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代伦理学是一种自由之伦理学”。可是,从表面上看,自由与伦理是矛盾的:自由是行为主体的自我决定,其意向性是无限的;而伦理、道德则关涉到行为规范,规范则意味着限制。但当我们把自由划分为精神自由与行为自由两种,我们就会发现,精神自由(意志自由)固然是无限的,但精神自由的真正实现是需要有理由的支撑的,所以精神自由便能够自主地确立伦理规范。而行为自由并不是无限的,所以需要有伦理规范施加的制约,制约的目的最终还是为了更大和更长远的行为自由的实现。一句话,精神自由为了行为自由之故而确立伦理规范,从而对行为自由予以限制,最终以换取更大的行为自由的可能性。于是,自由与伦理学就并不矛盾了,而是和谐地贯通在一起。所谓自由伦理学,便拥有了基于自由的伦理学和为了自由的伦理学这双重涵义。
简介:元伦理学对象可以归结为四大范畴:“价值”、“善”、“应该(包括正当)”和“事实”或所谓“是”。价值是客体事实对于主体的需要——及其经过意识的各种转化形态,如欲望、兴趣、目的等等——的效用。善亦即正价值,是客体事实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主体需要、实现主体欲望、符合主体目的的效用。应该是行为善,是行为事实符合其目的的效用性。正当则是行为的道德善,是行为事实的符合道德目的的效用性。正当、应该和善都是客体事实对于主体需要、欲望、目的的某种效用,都是客体的依赖主体需要、欲望、目的而存在的属性,因而都属于价值范畴;反之,事实或“是”,则是价值的对立范畴,是客体的不依赖主体的需要、欲望、目的而独立存在的属性。事实与价值构成客体的全部外延而与主体相对立;主体及其需要、欲望和目的既不是价值也不是事实,而是联接二者的中介物。
简介:宗教伦理学旨在研究宗教伦理关系及其准则的一门科学,它的基本内容主要探讨宗教中的伦理盟约、伦理教导、伦理法律以及因违背这些规则所犯下的伦理罪行。这种学说与聂珍钊教授的文学伦理学学说有很多相同之处,尤其是在用宗教伦理学研究文学的时候。卡夫卡的小说,具有浓厚的宗教伦理和文学伦理的氛围。卡夫卡对犹太教的弃绝,使他成为了大地上的异乡人。正是这种弃绝上帝后所处的孤独生存境况,使他比同时代的西方人,对"上帝之死"后的现代西方人在精神和灵魂上无家可归的孤独感、恐惧感和绝望感有更深切的感受。因此,在卡夫卡的小说中,主人公对人类失去的精神家园的渴求和寻找更加急迫。在卡夫卡看来,现代西方人的孤独、恐惧和漂泊,根本原因在于违背了上帝的伦理盟约,并犯下了以通奸和弃绝上帝为代表的伦理原罪。
简介:费希特伦理学在西方哲学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从费希特哲学的内部看,他的伦理学说是以知识学为原则从"自我"推演出来的,因而属于知识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且是对知识学基本原理的验证和重要补充;其次,从伦理学的发展史看,费希特伦理学是对康德道德学的继承和发展,它不仅凭借"职责"学说赋予道德法则以实质的内容,克服了康德道德学的形式主义缺陷,而且提出了共同体主义思想以克服康德道德学的个体主义立场,从而标志着近代义务论伦理学向德性伦理学的范式转变;最后,从现代性批判的角度看,费希特的德性伦理学转向意味着他对现代社会中自我封闭的原子式个体的解构和对疏离冷漠的人际关系的批判,并在正义与德性何者优先的争论上主张德性的绝对优先性。
简介:<正>苏联自1985年以来兴起了加速社会—经济发展的改革,改革逐渐波及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触动各种科学,其中包括哲学和伦理学。苏联伦理学界开始对伦理学的状况进行回顾、反思,批判地分析已经取得的成果,思考存在的问题。1986年9月在莫斯科举行了全苏伦理学科学会议。会议是由苏联伦理学学会和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伦理学研究室联合发起的。会议参加者分析了苏联社会的道德状况、伦理学研究的基本趋挚、道德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的问题,研究了伦理学在改革中的任务。1987年在莫斯科由《哲学科学》杂志、哲学研究所伦理学研究室和苏联哲学会的心理调节和自我完善哲学问题组联合召开了园桌会议,讨论了在改革中完善个人的问题。此外,在一些重要刊物,首先是哲学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