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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案例中呈现的同案不同判及其司法逻辑规则引发的现实困境,主要缘于"房地一体"下房屋可以继承与宅基地使用权不得继承之间的冲突与妥协。目前学界提出的法定租赁权和集体赎买方案均无法有效解决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困境。而在宅基地居住保障功能蜕变、农民住房财产权转让与抵押的语境中,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及宅基地开发权价值凸显的推动下,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具有正当性。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实现,既需将宅基地使用权主体由户内流动的集体成员改造为宅基地使用权申请人或受让人、将期限改为与集体成员身份解绑的固定期限,又应明确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的无偿性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继承人应否支付使用费无关,也不宜剥夺非本集体成员继承权。

  • 标签: 宅基地使用权 继承 集体成员 房地一体
  • 简介:法治的本质是对公权力的规制,而这样的规制必然要求权力者在有所作为的基础上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当下我国法治建设已经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制度与规则。这些规则既为法治建设提供了衡量标准,同样也为警察权法治化指标体系构建提供了参照。基于此,警察权法治化指标体系的制度性构造既需要通过制度的数字进行量化;也需要通过制度建设的法定权限和程序、施行时间、有效期等指标进行质的权衡;更需要在完善警察权法治化指标的考评制度、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的基础上,跟进配套负面清单制度、公民权利清单制度,形成一股强劲的制度合力,从而助推警察权力法治化指标制度牢固建立和顺利实行。

  • 标签: 警察权法治化 指标体系 制度构造
  • 简介:考虑到生态系统的自然法则属性,以及国家与人类共同利益的和谐统一,周边国家不应一直固守传统国际法所依赖的以"国家为中心"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但囿于条约的模糊性,主体加入的选择性,调整对象的广泛性,实施机制的羸弱性,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现有国际立法和区域合作文件并不能真实、充分回应南海海域所面临的渔业资源枯竭和生态环境恶化的风险。而现有渔业合作模式也并非为南海区域的最佳选择。基于大海洋生态系统的《南海渔业协定》,融合了中国的主导性,区域的特定性,主体的多边性以及协定的约束性,通过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和务实开放的姿态来探索区域合作。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渔业合作 大海洋生态系统 《南海渔业协定》 南海渔业委员会
  • 简介:智能互联网时代网络犯罪伦理治理的问题可被归咎于“自治”功能的不足。就网络伦理子系统对网络犯罪的治理而言,呈现出封闭化、提前化和工具化等新特征。然而随着网络犯罪风险的增多与伦理治理进程的演进,其“自治”功能产生了诸多网络负外部性,其后果直接影响到网络犯罪治理的实效性和合理性,也将从根基上消解伦理自治的合法性基础。鉴于此,从卢曼“系统功能分化”的理论视角看,高效治理网络犯罪的伦理制度路径应是,提升网络伦理的自治能力,加快自我合理性进程的推进;严格拿捏网络伦理自治的内部限度,避免向权力主义寻租;积极探索“准则、市场、代码、法律”各自作用的法治边界,以利于多系统治理格局的形成。

  • 标签: 网络犯罪 伦理治理 自治 功能 负外部性
  • 简介:由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传统的形成开始于不同时期,前者的经验主义固有特色与大陆法的逻辑理性基本认知方法产生了根本的差异,为此,要理解英美财产法,就不能直接以英美人的方式去解读英美法,而必须尝试着用大陆法系的方法先作出一个初步的解读。本文就此提出了一个包括框架结构、突出特征以及作为其基础的规范类型和适用办法的英美财产法基本构造:英美财产法以普通法所有权与衡平所有权的双重所有权为框架结构,表现出以实物对象为中心的基本特征,对这些表象背后的支撑,则是它的法律裁判规则(legalrule)载体形式,从而能够采用关系类推和具体比较的办法实现法律的实施。

  • 标签: 比较法 英美财产法 基本构造 英美法系
  • 简介:摘要:水文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方面的研究主要是对地质的结构进行探索,将其地质结构、形态进行深入的挖掘研究,从而使相关地质中的矿石资源更好的服务于国家的工程建设当中,为国家的基础工程建设事业起到推动的作用,因此水文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的研究工作在国家的经济建设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本文主要分析水文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的地质构造

  • 标签: 水文工程地质 环境地质 地质构造研究
  • 简介:《物权法》上过于简略的规定使得土地立体开发中私人间权利义务关系纠缠不清,应分析、检讨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的确定、土地所有权人的分层设立规则、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再利用方式三大问题.形成土地立体开发私法制度的基本框架。首先。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应通过登记制度予以确定,《物权法》出台前未登记垂直范围的,当事人可凭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司法裁决等申请登记.否则视为没有限制。然后,土地所有权人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则应包括权利范围不得重叠、已有物权人不享有同意权等.同时物权人间利益协调可通过变通适用相邻关系、地役权制度与确立司法介入等方式进行。最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未使用空间的利用问题上,基于制度背景、立法现状等考量,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为他人设定用益物权,但其可通过权利的部分转让实现对空间的再利用。

