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刑事程序是律师职业伦理最好的试金石。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后,中国律师在刑事辩护过程中的权利保障显著增强,不仅在侦查阶段就能以辩护人身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在调查取证和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也都较此前有了更多程序性权利。然而,更多的权利也意味着律师在实践中要对当事人和法庭承担更多的职业伦理义务,但目前国内学界对于律师职业伦理问题的探讨还基本停留在理论层面,缺乏以案例和实践经验为基础的研究。中国律师在刑事辩护中都遭遇了哪些具体的伦理问题?对这些问题是如何处理的?又有哪些国外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对这些问题都还没有令人满意的答案。
简介:征信机构评定个人信用的主要依据是个人综合信用信息,针对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和提供的法律规制,对维持征信系统良性运行、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以及提升金融机构运营效率至为关键,应成为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征信中新型技术的运用使得信息提供者主体多元化、提供信息方式多样化等成为必然趋势,但通过对我国个人信用信息提供的相关生效判决的分析发现,我国个人信用信息提供制度存在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缺乏保障、信息提供者与征信机构之间权责不明、法律责任缺失、行政监管不力等问题,致使其难以适应征信体系的发展。相较之下,美国个人信用信息提供法律制度具有'强化义务、倚重监管、限制诉讼'的特点,其在保障信用信息准确性、提高金融机构效率的同时,能够及时纠正不准确的信用信息。因而,我国个人信用信息提供法律制度在重新界定信息提供者义务和责任、强化行政监管、优化信息主体救济程序等方面可借鉴美国经验。
简介:美国宪法的经济内容在美国历史发展的各个时期演绎出丰富的含义,表现出平等原则的不同价值取向。《独立宣言》强调美洲人民应当平等地享有与英国人同样的权利和自由,表达出平等地进入世界自由贸易和自由市场的迫切要求,以及有产者捍卫既得财产权的坚定决心。《邦联条例》强调各州主权平等之下各州的经济权利。《美国联邦宪法》则为了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经济区域,协调联邦和各州的关系免受狭隘地区主义的破坏,保障经济的平衡发展,进而维护国家安全,在联邦与各州的立法范围上作出分配,其中涉及多项经济财产制度。美国宪法在经济内容含义上的变化对美国的政治法律制度有重要影响。
简介:2006年12月15日上午,国际版权局与美国电影协会、商业软件联盟、美国出版商协会、英国出版商协会在京签署了《关于建立网络版权保护协作机制的备忘录》。备忘录中约定,在网络版权保护协作机制框架下,国家版权局将与美国电影协会、商业软件联盟、美国出版商协会、英国出版商协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著作权授权的认证制度,定期就打击跨国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及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美国电影协会、商业软件联盟、美国出版商协会、英国出版商协会将及时向国家版权局通报其成员公司在中国寻求保护的电影、软件、文字作品及录音录像制品的详细名录资料,并向国家版权局提供其发现的在中国境内侵犯其会员公司版权的盗版信息和相关资料。
简介:与传统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相比,《TRIPs协定》第一次全面、深入地处理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执法问题,规定了数量众多的执行条款。“中美知识产权保护与执行案”不仅是第一个直接涉及《TRIPs协定》执行条款的案件,而且也是多边贸易体制历史上第一个直接涉及刑事指控的案件。该案裁决不仅澄清了《TRIPs协定》某些重要执行条款的解释和适用,而且对于该协定其他执行条款的解释和适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必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实践以及知识产权法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简介:由于《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仅仅是一个框架性协定,所以WTO争端解决机构在处理服务贸易争端时还需要对成员方的具体承诺表进行解释来确定争端当事方的具体权利义务。考察以往的WTO服务贸易具体案例,可以从中总结梳理出WTO争端解决机构对具体承诺表的解释方法。正处于审理阶段的中美电子支付服务案,其关键争点即如何解释我国具体承诺表中的银行卡市场开放承诺,运用WTO争端解决机构惯用的解释方法很有可能得出对我国不利的结果。诚然,WTO争端解决机构适用的解释方法已自成一套合理的体系,但该解释方法未对具体承诺表的特性予以充分考量,忽略了成员方做出具体承诺时的真实意图,因此需要探察如何在维也纳公约第31条的解释体系中植入这些因素使其日臻完善。
简介:2013年10月21日至25日,第十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在美国华盛顿举行,这是中美双方自今年7月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商定进入实质性谈判后举行的首轮谈判。从2008年开始,中美之间已启动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此前的九轮谈判中,中美双方已完成了核心议题,并就双方各自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讨论和技术性磋商。双边谈判为两国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对推动两国外商投资、开放市场、增强对两国投资者的保护有很大的积极作用。尤其对2012年已成为全球第三大对外直接投资经济体的中国而言,同与美国在内的其他经济体缔结投资协定,确立更高层级的法律框架,从而切实提升中国投资者权益保障水平,促进对外投资,意义极为重大。今年11月,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正式开启,鉴于此前入世时的谈判经验,中美谈判进展对中欧投资协定亦有相当的参照性。本期特选取中远香港集团张力行、黎军的稿件,分析国际投资法律框架和美国投资保护协定计划,解读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实质性谈判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