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量刑程序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点所在,作为与庭审程序改革的衔接程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应得到制度化推行。推行量刑建议制度的关键点在于对检察机关行使量刑建议权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进行分析。以证明其权力行使的正当性。从理论上看,量刑建议权的本质是公诉权,检察机关行使量刑建议权是履行其本质职责.并非与审判机关“抢权”.行使量刑建议权有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从法律依据上看,检察机关行使量刑建议权既有宪法依据,又有刑事诉讼法依据,因此,行使量刑建议权只是对法律的正确理解和使用.而非超越现有法律框架的“司法创新”。在此前提下.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行使的探索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将会对这种制度的建立提供必要的实践支撑。
简介:在领导体制的改革中,如何从制度上保证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是当前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岳联国、梁权两同志就这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我们认为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是国家体制范围内的问题。所谓实行双重领导,就是既受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又受当地人大和人大常委的领导;所谓垂直领导,就是只受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而不受当地人大和人大常委的领导。在这两种情况下,各级检察院的党组织都必须受当地党委的领导,不因实行垂直领导而有所改变。因此要解决目前存在的以党代法、以言代法的问题,主要是贯彻党政分工的原则,同时在国家体制上也需要有相应的组织保证。这些问题应当如何解决,我们希望展开广泛深入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