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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自行辩护作为人权保障的一项基本制度装置,贯穿于刑事诉讼始终。然而,实证研究发现,一方面,司法实践中被告人自行辩护能力普遍趋弱,自行辩护权利行使频率偏低,自行辩护内容单一,且自行辩护意见被采纳率偏低,自行辩护权并没有被被告人所充分运用;而另一方面,辩护人尤其辩护律师的存在具有重要性,多数情况下辩护人能为被告人提供更有效辩护,且有利于强化被告人自行辩护能力。这种现状的形成,既有制度性原因,也有实践性原因,一般可归因于制度保障不到位、对被告人关注不足、受落后司法观念影响、律师辩护率低下、程序性辩护欠缺、被告人自身能力有限及其对审判消极对待等。为改善这种状况,应当强化辩护权的完整性与自行辩护权的回归,强化对自行辩护的制度激励、引导和保障,强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覆盖率,强化被告人权利告知和程序引导,强化公民法治意识启蒙和教育。

  • 标签: 自行辩护 辩护能力 辩护效果 有效辩护 制度激励
  • 简介:我们追逃的手法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有些是通过官方手段,比如引渡、劝返等等,还有些是他们自己受不了国外的生活,自己回国的

  • 标签: 回国 路线图 样本 佛山 贪官 追逃
  • 简介:郑民生案的发生是社会原因和人格心理混合作用激变的产物。有必要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对郑民生案进行心理分析,揭示杀人狂魔的的心理轨迹,进而提出犯罪预防的相应对策,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与建立犯罪心理防控体系。

  • 标签: 郑民生案 激变型反社会人格 犯罪心理防控体系 心理疏导机制
  • 简介:一、困窘:五例渎职无罪案折射出法官正常履职的刑事风险法官因渎职被追究刑事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贪腐有明确谋取利益的行为,因此对于贪腐法官的刑法规制争议较少,而法官渎职犯罪因司法与行政相比具有特殊性,在罪与非罪之间具有较强的复杂性,认识上也多有分歧,这构成了法官正常履职的最大风险。如果任由肆意对法官追究渎职刑事责任,则法官必将成为高风险行业,也将成为各类社会矛盾汇集的最终牺牲品,这与当前法治建设的指向背道而驰,因此亟待对该问题进行研究,以确定科学、明确的法官渎职入罪标准、程序,保障法官能够依法独立履职。本文以中

  • 标签: 保障问题 履职保障 无罪案
  • 简介:考察中国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可以发现,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主流法律意识形态一直试图脱离政治意识形态话语而独立存在,这个过程可以分成“走出特定政治意识形态的法律意识形态”和“走出总体政治意识形态的法律意识形态”两个阶段,主流法律意识形态的这种变迁导致了政治意识形态对法律意识形态的影响幕后化,政治意识形态和法律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因而显得模糊不清,但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法律意识形态并没有可能因此而成为独立于政治意识形态的“法律观念体系”。

  • 标签: 法律意识形态 政治意识形态 调解 变迁
  • 简介:公益诉讼制度的优越性就在于公益诉讼目的的公益性、诉讼范围的广泛性和诉讼功能的预防性。但是通过分析对比中国法院网公布的公益诉讼案件记录,可以发现公益诉讼主体存在一定错位,公益诉讼维护公益的效果并不明显,且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当前我国的诉讼制度性障碍主要是公益诉讼当事人的范围狭窄、受案范围不明确、管辖法院难以确定、诉讼费用分担不合理、激励机制缺乏、举证责任过重以及判决适用规则不恰当。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公益诉讼启动程序,将适格当事人范围定位于检察机关、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公益性团体和公民个人,进一步明确受案范围,建立起符合公益诉讼特点的管辖制度;创新公益诉讼配套制度,合理分配诉讼费用的承担、建立激励制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以降低公益诉讼原告的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提高公益诉讼的热情;创新判决适用机制,对公益诉讼的既判力进行适度扩张,并完善案例指导制度,使公益诉讼裁判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益维护手段,提升公益诉讼的公益维护效果。

  • 标签: 公益诉讼 制度性障碍 制度创新
  • 简介:司法公信力是民间信用的基础和核心。而虚假诉讼恶意利用司法权威,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分析温州市检察机关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可以发现,虚假诉讼案件具有一定典型性并呈现出新的特点。通过分析民间金融危机过程中虚假诉讼的特点与原因,可以考虑从行业管理、权力整合、信用遏制、检察监督等四个维度予以修整,以提升检察机关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保障和服务民间金融改革的能力。

