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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律拟制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技术,具有虚构性和决断性两大特征,可以避免立法上不必要的绕路和适用上论证的困难。在法治国背景下,法律拟制只能是立法拟制,不包括司法拟制。现代立法中通常采用"视为""以……论""依照……定罪处罚"等具有扩张性的表述方式规定法律拟制,但仅仅通过形式判断,还不能揭示其规范内涵。为了区分法律拟制、其他拟制以及类型化的立法,应当从规范意义上理解法律拟制,并通过规范目的划定能够等同评价的构成要件的存在范围。

  • 标签: 法律拟制 司法拟制 类型化 规范构造
  • 简介:从英国的制定法和判例法来看,尽职抗辩起着限制严格责任犯罪适用的重要功能。随着过错推定在相对严格责任犯罪中的确立,被告人证明自己实施合理的预防措施和履行职责义务成为对抗控诉的辩护理由。法院申请尽职抗辨调查是维护被告人权利的重要手段,并不违反无罪推定的原则。中国刑法在单位犯罪中引入尽职抗辩是将职员的罪行区别于单位行为的可行方法。

  • 标签: 尽职抗辩 严格责任 英国刑法
  • 简介:刑期折抵是刑罚裁量过程中的重要制度,是准确执行刑罚的基本前提。刑期折抵是将先行羁押等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换算、抵销特定刑罚的量刑制度,其逻辑关系可表述为"D=T-f(t)"。从制度的价值构造来看,刑期折抵融人权保障与制度衔接的功能于一体,彰显了现代刑法的人性关怀。刑期折抵作为一种能够充分地衔接刑事程序法和实体法、刑事司法和执行的制度,其价值也应被充分肯定。刑期折抵以人权保障的根本价值,并为羁押措施提供救济途径,其重要价值必须肯定;但刑期折抵制度也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其自身也存在着相对局限性,无法完全消除羁押措施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只有在理论层面上认识到刑期折抵的价值构造,并熟练掌握刑期折抵的制度逻辑,审判人员才能避免在量刑过程中出现差错。由于羁押措施自身的风险导致刑期折抵也存在其制度局限性,所以减少非必要的羁押措施的适用是克服局限性的根本途径。

  • 标签: 刑期折抵 制度逻辑 价值构造 局限性
  • 简介:公证人需要怎样的知识构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18条明确规定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故而公证员应当具备法律知识。公证人需要怎样的知识构造这个问题似乎迎刃而解,而且答案是“法定的”。然而,这个“法定答案”是否是最优答案?

  • 标签: 法律知识 公证人 构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司法考试 第18条
  • 简介:在全球化传播时代,中国的声音已经遍布世界,而如何让世界不仅仅听到我们的声音,并且理解和认同中国的见解,是当下需要我们每个人思考和解决的当务之急.内知国情,外知世界,向世界说明中国.

  • 标签: 中国 话语体系 国际 构造 传播时代 全球化
  • 简介:事后受贿中的事前职务行为并非受贿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因为理论上认为受贿罪中的利用职务之便针对的并不是收受财物的行为,尽管事后受贿行为在主观方面不具有典型受贿罪的故意

  • 标签: 事后受贿 受贿定性 定性行为
  • 简介:任意的诉讼担当是对传统当事人确定理论的突破,我国现行法对其的规定较为零散,范围过于狭窄,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究其原因,是因为受到传统当事人确定理论、律师代理制度及诉讼费用制度等限制因素的影响。德日台等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以选定当事人制度和团体诉讼为中心,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任意的诉讼担当体系。我国应在完善当事人确定理论的基础上.以代表人诉讼为中心,引入团体诉讼制度,适当扩大任意诉讼担当的适用范围,重构我国任意诉讼担当的理论体系。

  • 标签: 任意的诉讼担当 当事人适格 团体诉讼 代表人诉讼
  • 简介:商标权司法救济适用的原则,从"混淆"转变为"淡化"。商标权利的基础也相应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变化为商标自身商业价值的保护。现行商标法规则将消费者权益因素,从支撑商标权利的权利构造中部分排除,替换为更加简单直接的"投入/产出"结构。这使得商标权利的保护,同商标自身功能产生了背离。这是当前商标法律制度背后隐藏的,"混淆"与"淡化"两种商标权利结构区分不明确造成的结果。避免这种权利结构含混所造成的权利与功能相悖的理论困境,需要有效协调"混淆"规则和"淡化"原则在个案解释适用时的关系。通过"淡化"原则个案不同层面的谦抑性适用,澄清新旧规则间界线,从而弥合现实案件中商标权利与功能的割裂,走出商标权利结构的理论困境。

  • 标签: 商标权 权利结构 “混淆”原则 “淡化”原则 谦抑适用
  • 简介:文章在引出刑事诉讼构造理论为着眼点,通过对司法令状主义的介绍和分析,论证了司法令状主义在整个刑事诉讼法中的构造中的地位。最后,论证了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决定了不能实施司法令状主义。

  • 标签: 刑事诉讼构造 司法令状主义 结构矛盾
  • 简介:传统智慧财产虽承受着儒家文化与道家文化双重负面评价,被视为末道小技,难登大雅之堂,但这并不意味着传统文化中智慧财产之缺席或不发达。本文于还原历史之前提下,比较中西文化异同,探究传统智慧财产之主体分类并解析其内在价值理念与法权设计,力图为今时之知识产权立法、司法提供有益借鉴。

  • 标签: 传统智慧财产 主体类型 价值诉求 法权构造
  • 简介:传统大陆法系法官所奉行的演绎推理下的三段论思维模式面对简单案件是有效的,但是在疑难案件的审理中,由于三段论推理所要求的逻辑严密性,普适性的法律规则难以保证三段论推理中大前提的"真理性",因此需要对三段论的思维模式进行改造,在法律适用中区分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在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的互动中,推动法律适用的进程,从而保证判决的公正性.