  • 标签: 建设用地使用权 范围界定 设立主体 设立规则
  • 简介:<正>目次一、社会团结:涂尔干的启发与局限二、儒家"活法":中国社会团结的基本事实三、儒学义理:中国传统社会团结的原教旨四、"龙种"变"跳蚤":儒学义理的流变之路一、社会团结:涂尔干的启发与局限作为舶来的理念、原则、规范系统与社会团结(SocialSolidarity)生态,③现代法治要成为本土秩序的有机构造者,它必须面对并回应中国既有的社会团结生态。人是社会团结的动物。亚里士多德称,"城邦出于自然的演化,而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凡人由于本性或由于偶然而不归属于任何城邦的,他如果不是一

  • 标签: 儒家传统 城邦生活 涂尔干 政治动物 法社会学 埃利希
  • 简介:东南亚恐怖主义的形成有其特殊条件,是多种矛盾层累式构造的结果。东南亚各国历史上复杂的政治经济结构、族群社会结构带来的社会矛盾和族群矛盾构成了东南亚恐怖主义的基座。伊斯兰复兴运动衍生的极端伊斯兰意识形态以及基地组织在东南亚的扩散和“演进”成为东南亚恐怖主义成长的关键因素。美国发动的全球反恐战争给穆斯林带来选择困境,爱好和平的穆斯林同样需要抵制西方社会对伊斯兰教“污名化”的侵袭,反而为极端组织的成长提供了生命力。因为情势的不同,东南亚各国的反恐陷入集体行动的困境,固化了层累式构造的矛盾,影响了反恐行动与反恐合作。

  • 标签: 恐怖主义 东南亚 层累构造 集体行动困境
  • 简介:物权法作为调整主体对客体的财产支配关系的法律,是人们从事社会经济活动、取得或让与财产及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最基本的法律规则。作为与债和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等相对应的法律制度,物权法历来就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我国,自建国以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们不仅在法理上否认了物权学说,

  • 标签: 物权法 财产 法律规则 合同法 法理 侵权行为法
  • 简介:诉讼模式的演变,揭示了审判对象只有在趋于理性的诉讼结构之中才可能获得合理而有效的规定。在相对合理的三角结构刑事诉讼中,没有起诉,就没有审判对象,审判对象与起诉范围保持同一性。辩护范围与审判对象具有同一性,审判对象集中展现于庭审,却规约着整个诉讼活动过程,审判对象与诉讼构造发生巧妙的相互规定、相互作用。寻求认识一种反思性的刑事诉讼,将侦查行为合法性问题自然纳入审判对象,显示了审判对象范畴在不断走向合理的诉讼构造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张力以及诉讼构造发展的方向。中国的刑事诉讼当务之急是要好好地运用审判对象在诉讼构造中生成与发生作用的原理,合理地改造我们的诉讼构造,有效规范审判对象存在与发生作用的程序问题。

  • 标签: 审判对象 诉讼构造 相对合理 相互规定
  • 简介:行政诉讼类型构造意指根据特定标准对行政诉讼中的诉所进行的分类而形成的诉讼种类及其相互关系,其目的在于实现对民众权利严密而有效的司法保护。在自由法治国家时代,基于行政任务的单一性和行政行为形式论的影响,形成了撤销诉讼一体主义的行政诉讼格局。在社会法治国家时代,基于行政任务的多样性和行政过程论的影响,诉讼类型表现出多样化、细密化的发展趋势,行政诉讼类型构造才得以真正兴起。对行政诉讼类型构造概念及背景的阐释,有助于形成基本的理论共识,进而为相关制度的设计奠定坚实的基础。

  • 标签: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类型 自由法治国家时代 社会法治国家时代
  • 简介: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为农民集体,但从传统民法学角度来看,农民“集体”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故应立足于我国所处的时空环境,依照民事主体的内涵对其进行充实,使其符合民事主体的特性。从我国民事主体制度来看,农民集体明显不属于自然人和国家,同时也与非法人团体的制度属性相悖。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制度环境和发展趋势出发,对农民集体予以法人制改造是一条现实路径。而将其以股份合作社法人的形式进行构造不仅具有历史基础、宪法依据和现实经验,且对相关制度的完善尤其具有优势。

