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古代民族法制受到儒家民族观的深远影响。儒家民族观具有华夷有别、大一统、尊王攘夷、用夏变夷和因俗而治等内容。儒家认为华夷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礼乐文明,而夷人在接受了华夏的礼乐文明之后,则可以由夷入华。儒家民族观,其发展变化与适应以儒家为代表的华夏文明相一致。历代王朝制定治边政策时,主要遵循两种原则,一是"用夏变夷",一是"因俗而治",其目的均为实现儒家倡导的"王者无外""华夷一体"的大一统。儒家坚持"天下大同"的家国观,坚持"有教无类",将教化与仁、义、礼相结合,构成儒家民族观的基本要义。历代统治者制定针对汉地与四周少数民族的政策与法制时,都不同程度体现了儒家民族观的思想内涵。
简介:摘要儒家之中,“仁者爱人”带来了人情人伦之美,也带来了相对稳固的社会结构;“克己复礼”、“为政以德”带来了对自我的道德要求和社会的道德规范,也带来了没有守法观念的传统;“中庸”、“和谐”带来了稳定的集体生活,也带来了创新精神和好胜意识的缺乏;“祖先祭拜”、“复古主义”带来了理性与信仰更好的结合,也带来了沉溺千年的“先圣”局限……凡此种种,无论影响好坏,均可以从儒学、从孔子那里找到直接或间接的原因。这至少说明了儒家塑造了中华民族,也塑造了中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