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市民社会正义是一种底线道德权利要求,旨在确保社会成员互不伤害,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马克思从互利、自主和自我实现三个方面对其展开了批判。从互利来看,市民社会的生产领域呈现的是资本财富的增值与工人阶级的贫困,权利与权利相对抗;从自主来看,人与人的关系通过商品等物的形式中介发生关系,这一关系呈现为类似自然界的盲目运动规律,物支配人;从自我实现来看,工人在生产领域屈从于资本的强力,受到必然时间的限制,劳动成为谋生手段,人的自我实现理想成为梦幻。在马克思这里,市民社会正义问题不再单纯是个体道德问题,本质上是伦理学、政治学和经济学交织的问题,是与共同体命运相关的问题,是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相统一的问题。
简介:腐败防治事关国家存亡。在我国“小官巨贪”现象严重的背景下,从法伦理学的角度探讨基层腐败防治问题,不仅具有法律上的意义,更具有伦理上的价值。本文从法伦理学的角度分析了基层公务人员腐败现状和腐败原因,研究并参考了国外基层反腐成功经验。对“家庭财产申报”“特别风险岗位评估”以及“独立监督机构”等制度的构建或完善,进一步使我国反腐败立法更加完善,科学构建我国“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机制和廉明公正的道德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