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1989年4月4日,全国人大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这一法律奠定了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基础,也是新中国法制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但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毕竟尚属初创阶段,许多方面还很不完善。对我国和其他国家的行政诉讼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不仅可以从中发现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特色,而且可以借鉴他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合理之处,以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目前世界上行政诉讼制度比较发达的是西方国家,即以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和以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本文主要就中国和法、美、英等主要西方国家的行政诉讼制度进行粗略的比较研究。
简介:在我国法学研究中,法律方法、法学研究方法、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等概念经常被混淆。文章通过比较法律方法与法学研究方法、法律方法与美国的法律方法课程、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等概念及其所对应的研究领域,阐明我国的法律方法研究,与世界各国法学界与法律界所关注的法律方法,都是围绕法律人实施法律的工作技艺与思想方法而展开的,重点是研究和探讨法律实施中的各种有效且有益的具体制度与思想方式,这一特点决定了它不同于更为宏观的法学研究方法与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同时,由于我国开展法律方法研究迫切需要解决的是与我国法律实施相关的问题,因此,我国的特殊性,决定了我国有关法律方法的研究,主要是针对我国法治建设所面临的具体问题,故而,又不同于美国的法律方法课程。正是在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中,展现出法律方法研究独特的价值。
简介:比较广告作为公众了解商品或商家的重要渠道,在商业宣传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界定是否构成比较广告时,应着重考虑“比较”的含义:比较的对象、比较的方式以及比较的意图。比较广告的本质属性使其更容易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这也是比较广告早期被广泛禁止的主要原因。随着经济贸易的发展,竞争政策的目标从以保护商标权人利益为重心逐渐转向追求自由竞争和提高消费者福利。自美国承认比较广告以后,欧盟也逐渐放松了对比较广告的规制,但在对主要以虚假陈述或引人误解型、利用他人商誉型和商誉诋毁型三类可能不正当的比较广告的具体规制上,美国与欧盟差异明显。借鉴美国与欧盟的立法、判例经验,有助于重新认识并规制我国的比较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