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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个结果
  • 简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是寻衅滋事罪中的重要类型,也是司法实践中适用最多但又争议最大、最难理解的类型。针对“两高”于2013年7月下发的《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加以分析。“随意”表主观要素,体现行为人的犯罪动机,肯定本罪中流氓动机的成立,对其应做扩大解释,不仅包括寻求精神刺激的流氓动机,在一定层面上也可以涵盖报复性的动机。将“多次随意殴打他人”中的“多次”理解为二年内随意殴打他人三次以上。本罪中的伤害程度不排除致人重伤、死亡,运用想象竞合犯的理论予以判断。

  • 标签: 随意 流氓动机 情节恶劣 多次 故意伤害
  • 简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是现代刑事诉讼追求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双重目的并重的结果,其本身就是现代法治国的标志,体现了司法的文明和进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保障正当程序、维护司法尊严、防止违法取证、减少冤假错案等功能。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构中存在一系列价值冲突。根据各国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构中价值侧重的区别,可将其分为强制排除模式和自由裁量排除模式,两种模式各有利弊。我国在建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时,应当就各个类型的违法情况加以区别,就各种违法程度、情况探讨清楚,才能有助于立法改革。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刑事诉讼 犯罪控制 人权 司法独立 证据制度
  • 简介:诉讼监督的价值目标在于通过个案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促使行政权和审判权运行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以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结构特征为"点线面结合、三位一体"。诉讼监督价值目标的实现应当遵循监督的合法性、措施的完备性与功能协调性。

  • 标签: 法律监督 关系范畴 价值追求 权力监督
  • 简介:司法权威在现代法治建设中作为一种事实和观念形态,其本身具有价值属性,且这种价值属于一种人本价值。在司法权威价值谱系中,正义、秩序、人权成为统领司法权威价值的三大支柱。为有效地建构符合绝大多数人利益最大化需求的现代司法权威价值体系,必须立足于司法权威历史和逻辑的定位。

  • 标签: 司法权威 价值 司法权威价值
  • 简介:本文所述的同案犯是指可以并案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广泛运用同案犯的供词互相印证事实的状况客观存在.笔者结合多年从事审查起诉工作积累的实践经验,就同案犯供述的刑事证据价值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 标签: 证据价值 刑事 供述 审查起诉工作 犯罪嫌疑人 司法实践
  • 简介:本文通过对古今死刑复核制度内在价值的比较和研究,揭示了现行死刑复核制度由于缺乏内在价值体系的支撑,在实践中容易受功利性政策的影响,以致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并提出对现行死刑复核制度价值重构及今后改革方向等设想.

  • 标签: 死刑复核 价值 改革方向 死刑复核制度 内在价值 改革
  • 简介:在加快检察改革和推行科技强检的过程中,依托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内专门设计的"检委会"工作模块,实行提交检委会议决案件、事项的网上受理、分发、讨论、决定、反馈的检委会网上议案,有利于建立一个公正、高效、规范、经济、透明的检察业务决策机制,进而保障检察权公平正义价值诉求的实现。

  • 标签: 检察委员会 网上议案
  • 简介:公设辩护人制度的价值体现在国家与公民关系以及刑事诉讼两个层面。就前者而言:该制度有助于促进民众对政府合法性的认可、有助于实现被告的基本人权,以及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就后者而言:该制度较之其他刑事法律援助模式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如能够确保辩护质量及效率、能够节约司法成本、以及能够借助“公设”身份,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良性的沟通平台,达到改善整体刑事辩护制度的目的,以实现司法公正。因此,公设辩护人制度是解决我国刑事案件辩护率低下及辩护品质不高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重要方式,更是落实宪法第125条“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规定的重要制度设计。

  • 标签: 公设辩护人制度 政府合法性 人权保障 司法平等 司法公正
  • 简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价值取向主要是真实,其预期功能为防止冤错案件,将这一取向调整为权利取向与真实取证并重,有利于在排除非法证据方面扩大范围并取得更好实效。本文分析了新证据排除规定的排除范围从硬性刑讯向软性刑讯扩张、从肉体暴力向精神暴力扩张以及排除重复性自白的内容与意义,以及公安司法机关在排除非法证据中的角色作用和相关制度设计的得失。本文着重指出:排除非法证据不是目的,通过排除证据遏制非法取证行为才是目的,因此排除制度达到的是扬汤止沸还是釜底抽薪的实践效果,值得迫问也需要缜密观察。

