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 要:随着当今我国 社会快速的发展, 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也 越来越快。关于水各方面的问题也 随之产生,越来的越突出,比如 水环境恶化、水资源短缺、城市化水灾害等等问题,这关系到人民的生活,人们对其是 越来越关注,尤其 是水利从农村逐渐的往 城市中涌入 。在新的社会的环境下 ,城市水利规划有了新的变化, 思路越来越多、 越来越广,同时 也制定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 水利规划相关 工作,传统的水利规划 已经变得落后,慢慢的会消失, 被现代水利而 取代。然而, 为了做好 城市水利建设,更好的 促进城市水利与经济社会协调的 发展 ,更好的 实现人与自然之间 的和谐相处,对 城市水利规划在 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 分析以及 研究是很有必要 的 。
简介:吸收损失法是2008年欧盟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提出的一种区分权益工具与债务工具的方法。通过规范研究方法,论述了吸收损失法的由来、损失的定义与分类、吸收损失法的应用以及吸收损失法与义务法的区别。研究发现,该方法以金融工具是否吸收损失作为区分标准,将主体发生损失时就要分担损失的工具划分为权益工具,不分担损失的工具划分为债务工具。权益工具是剩余权益的工具,被看作是有条件的,而债务工具是法律所有权的工具,被看作是无条件的;主体发生损失时会影响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但不会降低其持续经营主体的要求权。这种区分法虽然能解决简单金融工具的划分问题,具有易于理解与容易操作的特征,但在一些复杂工具如存在或有结算条款的工具中会出现分类上的障碍,且不能合理解释发行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为什么要确认为负债。并且,吸收损失法模糊了会计要素的定义,与其他会计准则之间不具有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