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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作为警察,应对来自职业的心理应激是一件很必要的事情,但现实中警察的应对方法往往是个人的,单一的,临时的,非专业的.因此针对预备警官,从微观--个体、中观--校园、宏观--社会三大层面阐述了如何应对职业心理应激,经过这种合作途径才能真正优化我们警察的素质,提高警察服务社会的质量.

  • 标签: 公安专业学生 心理应激 应对体系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在德日刑法中,根据三阶的犯罪论体系,行为通常只要具备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就成立犯罪,就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而对行为的量没有要求,即不存在罪量要素的规定。[1]与此同时,我国刑事立法上却采用了特色鲜明的罪量规定,比如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丢失枪支不报罪中的'造成严重后果',以及滥用职权罪中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关于数额的规定。陈兴良教授指出:'数额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为常见的罪量要素。'[2]

  • 标签: 中的定位 体系中的 数额阶层
  • 简介:4月14日至15日,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对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要求。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出席会议并讲话。曹建明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牢记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职责,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反腐、用法防腐,更好地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更大贡献。

  • 标签: 曹建明 party 機關 日至 DISCIPLINES CAMPAIGN
  • 简介: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门职责。重庆正加快新农村建设及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实施的步伐。立足实际,严格履职,勇于担当,为重庆的社会经济发展服好务,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之责。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治人于未病,防患于未然。重庆检察机关心系百姓,护佑民生,深入开展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紧盯涉农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确保国家涉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 标签: 职务犯罪 检察机关 预防 乡村 防腐 法律监督机关
  • 简介:H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故事',本质上是科制风险治理问题。通过个案可以深化对科组织行动逻辑的理解:当遭遇治理风险,其会主动建构风险;面对风险信息处理困境,促发自我保护机制;对于专业的风险评估,心理矛盾;在风险的分配上,倾向于风险转移和规避。责任追究的不合理,不仅会将其风险规避的行动逻辑推向极端,也可能迫于压力在具体个案中胡乱问责。治理目标的置换和相应治理技术的开发,可能进一步导致基层治理的'内卷化'。在当下中国的制度和社会环境中,该问题具有普遍性意义。基层组织往往将风险转移、规避置于治理目标的突出位置,导致治理技术的异化,使风险冲击更加不可控。因而,需要建构综合性的治理框架,嵌入法制系统,增强科体制面对风险冲击的灵活性和回应能力。

  • 标签: 风险 科层制 基层治理 法制
  • 简介:当前,中国刑法学界正在就犯罪构成理论改革的问题进行着激烈的争论。然而,一些刑法学者内心深处的政治情感影响着其理论立场。德国犯罪三阶论的产生和发展弥漫着令人心痛的政治悲情。其他犯罪构成理论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同样充满着政治悲歌。在社会保护和人权保障的共同刑法理念下,犯罪构成理论是中性的理论分析工具。因此,在犯罪构成理论争论中应淡化其政治出身,主要应从逻辑性和实用性等技术层面上讨论各种犯罪构成的优劣,并创建、移植或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犯罪构成理论。

  • 标签: 德国 犯罪三阶层论 犯罪构成 政治 悲情
  • 简介:占有系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状态,乃我国台湾地区一向见解。然而学界对于占有得否受侵权行为法之保护、其请求权基础为何等问题,尚无定论。“台湾民法典”第184条第1款后段所保护之法益系权利或利益,故只须证明“占有”系一种利益(法律所保护之私人利益)即有适用之可能;第184条第2款所称之“法律”系以保护私人利益为限;第184条第1款前段所称之权利尽管须为一项绝对权,然就根本而言,该项权利须有某项公示手段。

  • 标签: 占有 侵权责任 请求权基础
  • 简介:德日犯罪论三阶体系在其理论多元化的背后存在实定法背景。三阶犯罪论体系在司法运行中自觉修正了其理论预设中的逻辑错误,呈现出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的实质化与违法、责任要件弱化与空洞化的局面,从而使得该体系与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基本模式呈现趋同的趋势。基于对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司法运行状态的实证考察,我国刑法理论与实践最需要借鉴的是德日刑法的解释论而非体系论。

  • 标签: 三阶层犯罪论体系 犯罪构成 构成要件
  • 简介:<正>犯罪论体系是刑法知识的主轴,主要是关于犯罪成立条件的体系化知识。刑法中虽然规定了犯罪概念,揭示了犯罪的形式特征,从而为司法机关认定犯罪提供了一定标准,但是犯罪概念本身还比较抽象,无法为法官提供定罪的明确标准。因此犯罪概念还必须转化为犯罪论体系,从而使法官能按照犯罪论体系的逻辑框架来认定犯罪。[1]因此犯罪论体系是一种定罪的思维方法和操作规程。德国的犯罪论体系虽然经过了古典的犯罪论体系、新古典的犯罪论体系、目的主义的犯罪论体系以及目的理性的犯罪论体系这四个阶段的发展[2],但是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的三阶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违法性 犯罪概念 有责性 认定犯罪 客观判断
  • 简介: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项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专门的法律文件,它在强调打击腐败犯罪的同时,更强调对腐败犯罪实施综合预防战略.设立专章,对预防腐败的措施作了系统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将对构建和完善我国反腐败预防法律机制产生深远的影响.

  • 标签: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腐败犯罪 法律机制 预防措施 国际 健全
  • 简介:<正>一、讨论背景:体系意识与问题意识犯罪构成理论是"刑法学理论按照一定的体系对刑法规定的犯罪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系统归纳和分类的结果"[1],其重要性毋庸置疑。中国刑法学界对犯罪构成理论的争议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起初涉及的多为一些微观的问题[2],至90年代这种争论有了宏观性和体系性。[3]进入21世纪以来,对犯罪论体系的探讨上升至前所未有的热度,阶层犯罪论不仅对我国刑法学通说和教学研究提出了正面的挑战[4],也为司法部门所瞩目。[5]通过数十年来理论的探索与积淀,三阶犯罪论已然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故意杀人 刑法学理论 犯罪构成理论 违法性 中国刑法学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标签: 最高人民检察院 预防腐败体系 建立健全 实施纲要 印发 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