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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的海洋强国理论体系,探索建设海洋强国的新模式,是当前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和现实课题.海洋战略是国家大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现阶段及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将以建设海洋强国为战略目标.确立海洋强国战略是顺应国际潮流、符合国家利益之举.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内外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建设海洋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进程.当然,在此进程中,必然会面临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中国坚持和平走向海洋,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强国,即“强而不霸”、“和谐海洋”,与“两个一百年”目标同步实施.建设海洋强国要分阶段实施,从海洋经济、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科技、海洋防卫力量建设、海洋权益及安全等方面部署任务,并从完善法规、加强组织管理、宣传教育及设立专项工程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及对策建议.

  • 标签: 海洋战略 国家大战略 海洋强国
  • 简介:中国在2006年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二百九十八条所作的声明,属于例外而非保留。而例外恰是对该条款的正当适用,即,在该公约授权下,中国有权作出此项任择性例外声明,以排除在3类特定争端上的强制程序管辖权,而“菲律宾诉中国南海仲裁案”本质上属于此3类争端范围之内,因而中国在该案中所持之“不接受、不参与”立场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常设仲裁法院 南海 菲律宾
  • 简介:南海问题涉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各类性质的海洋争端。包括“岛屿制度”和“历史性概念”,以及资源管理、军事活动和海洋科考、海洋环境保护等。《公约》是迄今为止最完备的国际海洋法文件,为海洋治理提供了一个整体的法律框架。但近年来《公约》的某些缺陷日益凸显,有些法律条文存在模糊性,导致各国在解决海洋争端过程中必然会在适用法律制度的问题上产生矛盾,在南海问题上尤为如此。《公约》第三方强制解决机制在南海争端的核心问题——岛屿制度和历史性概念上发挥的作用有限,在资源管理、军事活动、海洋环保、海洋科考在内的诸多问题上可扮演关键角色。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在海洋领域的合作越来越多。在此背景下,《公约》扮演的角色,与其说是强制性的争端解决机制,不如说是海洋治理机制,为南海沿岸国的海洋治理实践提供指导。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争端解决机制 南海争端 南海仲裁案
  • 简介:当前美国各界对华认知整体趋于负面,缺乏对中国文化、中国哲学、中国国情的系统性深入研究,针对中国海洋战略长期目标和意图的研判多停留在感性认识的层面。在许多中国权威人士与媒体眼中,美国依然习惯于以冷战思维来看待中国,中美两国结构性矛盾不仅未得到缓解,

  • 标签: 中国文化 长期目标 海洋战略 文化层面 意图 结构性矛盾
  • 简介:随着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深入推进,维护印度洋海上通道安全对中国海洋强国建设的支撑作用凸显.然而,印度洋并不平静,“中国威胁论”的嗓音,美国和印度的印度洋战略部署以及两国在印度洋地区联合牵制中国的势头,印度洋沿岸地区局势动荡以及愈演愈烈的非传统安全威胁等因素的叠加使我国印度洋海上通道安全面临多重压力.压力当头,我们要主动探索相应的安全路径,从主动发出中国声音入手,以构建中美印良性互动关系、组建维护印度洋海上通道的多边安全机制为重点,抓住“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带来的战略机遇,同时加强远洋海军建设,让安全畅通的印度洋海上通道服务于实现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的大局.

  • 标签: 印度洋海上通道安全 中美印关系 多边安全机制 海洋强国战略
  • 简介:在2014年印尼新科总统佐科的国家发展战略中,建设海洋强国和成为世界海洋轴心是核心之一。在其就职演讲中,他强调“重塑印尼作为海洋大国的辉煌”。印尼是群岛国家,拥有17508个岛屿,海洋面积(不包括专属经济区)3166163平方公里,海岸线长54716公里,历史上一直是海洋大国,居民谋海为生,蔚为风尚。同时,印尼部分海域毗连南海,与周边国家有海洋管辖界限的争端,但印尼当局历来强调,在南海问题上与中国不存在冲突。本文摘编印尼部分政要和专家关于建设“世界海洋轴心”的论述及印尼政要对南海问题的态度,以飨读者。

  • 标签: 南海争端 印度尼西亚 海洋 世界 态度 国家发展
  • 简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关于强制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实质上就是一个普通的仲裁条款,它在处理南海问题时面临着诸多局限。首先,《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性是有限度的,第十五部分第一节和第三节为缔约国提供了可以规避强制机制的附加说明和选择性排除条款。其次.中菲南海争端显然是关于主权和海域划界的争端,明显超出了《公约》的管辖范围。仲裁庭对海上地物性质及“九段线”合法性的裁决会对中国的主张“未审先判”。再次,中菲达成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中国根据《公约》298条做出的排除性声明是否能够排除仲裁庭对南海争端的管辖权?仲裁庭对此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最后。在可受理性问题上。必要的第三方问题及诉由消失问题的存在也使得本案不可受理。

