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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构建德国民法体系的主要理论根据是萨维尼的法律关系理论和温德沙伊德的请求权理论,并具有概念法学特色,其指导理念是个人主义。德国民法在理论上具有先进性,在体系上具有科学性。随着社会和法学理论的发展,德国民法的指导理念和体系显现了它的局限性。我国民法应当借鉴和变革德国民法体系。"以人为本"是我国民法的指导理念。以人为本的"人"是个体性、社会性和历史性的统一体;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每个人也都以他人为目的。我国民法规范结构应当以民事法律关系为核心;不根据基础权利构建请求权体系;区分履行义务请求权和承担责任请求权,构建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相对应的请求权体系。

  • 标签: 民法典体系 法律关系 请求权 民法的指导理念 以人为本
  • 简介:摘要:本文以《民法》实施背景下民法学课程的思政元素的融入为研究对象,探讨其在高校民法学课程中的重要意义和实际路径。融入思政元素能提升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公民素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分析民法内容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协调以及民法研习方法与思政研习方法的融合,提出在《民法》实施背景下民法学课程融入思政元素的实现路径,这样有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律意识和价值观念。

  • 标签: 《民法典》 思政元素 民法学课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地提出了编纂民法,重新引起了对民法编纂问题的研究与讨论。在民法的编纂过程中,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是否应当纳入民法当中?对此已有相当多学者提出了各种见解。~①但主要是民法学者从整个民法内部结

  • 标签: 消法 民法学者 法典编纂 消费者保护 编纂过程 格式合同
  • 简介:就我国民法应否设立债法总则的问题,学术界存在否定说与肯定说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并各自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立法建议。债法总则作为统帅债法规则并指导债法适用的总纲,应当为我国民法所确立。这既是债法总则的功能使然,也是由风险社会中的民法定位决定的,而且还是我国民法借鉴域外同类立法经验的理性选择。我国未来民事立法过程中,应当努力修正债法总则与《合同法》总则及《侵权责任法》总则之间的关系,使后两者适应债法总则存在及适用之需要而做相应的修剪与调整。在我国民法之债法篇的具体安排上,应当将债法总则作为单独的一章列于债法篇之首,并依次规定各种具体债。

  • 标签: 债法总则 民法典 合同法 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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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婚姻家庭法在法律体系中扮演关键角色,影响着家庭成员的权益和社会稳定。通过深入探讨“相对独立性”,可以揭示婚姻家庭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特点和作用,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影响。本文就民法中婚姻家庭法“相对独立性”进行研究,研究结果有望加强我国婚姻家庭法的理论建设和实践应用,推动法律制度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

  • 标签: 民法典 婚姻家庭法 相对独立性
  • 简介:摘要:《民法》中有针对于债权人代位权有明确的规定,设置在合同编第五章,和我国的司法实践存在着直接的关系。代位权设置的核心要素就是进行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基本认定,和客观条件是比较一致的,而在《民法》中进行债权保护,所以从权利方面进行分析,结合不同使用条件适当的使用。

  • 标签: 民法典 代位权 入库规则 到期债权
  • 简介:我国侵权责任法在民法中处于权利救济法地位,其内容设置应围绕对受害人损害的补偿展开。在尊重法律分工协作的体系安排下,立法应认识到侵权责任法功能的局限性。本属于公法任务的惩罚侵权人规则应交由行政法等规定,或者在单行法中规定;社会保障法理念的“有损害,有救济”不宜在侵权法贯彻;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在民法中是以对私权利救济面目体现的,侵权责任法不宜直接规定对公共利益的救济。作为民法的组成部分,侵权责任编与人格权编中的人格权保护、物权法编中的物权保护以及民法总则中的民事责任一章需协调建构,因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的不同,应将基于权利自身权能所拥有的救济功能交由相关编规定,侵权责任编则以损害赔偿为基本救济方式。具体规范设计尽量做到构成要件清楚,法律后果明确。

  • 标签: 侵权责任 私权救济 各编协调 制度完善
  • 简介:长期以来,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规范依附于民事实体法,现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不触及现有立法存量的情况下应作增量规定。鉴于《民法总则》以及即将审议的各分编剔除了法律适用规范,对现行各类法律适用规范重新进行整合已势在必然。综合考虑现阶段的立法基础、立法成本、立法效率,以现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为基础,对现行各类法律适用规范进行系统化、集成化的编纂,打造2.0版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功效,因而是立法机关最有可能的选项,也是现阶段国际私法学界亟需研究的应用性问题。

  • 标签: 《民法典》编纂 “嵌入式” 立法模式 2.0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 简介:文章就《民法物权编》之集体土地权利体系构建提出了"三层次权利体系论"。首先是将集体土地所有权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微循环体系而在所有权部分加以单独规定;其次则是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从用益物权中独立出来,作为独立的一种物权加以构建;再次则是在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重新构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用益物权体系的重新建构是本文的重点。

  • 标签: 集体土地 物权 用益物权 体系
  • 简介:我国学界对商事登记制度的研究多是对某些内容零星的研究,没有从统一立法的视角深入探索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践中,商事登记改革成果丰硕,但仍然是对原有制度的修补。在编纂民法背景下,民商法的体系化进入关键阶段,要实现民商事法律体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民商法的有

