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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检察机关的作用不可或缺,而随着《刑诉法》的修改,基层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中简易程序案件占了绝对多数,因此,基层的诉讼制度改革应解决好简易程序的问题。对刑事简易程序的改革我们应着眼于运行模式、主体设置以及庭审模式优化。检察机关内外部的运行模式关系着庭审前侦查工作、强制措施运用、证据审查等全方面的问题;简易程序办案主体的设置,关系到审查起诉工作的主体,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的主体及进行法律监督工作的主体的设置;庭审模式的优化直接关系到建议程序庭审能否达到以审判为中心的效果,均为研究的重点问题。

  • 标签: 检察机关 简易程序 以审判为中心
  • 简介:自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简易程序以来,虽然理论界对该程序褒贬不一,但在实务界却得到广泛运用.面对法院的简易程序审判活动,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进行监督本是应有之义.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几乎毫无作为。在理论界希冀立法机关对简易程序进行大刀阔斧改革的言论甚嚣尘上时.笔者却以为.相较于检察机关对自诉案件简易程序话语权的天然缺失.对公诉案件简易程序的法律监督缺位则是检察机关主动放弃的结果.有鉴于此,在公诉案件简易程序中重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机制似更为可行。

  • 标签: 法律监督机关 简易程序 公诉案件 机制重构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机制
  • 简介:<正>莫兆军案件是由其按照简易程序审理原告李兆兴诉被告张坤石等欠款纠纷一案及其判决后的张坤石夫妇在法院门前双双自杀而引发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年4月28日的"莫兆军无罪"的二审裁定书,令法官行业中的许多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民事案件 二审裁定 独任审判 陪审团制度 法官职业
  • 简介:<正>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14日通过了最新刑诉法修正案,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刑诉法修正案在简易程序上的修改是一大亮点,修改后的简易程序在关注诉讼公正与效率的同时,对检察资源的科学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最新刑诉法修正案规定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简

  • 标签: 刑诉法修改 法律经济学 不出庭 公诉部门 诉讼程序 刑事诉讼法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据《法制日报》报道,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在46名教师诉南阳市规划局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引入庭前调解,成功调处了一起行政纠纷。在法院大量调解工作的基础上,该案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在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原告主动申请撤诉。

  • 标签: 行政诉讼调解 行政纠纷 具体行政行为 性解 行政诉讼法 国家公权
  • 简介:限缩法官的裁量权,增加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及程序权利的价值取向并没有在新民事诉讼法形成统一性以及连贯性。新法赋予当事人简易程序选择权也没有经过严密的立法论证,同时由于该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及审判质量很低等因素必然造成虚置,仅起宣示作用。建立自己责任原则,完善法官的阐明义务,采取不同的收费制度等相关制度,才能使当事人真正拥有简易程序选择权。

  • 标签: 简易程序选择权 宣示作用 审判质量 制度设计 程序转换
  • 简介:一引言20世纪90年代初,为缓解川黔公路綦江段交通拥挤状况,促进綦江经济和社会发展,原四川省重庆市綦江县(简称綦江县)决定修建綦江沱湾大桥。为此,原四川省重庆市计划委员会于1991年11月6日下发重计委固[1991]1064号《关于綦江县沱湾大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同年12月25日,原四川省重庆市规划局发出重规[1991]213号《关于綦江县沱湾大桥工程的定点通知书》。1992年4月2日,原四川省重庆市綦江县建设

  • 标签: 行政诉讼起诉 起诉期限
  • 简介:行政诉讼的司法管辖产生了许多公法上的难题。我们已经看到,许多政府机关管理公共事务(例如,未来的规划,合理利用资源)具有不容许法院判决的特性。这些职能的控制,只能是行政和政治手段方面的事务。政府机关仍有权发放许可证和从事其他管理以调整私人活动,并且发放福利金和向个人征税。当行政和政治管理在这些事务中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时,法律也与此相关,因为它是为决定政府权力的许可范围和个人权利义务这两者服务的。国会规定了行政裁决可以上诉于法庭或者初级法院,那么某个进一步向上级法院的上诉权或求偿权通常是:现今都承认法庭和初级法院应受到更高一级法