  • 标签: 南海争端 中菲仲裁案 强制争端解决机制
  • 简介:一、《公约》的缔约已排除领土争议的可诉性制定《公约》的初衷是为了对国家在海洋领域产生的问题进行规范,而排除了就领土争议制定解决方案的可能性。《公约》的序言中有明确的表述:“本公约缔约各国,本着以互相谅解和合作的精神解决与海洋法有关的一切问题的愿望”。陆地或是说领土的问题,并不包括在《公约》规定的有关海洋法的议题之中。对《公约》涉及的范围也有明确表述:“在妥为顾及所有国家主权的情形下,为海洋建立一种法律秩序,以便利国际交通和促进海洋的和平用途。海洋资源的公平而有效的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以及研究、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精神 仲裁案 《公约》 南海 审判
  • 简介:宋元时期和明末清初,是中国海洋发展史上的两次发展机遇,但分别被明清政府所扼杀。东南沿海商民的海外开拓,在极端专制的明清政府看来,是游离于朝廷控制的不安定因素,必须予以打击。郑和则是实施明初海外政策的执行者,其结果是中国背向海洋,毁灭了宋元时期中国走向海洋大国的机遇。郑芝龙海商集团的崛起是中国海洋发展史上的第二次机遇。但满清入主中原后,建立同样的极端专制统治,基本上继承明代的内外政策,葬送了明末清初中国海洋发展的第二次机遇。在明清数百年东南沿海商民面向海洋和朝廷背向海洋的抗争中,强大的中央政权都是最后的胜利者。

  • 标签: 明清 宋元 贸易 海洋史
  • 简介:尽管印度并非米尔斯海默所界定的大国,但并不妨碍印度在对外关系中采取进攻性现实主义的外交策略.从历史传统来看,印度主要采取借势战略的进攻性现实主义策略.借势战略之所以成为进攻性现实主义策略,不仅在于其为获取权力服务,还在于特别重视军事能力的准备与运用.通过审慎分析可以发现,借势战略的收益受诸多变量的影响,其中尤以地缘优劣、国家能力强弱权力权重、国际制度、队友考量、目标或非目标等影响最为突出.印度与美日海洋安全互动正是其对进攻性现实主义借势战略策略的运用,在该借势战略框架中印度为施动者,针对目标为中国,借势对象为美国、日本,收益目标包括安全发展与权力,手段则重视军事能力的准备与扩张.正是基于借势战略,印度与美日的海洋安全互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尤其在推动印太地缘政治形态、共同应对中国的海洋“挑战”多边联合军演制度化、军事装备与技术贸易等方面令人印象深刻.不过,根据借势战略收益的框架进行分析,印度与美日海洋安全互动的借势战略收益是复杂的,大致可以分为正向收益、不确定性收益和负向收益.于中国而言,对印度的进攻性现实主义策略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并做好相关防范.

  • 标签: 印度 美国 海洋安全 借势战略 进攻性现实主义
  • 简介:印度尼西亚地域广袤,人口总数达2亿4千多万。当前印尼正面临着来自政治、经济、社会和海洋边界方面的诸多问题。本文重点关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约束下印尼与邻国的海洋边界问题,并阐述了印度尼西亚海洋政策的主要发展,特别是政府在解决划界问题和其他海洋相关问题上采取的措施。虽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意在提供一个有效的海洋安全机制,但本文认为它非但没有利于海上问题的解决反而使其更加复杂。本文总结出印度尼西亚在处理海洋边界问题上运用逐案分析、各个击破的方法。这一方法目前来看比较合适于印尼管理其漫长的海洋边界,维护其国家利益。印尼政府处理海洋安全和其他相关海洋问题的能力及其成果对马来西亚政府开展相关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 标签: 印度尼西亚 马来西亚 海洋 岛屿 主权
  • 简介:作为亚太地区有影响力的两个大国,中印两国都有着成为海洋强国的意愿.一直以来,争夺和控制海上战略通道是海洋强国经略海洋的重点.海洋强国追求利益而进行的多次交锋,大多频繁出现在几个关键战略点上.随着南太平洋海上战略通道的价值日益明显,中印在南太平洋地区的海洋战略博弈日益激烈.基于南太平洋海上战略通道的利益,中印采取了不同的战略手段.然而,维护海上战略通道的安全仅依靠某一个国家的努力不可能完成,因此中印的战略博弈除了竞争之外,也不能脱离合作.

