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什么是行为法学行为法学是近几年在中国兴起的新的一门法学学科。所谓行为法学,简而言之,就是主要从行为的角度来研究法律问题的科学。它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变革法学方法论为起点,立足人的行为和社会形态去研究法学,为建立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开拓进取。其特征是:(一)坚持以人、人的行为、人的行为的规律为中心,把人的法需求、法动机、法心理和法行为,法行为原则与结果,合法行为模式的设定与选择,个体行为、群体行为、职务行为的法律激励与调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改造与矫正,法资源的配置与取舍,以及法治目标的行为导向等等,作为考察法学和法制建设问题的入门向导,进而获得对法的一般理论和法运动
简介:2003年开始试点、2008年全面推广实施的农村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以实现“耕者有其山”的目标。作为全国最早实施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福建省和江西省在开展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艰辛的探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这两个省在改革过程中,致使有的农村地区出现了林权过度集中和部分林农失山失地的现象.由此引发了许多类型的林权纠纷。林权纠纷多发的原因既与林权制度变迁和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设计失误有关,也与农民的林权主体意识觉醒及林权升值有关。在林权纠纷中,农民通过各种规范和“非规范”的抗争方式来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