  • 标签: 检察监督 虚假诉讼 民间信用 司法权威
  • 简介:邓琬案是始于唐德宗贞元年间,终于唐文宗大和年间的一个案件。该案非影响政治进程的重案,但反映了唐中后期司法运作模式的一个重要变革:度支盐铁使及其下属监院、巡院掌握了一定的司法权,具有对本系统的中下层官吏,对盐商等商户、匠户等特殊人群的司法管辖权,以及对贩卖私盐等特殊犯罪案件的管辖权。这种司法权包括了逮捕、禁系、审理、断决等,并具有相对州县地方司法系统的独立性。度支盐铁使司法权的取得与'唐宋变革'大背景下的经济、政治和制度的变革有紧密联系。本文从对邓琬案件的复原开始,讨论由此引出的法律问题,进而探究度支盐铁所具有的司法权范围及具体的运作问题。文章以具体案例展开,深入讨论唐代中后期的司法运作与变革问题,对目前唐代法制史研究中所存在的'重条文,轻实践;重前期,轻后期'现象有所补益。

  • 标签: 邓琬案 唐扶 司法权 度支盐铁使 监巡院
  • 简介:公租房准入机制保证申请人公平获得住房保障机会,实现“应保尽保”,然而,公租房制度实践是一个动态运行过程,准入之后还有日常租赁管理、定期核查、合同期满重新申请等问题,这就需要完善的退出机制予以规范。退出机制直接关系到有限房源的充分流转使用和公租房制度有序运行。通过分析目前各地立法文本中退出条件、退出程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分别从合理过渡期的设置、动态监控平台的完善、奖惩机制的配合,以及阶段性推进公租房可售几方面提出规范建议,以期有助于公租房立法进一步完善。

  • 标签: 公租房 退出条件 退出程序 动态监控手段 地方政府规章
  • 简介:目的建立尿液中15种常见安眠镇静药物及代谢物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分析方法。方法尿液经酶水解、固相萃取后,用C18液相柱分离,以含甲酸铵和甲酸的水、乙腈为流动相梯度洗脱,质谱采用电喷雾电离(ESI)-正负离子模式同时扫描,采用二级质谱多反应监测(MRM)模式检测目标化合物。结果以化合物的保留时间、两对母离子/子离子对定性,尿中常见安眠镇静药物的检测限为0.01~0.5ng/mL(ESI+)和10ng/mL(ESI-);相关系数r在0.994以上;日内及日间精密度均在18%以下;绝对回收率在64.80%~116.20%之间。结论方法快速、灵敏、简便、可靠,能同时分析尿液中的15种安眠镇静药物及其代谢物。

  • 标签: 法医毒物分析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安眠镇静药物 固相萃取 尿液
  • 简介:基于对G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实践为样本展开的实证调查发现,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践具有程序启动频率偏低、程序的启动以当事人和辩护律师申请为主、变更的强制措施以取保候审为主、变更羁押原因较为多样化、侦查阶段改变羁押成功率较高、审查内容多样、审查方式单一、审查机制因地制宜等特点,并存在全面审查难以实现、改变强制措施后监管难、羁押必要性自由心证面临困惑、改变羁押措施决定缺乏强制力、内部衔接机制不完善、文书格式不统一、对犯罪嫌疑人是否仍然具有社会危险性评估标准不易把握、法律规定不完善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激活和完善刑事诉讼法最新修订确立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可以从以形式审查为主扩大羁押必要性审查覆盖面、补强羁押必要性审查运转流程、完善公诉部门与侦监及监所部门之间的对接机制、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法等方面予以努力。

  • 标签: 羁押必要性审查 审查起诉 检察实践 实证研究
  • 简介:在法律规定较为原则的情况下,司法实践对环境侵权案件在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问题,已经形成了值得肯定的做法。但对酌定确定损害赔偿额的,法院应当通过释明保障当事人知晓和辩论的程序利益。对污染导致身体疾病案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证明责任倒置、疫学因果关系证明、合比例认定原则等降低受害人证明责任。

  • 标签: 环境侵权 因果关系 证明责任分配
  • 简介:职务犯在身份、文化、经历、犯罪年龄及罪质等方面均呈现一定的特殊性,进而影响其狱内改造的心理和表现,这要求监管检察机关在教育改造、刑罚变更执行、狱内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和策略,并恰当地发挥职务犯的协助管理作用。