  • 标签: 南太平洋 海上战略通道 海洋战略博弈 中印关系
  • 简介:2017年9月加纳/科特迪瓦划界案公布了最终裁决。特别分庭认为两国不存在默示的海洋划界协议,遵循了海洋划界的国际判例在认定存在默示协议上的高标准。通过采用“等距离/相关情况”的方法实施单一划界,特别分庭维持了国际海洋划界规则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对于加纳在争议水域内实施的单方面油气开发活动,特别分庭认定加纳没有侵犯科特迪瓦的主权权利,也没有违反善意协商和不危害或阻碍最后协议的达成的义务,但这一裁决有可能会鼓励其他国家在划界前的争议水域增加单方面的油气开发行为。对我国东海和南海的争端解决而言,加纳/科特迪瓦划界案也具有一定的启示,我国应加强对最新的国际海洋划界判例的研究,为谈判和协商解决海洋争议做好充分准备。

  • 标签: 加纳/科特迪瓦划界案 默示协议等距离/相关情况规则 国际 责任
  • 简介: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宣布支持海南全岛建自由贸易区,支持海南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海南建自由贸易港必然会促进海南与南海周边国家或地区的地缘政治经济合作,尤其是海洋合作,从而使得建立新的海洋治理模式、构建南海海洋共同体成为较好选择。依据自由贸易港与南海海洋共同体基于地缘政治经济联系的空间重构、海洋经济合作、海洋产业互补、海洋要素交流等既定事实,对自由贸易港建设与构建海洋共同体的互动机制、地缘政治经济效应进行探讨,可为推动环南海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一体化发展提供助力。

  • 标签: 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南海海洋共同体 海南 环南海国家或地区
  • 简介:针对是否要依据一定标准限制岛屿主张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这一问题,在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的谈判过程中始终存在不同意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仅在第121条第3款做出模糊性规定,该款不仅未明确定义岩礁,而且回避了对岩礁与岛屿进行精确划分。《公约》第121条第3款的解释是众多国际法学者关心的问题,然而国际法学者的解释并不一致。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在实体问题裁决中对《公约》第121条第3款进行解释,并据此判定包括太平岛在内的南沙群岛所有岛礁在法律上均为无法产生专属经济区或者大陆架的“岩礁”。仲裁庭对《公约》第121条第3款进行的解释以及对南海岛礁法律地位的判定。均存在明显缺陷。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3款 岛屿制度 岩礁 南海 仲裁案
  • 简介:随着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的全面实施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稳步推进,海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广度、深度和频度在不断扩大和增强,涉及海洋空间利用的国际海洋法、国内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安全等问题和挑战也越来越多。为加强这一新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2016年12月3日至4日,第四届南海法律高端论坛暨海洋空间利用法律问题研讨会在海南博鳌召开。

  • 标签: 海洋空间利用 高端论坛 国际海洋法 会议综述 海上丝绸之路 海洋强国
  • 简介: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的三国交界(tri-bordcrarea)被视为东南亚地区的恐怖主义和相关犯罪中心。这一地理空间是一个著名的武器、爆炸物和人员通过区域,同时,也是本地和跨境恐怖组织的主要后勤走廊。美国政府为此投入大量资源,推动当地的海上安全倡议(initiative),并且通过各种能力建设(capacity-building)引导三国的主动性。这种做法必须侧重具体国家,旨在推动适用于具体国家的解决方案。但是,最终目标旨在推动受助国家之间,以及各国与美国的合作(cooperation)与协同(interoperability)。

  • 标签: 东南亚地区 菲律宾 监视系统 非传统 海岸 意识
  • 简介: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主席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将“国土安全”纳入“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范畴,此后,国土安全尤其是海洋国土安全问题受到学者们的普遍关注。在海洋国土安全问题中,南海海洋国土问题受到强烈关注。特别是,在新形势下,中国正借助“一带一路”战略,力推全球化进程,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决定着中国自陆下海、自海出洋、走向世界的伟大进程。因此,南海海洋国土安全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从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就如何维护南海海洋国土安全这一问题展开研究,探讨如何有效维护南海海洋国土安全。

  • 标签: 南海 海洋国土 海洋国土安全
  • 简介:本文以当代区域整合的概念,结合传统“中华世界帝国”区域整合概念,诠释“航线共同体”的建构,并多角度地分析了明朝郑和创建的“封贡航线”和二战后美国在世界建构“全球围堵航线”,双双建构了海洋霸权。据此启示,通过“东亚共同体”走向“亚洲共同体”,再经“亚非共同体”迈向“地球共同体”的阶段性海洋发展战略,中国的海权发展才能建构出足以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秩序,创造出安和富庶、共存共荣的优质国际社会。

  • 标签: 区域整合 “中华世界帝国” 航线共同体 封贡航线 围堵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