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道德哲学需要注重形上和形下之间的互动、理论和历史的互动.同时,也离不开新概念的生成,在这些方面,樊浩教授的工作体现了自身的特点。从历史的层面看,在关注康德哲学的同时,也需要注意黑格尔的哲学。就对人的理解而言,辨析理性与精神构成了重要的方面:单纯地关注理性,往往仅仅偏重于人的精神的一个方面,由此不免导致对人的理解的抽象化、片面化,反之,肯定精神本身的综合性形态,则可以引向对人本身的具体理解。同时,伦理学或道德哲学归根到底要走向实践,精神则从内在的方面为走向实践提供了某种动因。在此意义上,樊浩教授对黑格尔哲学的注重以及对精神的关注无疑有其理论意义。当然,以道德形而上学的进路和构架而言,樊浩教授提到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三个环节,并且认为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三位一体,构成了道德形而上学的基本内容与构架,这一进路尚存在可以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简介: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的第一章中列出了三条道德理性知识的原理:(1)你行动的准则要出于义务而不仅仅符合义务;(2)出于义务的行动的道德价值只在于它的准则的普遍性形式,而不在于任何质料;(3)义务就是由敬重法则而来的行动的必然性。这三条原理正是要从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中过渡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从而为向下一章即道德形而上学的提升打下一个基础。这三条原理其实已经暗示着道德形而上学的至上原理即定言命令的内在结构了,这就是在义务概念中所包含的主观准则、客观法则和由敬重而实现出来的主客统一的必然性三个环节,它们后来扩展为定言命令的三个变形的公式。当然,这三个环节的真正意义单凭形式逻辑的分析和停留于词句的表层上是看不出来的,只有深入到康德思想的深处才有可能真切地把握到。
简介: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的第一章中列出了三条道德理性知识的原理:(1)你行动的准则要出于义务而不仅仅符合义务;(2)出于义务的行动的道德价值只在于它的准则的普遍性形式.而不在于任何质料;(3)义务就是由教重法则而来的行动的必然性。这三务原理正是要从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中过渡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从而为向下一章即道德形而上学的提升打下一个基础。这三条原理其实已经暗示着道德形而上学的至上原理即定言命令的内在结构了.这就是在义务概念中所包含的主观准则、客观法则和由敬重而实现出来的主客统一的必然性三个环节,它们后来扩展为定言命令的三个变形的公式。当然.这三个环节的真正意义单凭形式逻辑的分析和停留于词句的表层上是看不出来的,只有深入到康德思想的深处才有可能真切地把握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