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6年12月15日上午,国际版权局与美国电影协会、商业软件联盟、美国出版商协会、英国出版商协会在京签署了《关于建立网络版权保护协作机制的备忘录》。备忘录中约定,在网络版权保护协作机制框架下,国家版权局将与美国电影协会、商业软件联盟、美国出版商协会、英国出版商协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著作权授权的认证制度,定期就打击跨国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及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美国电影协会、商业软件联盟、美国出版商协会、英国出版商协会将及时向国家版权局通报其成员公司在中国寻求保护的电影、软件、文字作品及录音录像制品的详细名录资料,并向国家版权局提供其发现的在中国境内侵犯其会员公司版权的盗版信息和相关资料。
简介:互联网在我国的发展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但立法相对滞后,使得互联网成为侵权盗版的重灾区,与网络侵权相关的事件不断出现。如何调整好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已成为互联网发展必须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5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使网络维权有了相应的法律依据,更好地保护了权利人的利益,也使我国的著作权法更加完备。但我们在为其欢呼鼓舞的同时,也在反思着一些问题:《条例》的实施能从根本上解决网络维权吗?它的实施能否与它制定的初裹相吻合?:还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