  • 标签: 思维模式 民事法律适用 法律解释 案件事实 大陆法系 法官
  • 简介:行政行为的主体要件是行政行为构成要件的核心内容,其具有使行政主体由抽象变为具体、使行政行为有根有源、使行政法中体和用统一、使行政法学范畴相互连接的价值。然而我国行政行为主体要件理论还存在不少空缺,如没有对行政行为主体要件内涵进行合理界定、没有阐释行政行为主体要件的理论基础、没有对行政行为主体要件作理论构设、没有对行政行为主体要件的理论作进一步推演等。为此,我们选择了行政行为主体要件的法律内涵、与其他构成要件的关系等问题作了一个粗略的拓展分析。

  • 标签: 行政行为 主体要件 理论构设
  • 简介:近现代及当代民法对于是否于民法典之始设立总则编,存在罗马式编纂体例与德国式编纂体例的迥异立场。设置民法典总则编既有缺点,也有优点。因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的民事法律行为是私法领域最高程度的提取公因式的结果,所以我国以意思表示为中心概念,经由多层次的抽象化过程而建构民法(私法)总则,是适宜的、恰当的,由此应对我国现今积极制定民法总则给予肯定性评价。民法总则立法是我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的前置性工作。目前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民法总则(草案)》尽管结构体系简洁、清晰、明了,但仍缺少对一些重要事项如民事权利的行使的限制、民事义务、戏谑行为、隐藏行为及无效行为的转换等的规定。另外,该《民法总则(草案)》不启用“法律行为”概念而仍然使用“民事法律行为”一语,以及未能依据现今新时代的特点与急剧变迁的社会生活而启用“错误”概念,却依旧使用“重大误解”的概念及规则体系等,均值得斟酌并加以改进或完善。

  • 标签: 民法典总则编 《民法总则(草案)》 构造 创新 完善
  • 简介:作者认为,中国公司法在实践中存在以下缺陷: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之间区别模糊、国有独资公司定位不当、股份公司之董事会缺少有效约束、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虚拟化以及对关联公司以及公司集团的约束不力.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实有改革有限公司制度以及重新塑造股份公司之董事会与监事会关系的必要.此外,还应当增加对关联公司与公司集团的法律规定.

  • 标签: 中国 公司法 立法完善 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监事会
  • 简介:“环境国家”是顺应生态环境保护实践需要的国家新类型、新形态,其落实需要围绕特定时期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而展开。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看,经历了从“总量控制目标”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历史性转型;我国环境法治正在经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转型,国家义务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方式之一。环境质量改善国家义务在法秩序中的具体实现,需要各个公权力主体采取积极行动,形成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根据当代中国宪法秩序,执政党在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国家义务过程中发挥核心与主导作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采取积极措施,形塑实现环境质量改善国家义务的法律制度体系,以更好地规范、促进国家权力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行使。

  • 标签: 环境质量改善 国家义务 环境国家 党政同责
  • 简介:在财税领域,权力清单日渐盛行,各级财税部门陆续发布财税权力清单。然则,权力清单虽有限权和保权的工具价值,但其法律属性还有疑义,其与财政法定等财税法理尚有差距。基于规范财税权力和保障纳税人权利考虑,极有必要反思当下财税权力清单的制造机理,进而对其进行体系优化。因为财税权力清单的逻辑起点在于限权而非设定权力,本质在于通过规范财税行为达到控制财税权力的目的,让财税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让纳税人"法无禁止即可为"。

  • 标签: 权力清单 财政法定 财税权力
  • 简介:法律规范是因解读和分析法律规范性所形成的法学基本概念,是对法律规范性的表达及其逻辑构造的集中反映和概括。就规范形态而言,法律之中有"命令或禁止"和"允许"两类规范,各具有不同的表达形态和规范意义。法律规范必需规范的适用条件、规范形态以及规范内容三部分构造才能发挥其规范效用。除了规范规定外,法律规制功能的实现还需法律规范之间的应用关联和效力关联。法律规范的体系化是以法律规范为基本单位,法律规范之间的应用关联和效力关联为基本关系所建立的体系,它不同于以法律内容的社会属性及其意义关联为基础所建立的部门法体系。

  • 标签: 法律的规范性 法律规范 应用关联 效力关联 法律体系
  • 简介:我国工作时间基准体系成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已运行20年并未有任何系统修订,难以有效应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长时间工作、无序加班等问题。为此,应当从市场化的劳动关系本质出发,厘清现有工时制度的内在矛盾,界定工作时间的概念内涵,确立工时法制的调整边界,以指导司法裁判。工时基准法制的立法完善应沿袭现有的标准工时规定,细化特殊工时的适用范围并强化保障手段,实现工作时间调整的法治化。

  • 标签: 工作时间 劳动基准 加班 标准工时 劳动弹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