  • 标签: 农民集体 土地所有权 民事主体 股份合作社
  • 简介:侦查指挥构造的目的决定了侦查指挥构造的自由价值的实现方式的特殊性,侦查指挥构造的秩序价值又是如何实现的呢,侦查指挥构造中主要是通过1定的侦查强制措施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1定的自由限制

  • 标签: 侦查指挥 刑事诉讼制度 制度改革
  • 简介:诉之利益处于实体与程序的交错地带,是指根据当事人具体的诉讼请求,来判断做出判决的必要性以及判决结果的实效性.[1]确认之诉具有特殊地位,其诉之利益需要单独进行考察.在我国目前二元诉讼构造的枢架下,诉之利益的定位存在错误,忽视确认之诉的特殊地位.本文以诉讼构造为角度出发,重点考察确认诉讼中的诉之利益,能够使其获得新的生机.

  • 标签: 诉讼构造 确认之诉 诉之利益
  • 简介: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在于农业产业协同发展、城乡资源要素对接对流。通过农地经营权信托和农产品消费信托的复合构造,将京津具有优势的资金、技术、市场等资源优势有效对接河北优势的农地和劳动力资源,不仅优化农业要素资源配置,亦连接生产和消费、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但是作为制度创新,既有立法对其付之阙如,当务之急是夯实法律根基,着眼于信托财产登记、受托人风险保障和激励机制等制度构建。

  • 标签: 农地经营权信托 农产品消费信托 农业产业协同发展
  • 简介:将专业性、预测性与行政判断余地理所当然地联系起来,不仅忽视了行政判断余地在风险行政领域的形成脉络、理论基础和具体构造,还可能导致行政判断余地在我国的盲目扩张,对行政法治的建构具有较大的危害性。以德国核能法为例,行政判断余地的基础在于功能法正当原则、规范调整对象的特点和行政权的功能优势。从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属性或行政事务的类型(诸如专业性决定或预测性决定)出发建构判断余地,忽略了行政判断余地成立背后的基本权利保护、行政决定的特点、行政决定作出的构造等因素。对行政判断余地的考察应建构一种综合衡量的对话模式,方能避免行政判断余地理论的空洞化,这对我国环境法与科技法等领域的司法审查皆具重要意义。

  • 标签: 核能规制 行政判断余地 行政裁量 司法审查
  • 简介:积极一般预防理论着力法律忠诚意识的培养,强调规范有效性的确证,申彰秩序信赖的稳定预期,致力社会同一性的维系,力图通过刑法规范的明文宣示和刑罚适用的惩罚教育,导引守法善行,贬抑违规恶径,实现规范认同。然而,积极一般预防以刑罚的强制惩戒作为教育公众遵循刑法,学习守法善行的手段,又不可能彻底撇离威慑,陷入威慑与认同的正当性纷扰之中;积极一般预防以法忠诚意识的训练为内容,而未能触及规范本身的善恶性质甄别,陷入忠诚恶法的正当性危机;积极一般预防凸显刑罚惩戒对公众规范意识的唤醒,抨击威慑刑对人的工具利用,无从实质改变积极一般预防将人作为预防公众犯罪的工具性效用,陷入工具正当性的困境之中。因此,刑法的知识转型需要对积极一般预防理论保持应有的警醒与反思。

  • 标签: 积极一般预防 刑罚正当性 理论构造 规范意识
  • 简介:<正>译者按:本文"DersubjektiveTatbestandimVerbrechensaufbau.ZugleicheineKritikderLehrevonderobjektivenZurechnung"是作者为祝贺"受高度评价的波恩同事雅各布斯(Jakobs)教授2007年7月26日七十寿辰"而作,选自《戈尔特达默刑法档案》

  • 标签: 违反义务 违法性 正当化事由 霍尼 法益保护 法益侵害
  • 简介:“权力清单”的制定和实施已经成为我国法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实践,并已取得一定的成效。基于权责一致的基本原则,“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权力清单制度。权力清单的功能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即对行政机关的约束功能和对行政相对人的引导功能,这是权力清单功能的一体两面。而权力清单不仅仅在内容上,更应当在构造上紧扣这两个功能的实现,从目前省级政府权力清单的实践来看,在实现上述两大功能上仍存在着差距与不足:“责任清单”的设置方式尚不明确、缺失权力清单的必备要素、权力清单的针对性和创造性不足、既有成果没有得到建制化、权力清单体现政府职权厘清的成果不力。要通过明确“责任清单”的设置方式、补齐权力清单的必备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规范权力清单的构造、完整体现政府职权厘清成果等途径来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的构造,以充分实现权力清单的功能,满足法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目标。

  • 标签: 权力清单 构造 法治政府 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