  • 标签: 职务犯 特殊性 改造管理 监管检察
  • 简介:既判力被称为“诉讼理论的终结点”。但是我国立法中尚未引入既判力的概念,审判实践中对既判力存在不同甚至相反的理解,导致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做法各不相同,这种状况有损法院判决的一致性,也损害了司法权威。审判实践中有关既判力规则的争议涉及:既判力是否仅限于当事人之间(即主观范围),是否仅限于判决主文(即客观范围)、时间范围何时起算、有哪些适用范围、预约事实是否属于既判力范畴。究其原因,既判力规则适用不统一的直接原因在于立法对此缺乏明确规定,浅层原因在于法官对规则的理解存在差异,深层原因源自学术研究中对既判力的探讨存在分歧。厘清学术分歧,选择符合现有立法精神、贴合审判实际的观点,有助于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既判力规则,消除规则适用乱象。本文针对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达成对既判力规则的统一认识做了初步探讨:国内立法应明确既判力的概念,同时允许既判力在适当范围内的适当扩张,事实的预决效力不属于既判力规则内容;此外,针对如何在审判程序中运用既判力规则,从立案、审理、裁判三阶段分别提出了相应建议。

  • 标签: 既判力 裁判文书 司法适用 审判实践 样本 民事
  • 简介:本文引用厦门地区法院司法实践的4个案例,说明在纠纷解决过程中,习惯对法律空白填补、当事人利益衡平、接近正义等司法目标的实现,与制定法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可以在纠纷解决上积极促成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统一。

  • 标签: 习惯 司法适用 法律渊源
  • 简介:以557份律师调查问卷为样本,本文展示了2010年《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2012年《刑事诉讼法》确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行状况。在律师视角下的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对“刑讯逼供等方法”的界定较模糊,无论是暴力殴打型的肉刑,还是“冻、饿、晒、烤等”“疲劳审讯”“长时间保持某姿势等变相折磨”等变相刑讯,抑或“心理强制、引诱、欺骗”等方法获取的口供,适用非法证据排除的空间都不大。“重复自白”的证据排除并无法律规范,实践中虽已有案例支持排除,但是,可能性也很小。从程序层面讲,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表现出“辩护方申请难”“控诉方证明易”“裁判者裁量权大”等特点。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与落实,不仅需要《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对该规则本身进行合理化,也需要宏观上对“控、辩、审”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刑讯逼供 口供 变相刑讯
  • 简介:立案难是社会各界普遍反映的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问题之一。本文从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范性要求出发,以对裁定驳回起诉案件的抽样统计为基础,对司法实践中立案审查标准过高、过严、实体化等现象进行了总结归纳,对这一问题的成因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实践中对法定立案条件的掌握有所异化,有将审查起诉受理条件这一程序法上的判断异化为能否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实体法上判断的倾向,以实体法上的原因处理程序法事项,主要表现为将对被告的要求由明确改为适格,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定性能力要求过高、立案证据标准过高等情况。为此,笔者建议,在强调立案审查的必要性的同时,应正确区分起诉要件、诉讼要件与权利保护要件的不同指向与功能,正确认识案由制度的功能与不足,充分释明以补正当事人诉讼能力的不足,正确区分对实体法上事实的证明标准与对诉讼上事实的疏明标准,正确认识'一事不再理'的范围与效果等要求,从实践操作上如何适当掌握立案审查标准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 标签: 诉讼要件 权利保护要件 证明标准 重复起诉
  • 简介:因为执行立案条件宽松和结案条件严格,人民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因客观原因无法执行完毕,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的执行案件量大幅增长。无法实现债权人的债权,人民法院执行部门的工作倍受质疑,执行人员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和压力,被推至不堪重负甚至功能错位的境地。严峻的现实使得亟需为民事客观执行不能案件探寻合理的退出机制。本文通过对民事客观执行不能案件的特征、现状的分析,从程序终结理论切入,论述了民事客观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执行程序的法律正当性;并以海南省法院民事客观执行不能案件执行实践为样本深入研究剖析,提出完善我国民事执行案件退出机制的创新建议,以合理衡平私权利的有效保护与公权力的适时退出。

  • 标签: 执行案件 执行不能 人民法院 退出机制 海南省 民事
  • 简介:本文以B市Y区入额法官履职情况为样本,调查研究了该基层法院以入额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构建和专业化分工情况,对比分析得出审判团队专业化分工提升员额法官执法办案效率关键在于选任相应水平的法官助理,并提出法官助理选任的相关建议。

  • 标签: 入额法官履职 基层法院 审判团队 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