  • 标签: 非法证据 排除规则 扬汤止沸 釜底抽薪 重复性自白
  • 简介:两高的司法解释对于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的催收要件和主观要件做了更为具体详尽的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对于催收的操作和主观目的的认定还是存在诸多争议。催收要件的实践操作应正确理解催收要件的功能,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则要结合司法解释罗列的六种情形以及行为人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 标签: 恶意透支 催收 非法占有
  • 简介:<正>21世纪中国监狱的观念定位,首先取决于对监狱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定位,也就是监狱的价值蕴含与工具现实的矛盾、协调和统一。作为一种独立的客观实在,监狱必定具有其自身的价值内涵,反映并追求特定的价值理念。这是监狱得以存在和发展的价值理性基础,也是监狱存在的基本科学依据,是根本性和决定性的。监狱最终不可能以此精神状态而“莫须有”地存在着,但是监狱的这一精神存在却对监狱的工具实在具有规定和制约作用。脱离开了监狱价值支配,不仅监狱的工具作用将失去科学与正义的基础,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且其工具效用本身也必将难以发挥出来。同时,监狱也是一个功用实在物,它为国家和社会所用,为特定阶层的特定目的效力。它必须具有并实现一定的工具作用,达到其被利用的某种目的。监狱发展史也就是为统治政权暴力镇压破坏力量的历史。这是监狱存在的现实基础。但是,监狱的工具运用也是与社会的客观条件相一致的,换言之,监狱工具的使用总是必须符合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定规则。现代社会监狱工具的运行至少必须遵循民主、法治、人权、人道等项规则,以预防、惩罚和改造犯罪为目标,而不以增加罪犯的痛苦为目的。

  • 标签: 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 监狱行刑 中国监狱 监狱法 刑罚经济 21世纪
  • 简介:我国的刑事法律规范为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设置了有限的出罪条件。但是,司法实践中,由于出罪理念的缺乏,将大量原本符合出罪条件的恶意透支行为排除在出罪范围之外,偏离了法律规范,而以“罪轻”代替“出罪”的折中式处理方法极易引起处罚上的不合理,也与刑法的谦抑性不符。根据当前我国的刑事司法体系,在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之出罪上,应遵循司法非犯罪化的方式,一方面,公安机关立案之前积极敦促恶意透支人偿还透支款息,另一方面,合理运用“但书”条款,对于确因客观原因无法于立案前偿还全部透支款息而于审判前偿还,且在“数额较大”范围、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均较小的恶意透支行为以无罪论处。从而纠正当前我国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行为高度犯罪化的趋势,实现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刑事司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 标签: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 出罪
  • 简介:醉酒驾驶行为的危险性是其刑事可罚性的前提,而危险性的大小则应成为危险驾驶罪量刑的主要依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越深,其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受酒精影响就越差,驾驶行为的危险性就越大;同时驾驶车辆的大小及车型不同,对其他道路交通参与人员的危险也不同。因此在确定醉驾案件的基准刑时应以被告人的醉酒程度为主要依据,同时考虑到驾驶车辆本身的危险系数。此外,醉酒驾驶行为的实际危险大小还取决于被告人的驾驶能力、驾驶车辆本身的安全状况、行驶路段的实际交通状况及驾驶行为的实际表现等因素,这些情节在确定从轻处罚或从重处罚时均有重要意义。

  • 标签: 醉酒驾驶 危险驾驶 危险犯 量刑情节
  • 简介:刑罚无疑具有预防犯罪的价值,这种价值体现在犯罪人作案前对刑罚风险的主观估计,而犯罪人自身对刑罚认知上的偏差,会影响刑罚预防价值的发挥。传统上,青少年犯罪常被认为是一种“不计后果”的犯罪,其实犯罪青少年对刑罚风险的感知、判断并不弱于其他犯罪人,刑罚对青少年犯罪仍有重要的预防作用,只不过其作用的大小因犯罪青少年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有所差异。另外,一些相关因素,也造成了刑罚对部分犯罪青少年预防作用的“缺失”。

  • 标签: 青少年犯罪 刑罚 犯罪预防
  • 简介: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判例极大地丰富了研究信息披露证券犯罪的构成要素与抗辩事由的广度与深度。概括认识证券欺诈行为偏离从业制度的规范性要求即属于犯罪故意。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或隐瞒的信息只有在达到重要性标准时才构成证券犯罪。证券投资者即使未依靠误导性陈述进行投资决策,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或隐瞒信息仍属于证券欺诈。信息披露证券犯罪常见的辩护事由包括犯罪故意抗辩、相关性抗辩、重要性抗辩等。

  • 标签: 美国证券犯罪 信息披露 联邦法院判例 构成要素 抗辩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