型警务社会化建设。警务社会化服务京津冀城市安全建设建议包括:构建统一的警务社会化市场,以项目制推动警务社会化合作开展,建立统一的警务社会化职业标准,构建合法规范的竞争运行机制和建设与公安机关良好关系。

  • 标签: 警务社会化 京津冀 城市安全 社会治理
  • 简介:2009年10月27日,应浙江省法学会的邀请,广东省法学会、珠海市法学会、湛江市海洋大学的代表参加了在我国美丽、富饶的舟山群岛举行的首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该论坛就我国海洋法律制度、区域海洋环境的法律治理问题、我国港15设施权属问题、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律保障制度、实现海洋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我省湛江市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建廷教授荣获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

  • 标签: 海洋经济发展 论坛 沿海城市 法治 可持续开发利用 法律保障制度
  • 简介:上市公司在突发环境事件时.要依据证券法律的规定发布重大事件的临时报告。然而.我国现行证券法律中的重大事件并没有明确涵盖到突发环境事件,而且以价格敏感性作为衡量突发环境事件重大性的判断标准在实践中常陷入困境。因此,必须考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特殊性.一方面.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概念与分类引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重大性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强化证监会与环保部关于突发环境事件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合作监管.

  • 标签: 突发环境事件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 重大性
  • 简介:<正>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公报强调:“必须继续坚持对外开放的方针,积极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更有成效地扩展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要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就法律方面来说,当前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的法律环境。本文拟从现状分析入手,试就这个问题谈些思考或探索性的意见。一、对我国外商投资法律环境现状的宏观评价对于我国外商投资法律环境的现状,中外学者以及其他有关方面的人士都曾经作过各种不同的评价,褒贬不一。概括起来,大致可以归纳为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两种类

  • 标签: 投资法律环境 外商投资企业 法律素质 外商投资立法 法律法规 涉外经济法律
  • 简介:发展是指系统稳态之间的转换过程与结果评价。“协同发展”不同于“和谐发展”。“经济-科技-社会-环境-法律”系统协同发展涉及三项复杂控制因素:国家控制下利用市场机制、协同发展的动态复杂控制、法系统组织化协同。这三项因素之间的协同是一项多因素动态复杂控制工程。必须建立综合集成协同发展的决策支持体系,实现决策方式科学化转变。

  • 标签: 协同发展 自由度 复杂性 综合集成协同发展决策支持体系
  • 简介:《地方组织法》与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规定不一致,其效力位阶可以根据《立法法》得以确定。从宪法体系解释的角度看,在我国现行宪法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的职权规定中,环境保护事项应在该宪法规范的射程之内。有关立法事实也为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正当性提供了依据。因此,在现行法体系中,乡镇人民政府应该具有环境保护职权。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有效行使,还面临很多体制障碍,需要构建和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

  • 标签: 乡镇人民政府 职权 法规范 环境保护
  • 简介:单边主义是国际环境保护中的重要现象,其危害是容易推行环境霸权、破坏国际合作.单边主义对促进国际环境法权利义务的产生和国际环境法的执行也有积极作用.单边主义的实行有其社会根源、法律根据和学理支持.中国应当通过多边合作反对单边主义环境霸权,同时,也要合理行使自救权意义上的环境单边主义.

  • 标签: 单边主义 霸权 国际环境法 行使 法权 权利义务
  • 简介:西部地区是中国相对落后的不发达地区,其不仅存在滞后于东南沿海各省区经济发展水平的现状及相当数量的贫困人口,而且存在严重影响甚至制约经济发展的不利的自然环境条件。尽管我们认识到西部大开发应以生态建设为基础,避免走边污染治理的老路,实现跨越式发展。但西部地区将要面临的诸多来自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压力却迫使我们必须以谨慎的态度对待西部大开发中的环境问题。因为一方面西部发展中需要解决现已存在的生态失调和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并要随时准备解决大开发中所出现的新的环境问题。另一方面西部还面临我国整体现存环境问题乃至于全球共有的环境问题的威胁。环境污染转嫁的成因及趋势,我国立法现状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我国加入WTO均迫切要求西部必须尽快建立完整的法律保障机制以控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环境污染转嫁,防止“生态环境侵略”和“生态殖民”现象的出现。

  • 标签: 中国 西部地区 环境污染转嫁 污染控制 环境保护法 量化管理
  • 简介: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整体恶化趋势显著,导致由此引发的因环境抗争而引起的邻避型环境群体性事件频繁爆发。邻避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主要由以下三个要素构成,即三方利益相关者在环境风险认知上的冲突、公民环境权遭受侵犯以及政府治理中的合法性危机。由此提出的治理路径应当包括如下三方面,即通过塑造新型合作的风险沟通关系,形成对环境风险的一致认识;设置形式多样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民环境权利免遭侵害;建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

  • 标签: 邻避冲突 环境群体性事件 风险沟通 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