  • 标签: 司法管辖 初级法院 上诉权 私人活动 求偿权 行政裁决
  • 简介:行政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都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政证据又称行政执法证据或行政程序证据,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领域中,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而收集、调查和运用的证据;行政诉讼证据则是法院在诉讼中为正确审理行政案件而收集、调查和运用的证据。显然,这是有联系、同时又是属于两个不同范畴的证据。两者之间的联系表现为行政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具有同一性;两者之间的区别则主要表现为运用证据的主体、阶段。目的等方面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利于正确理解我国行政权与审判权的关系,正确理解行政程序行政诉讼程序的关系,从而有利于行政机关和法院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更好地运用证据,尤其是对于法院正确审理行政案件和当

  • 标签: 行政诉讼证据 行政证据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 行政执法程序 证据种类
  • 简介:房屋拆迁关乎公民安生立命之本,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较好的法治素养,严谨的执法意识,正确的执行方法,避免强拆过程中类似9·14山东临沂流血事件的发生。新《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扩大,两种拆迁方式均可被纳入行政诉讼之中,公民权利的司法方式更加强化。另外,司法强拆体系的形成,法院在拆迁的司法审查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进而讨论该类案件中被告认定原则、违法处理方式,建议将强制拆迁的执行权统一至法院,同时强化法院的执行责任。

  • 标签: 房屋拆迁 行政诉讼 司法主导
  • 简介:<正>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整个60年代,是法经济学的初创时期。罗纳德·科斯教授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标志着法经济学的问世。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进入我国法学研究领域并已经开始得到运用,显示了其独有的魅力,但在行政法领域,以此方法进行研究的深度仍不够。其难度在于行政权与行政行为的刚性规定较多,与经济学内在的效率、资源最大化配置等价值追求存有张力。笔者认为,从经济分析方法的角度探讨行政

  • 标签: 经济分析方法 行政相对人 行政行为 行政纠纷 行政案件 行政法领域
  • 简介:一直以来对行政诉讼性质就存在主观诉讼和客观诉讼的争辩。从行政纠纷的多样性、行政诉讼发展规律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强调法院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来看,转变法院职能,从纠纷解决者转向权力监督者,行政诉讼客观化是今后行政诉讼发展的主要走向。2014年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8项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将行政垄断纳入受案范围,确立了反行政垄断诉讼类型。而反行政垄断诉讼背后蕴含的价值追求与具体的审理规则都显现出行政诉讼客观性的特质。由此可得出反行政垄断诉讼客观化的发展现状、瓶颈、契机,其实就是我国行政诉讼客观化发展状况的真实写照。

  • 标签: 行政垄断 客观诉讼 反行政垄断诉讼 禁令判决
  • 简介:行政诉讼法》总则第1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行政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关于检察监督的规定仅有一条,即第64条。该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这一规定,行政诉讼中检察监督的范围非常狭窄,其涉及的监督对象仅仅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其监督方式仅仅包括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对监督手段则更没有具体规定。可见,《行政诉讼法》总则确定的检察监督的基本原则在该法具体条文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因此,修改《行政诉讼法》,增加关于检察监督的具体条文,进一步明确检察监督的对象、方式和手段是非常必要的。就行政诉讼中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而言,可以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 标签: 《行政诉讼法》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监督 审判监督程序 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
  • 简介:(一)民事简易小额诉讼程序的法理基础。很多人在权利受到侵害后难以利用现有诉讼制度;很多简单的案件到法院不能被及时解决,所谓“赢了官司赔了钱”的情形屡见不鲜。欲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探讨,为什么普通诉讼程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为什么要设立专门针对简易、小额事件的程序制度?其法理基础何在?

  • 标签: 民事 小额诉讼程序 法理基础 程序制度 诉讼制度 官司
  • 简介: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了情况判决制度,从十几年的司法适用来看,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存在不少问题,理论上也存在较大争议。然而,情况判决制度与我国现阶段的法治发展状况相契合,有必要继续保留该项制度。在参考域外做法、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完善情况判决制度:严格界定“国家利益”以及“公共利益”,将“个人利益”纳入考量范围,利益衡量时考虑“重大损失”的要求,明确具体的补救方式及期限以及用“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取代“确认违法判决”。

  • 标签: 情况判决 制度构造 规范意旨 检视
  • 简介:<正>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司法实践中,并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随意以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理

  • 标签: 具体行政行为 合法权益 原告资格 行政诉讼制度 其他组织 起诉人
  • 简介:一、行政诉讼诉讼时效的含义一般而言,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权利的有效期限,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当事人则丧失提起诉讼的权利或者请求司法保护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有的是请求保护权利的有效期限,如《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的是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限,如《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我国行政诉讼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法律之所以

  • 标签: 具体行政行为 诉讼时效 起诉期限 当事人 《行政诉讼法》 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