  • 标签: 商事登记 法典编纂 民商事法律 商法体系 商事通则 立法研究
  • 简介:为了适应信息化社会到来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需要,《民法总则》增加对个人信息给予法律保护的专门规定。个人信息权载入民法,这对于维护信息主体的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避免信息主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遭受侵扰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民法总则》第111条从正面对个人信息权的确认,为公安机关处理侵犯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提供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第111条对权利相对方即任何组织和个人所负有义务的明确,有利于强化公安机关保护个人信息的责任。

  • 标签: 民法总则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个人信息权 隐私权 个人信息安全
  • 简介:我国民法起草工作的重新开启,不仅是我国法治强国梦想之舟的重新扬帆启航,更是我国法治进展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性质的大工程。民法的编纂需要理性思维和科学精神的支撑。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应当具有二十一世纪特质的共识之下.我们需要将更多的精力用于提高民法的编纂质量上。我国民法的编纂需要首先从理论上解决如下几个重要关系.即未来民法与现行立法的关系、民法与商法及知识产权法的关系、民法编纂与法学理论、司法实践与社会习惯的关系、民法编纂独立委员会与法学家及立法工作委员会的关系。这些关系如果在理论上依然处于混沌不清的状态,民法编纂的质量就难以保障。

  • 标签: 民法典 民法典编纂 关系 民法典编纂独立委员会
  • 简介:各国都有自己的法人分类理论和制度。我国由《民法通则》确立的法人分类制度并不完全科学,几部民法草案分别对此进行了部分修正,但是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原有法人分类模式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要超越现有的分类模式,借鉴大陆法系传统民法立法经验,同时立足我国实践,改采真正体现民法性质的法人分类理论。

  • 标签: 民法典草案 法人分类 修正
  • 简介:摘要情势变更原则作为一项重要原则,在国外的合同法中,都已经被成熟的适用,发挥重要的作用,并且已经被多数国家通过立法、判例所确认。我国新修订的《合同法》在立法之初,因为对该原则适用问题的担忧,而没有正式的将该原则写进法律,但学术界许多学者对于该问题的研究却愈演愈烈,提出了许多的观点。基于当前合同立法对该制度缺失的遗憾,对于情势变更原则的立法,笔者认为,应借鉴世界先进国家立法经验,同时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建议把情势变更原则列入我国民法编撰中,首先要明确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以及立法完善。

  • 标签: 情势变更 适用条件 立法
  • 简介:<正>引言众所周知,新中国较系统的国际私法立法开始于1986年的《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200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出台,该草案第九编以“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为标题,全面系统地对国际私法加以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分为8章,共94条。涉及国际私法的总则规定和分则规定。全编内容完整、结构系统化,较之原《民法通则》第八章仅有的9条规定,是国际私法立法的巨大进步,反映了近16年我国国际私法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长足发展。本文主要关注的是从本编反映出的我国国际私法立法的价值取向及其立法模式、立法技术等方面的特点与不足。

  • 标签: 法律适用法 民事关系 民法典草案 民法通则 冲突规范 连结点
  • 简介:法典文本的整体而言,这部民法有三大特色:一是在修订民法方面的“老房子,新装修”的做法;二是对普通法制度的大规模的消化和吸收;三是在坚持法国传统的同时有所创新。

  • 标签: 民法典 2010年 路易斯安那 普通法
  • 简介:<正>一、事实梗概本判决乃是德国宪法法院因一个宪法诉愿和两个具体的规范审查案件就德国民法第1628条及第1629条第1款的合宪性争议所作出的结论。(一)宪法诉愿市民原告(其中一名为护士,三名为家庭主妇)均为未成年人的母亲,主张民法第1628条及1629条违反基本法第3条第2款及第6条第2款。她们认为,根据上述法律她们在宪法上受到保障的作为母亲的地位招致侵害。(二)两个具体的规范审查案件④1.未成年人F在科隆区法院中认领自己的小孩H,并在可能受到强制执行的形式上,负上了支付定期抚养费的义务。对

  • 标签: 基本法 联邦宪法法院 德国民法典 决定权 父亲 母亲
  • 简介:在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上,构建一个潜在的包含所有人格利益的一般人格权和作为人格权法共通事项概括规定的一般条款十分重要。一般人格权概念的建构能够为非典型人格利益提供请求权基础;而人格权的一般条款能够体现人格权法的立法价值和立法原则,并对人格权的概括保护做出规定。所以,一般人格权的规定和人格权一般条款的规定都应当规定在人格权法中,缺一不可。

  • 标签: 人格利益 一般人格权 人格权 民法
  • 简介: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不仅商事主体立法远远超出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的范畴,而且商事主体实务对民事主体制度已形成强烈的冲击和突破。在即将轰轰烈烈开展的民法立法过程中,如何理性对待商事主体制度,如何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上研究分析商事主体与民事主体的可区分性,如何准确地界定商事主体,如何在民法总则中体现商事主体制度的规定,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

  • 标签: 商事主体 民事主体 民法通则 商行为 商法人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