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最低工资规定》,该《规定》适用范围不仅包括企业,还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规定》指出,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等国家法定的休假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应支付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规定》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要求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对于违反规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所欠工资的最高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规定》定于2004年3月1日起执行。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厅(局):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8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做好两个确保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工作部署要认真传达学习《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两个确保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领导。《通知》对两个确保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地要尽快调整工作部署,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和工作方案。各级劳动保障、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协商,密切配合,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领导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进一步
简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给我国未来十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将带来深刻的影响。就业方面的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仍十分突出,就业结构性矛盾可能更加突出,我国还将面临着就业质量下降以及城镇失业率较大幅度上升等挑战。社会保障方面的省级统筹成为主要形式,并有望逐步理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体制,但社保事业的发展可能出现同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致使"福利赶超"或将困扰社保事业发展。收入分配方面的收入差距难以缩小,但收入差距的扩大化趋势有望逆转,农民工收入水平将成为影响我国总体收入差距水平的主导因素。劳动关系方面的农民工和非公企业将成为我国劳动关系的主体因素,完善劳动标准已成为处理劳动关系的紧迫任务。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开征社会保障税,这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内容。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具备了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基础,及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社会保障税的功能社会保障税是指为社会保险制度提供资金来源,以各类企业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收。社会保障税在税收收入方面对经济波动的反应比较迟钝,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税的累退性质。由于社会保障税采用比例税率,当所得波动时税收收入的波动充其量与之成比例。在经济繁荣时期,对于工资收入已超过社会保障税最高应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