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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深化,网络已经逐步成为重要的社会生活空间,尤其是对传统实体交易方式的替代和补充,从各个方面都对建立在传统交易习惯下的既有法律带来了挑战。在网络环境下,交易的判断、课税环节的判断、纳税人的确定等等都面临着对既有税法的重新解释或改革;此外,除了纳税人与国家之间就私人财产权之间的界限需要明晰,而国家与国家之间,一国之内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税权也存在着明确的必要性。由此可见,网络经济对税法的挑战并不局限于税法领域,同时也带来了国家财政权重新分割的新命题。本文将以网络经济与税法的互动为逻辑起点,探讨网络经济下税法的适用与执行,以及相关的国家治理的改革推进。

  • 标签: 网络经济 税法 挑战 改革
  • 简介:所谓预期违约(AmticipatorybreachofContract)又译为先期违约,是首先在英美法上确立的一种合同违约理论,它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界满为界,将合同违约分为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其含义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默示其将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英美法上的预期违约制度具有经济上的被鼓励性和法律上的允许性,

  • 标签: 明示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制度 法律价值 经济分析法学 双方当事人 另一方当事人
  • 简介:<正>经济法学领域自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形成了百家争呜的局面,涌现了众多的理论观点。在这些理论观点中,无论是纵横经济法论、纵向经济法论、计划经济法论、综合经济法论、学科经济法论,还是经济行政法论①,都是从不同角度,针对经济法制实践,作为各种立法对策而提出来的,都是社会实践的产物。但是,它们是否都能对我国的法

  • 标签: 经济法 经济行政法 纵向经济 学科经济法 计划经济 经济体制改革
  • 简介:本文是作者于2006年11月9日在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做的报告。作者在报告中首先从哲学视角阐述了西方市场经济,指出市场经济是指单个的个体可以追求他的幸福和好运。他接着指出,市场经济的哲学视角这个问题起源于英国哲学家洛克。而对于德国哲学家康德的著名的哲学给我们提出的四个问题的回答,尤其是对于"我应该做些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则展示了法哲学观点及市场经济经济秩序之间的一种逻辑性的联系。其后,作者选择性地对法哲学众多分支中的三个问题即法律规范产生的理由、经济法和其他法律领域之间的关系及关于公平的观点进行了讨论。在文章的结尾,作者指出了市场经济存在的若干缺陷及对这些缺陷在不违反制度方面如何进行克服。

  • 标签: 法哲学 西方市场经济 哲学视角 哲学家康德 法律规范 基础规范
  • 简介:日前国家发改委对山东两家药企开出了国内首张反蓬断巨额罚单,引起海内外舆论关注。而两大电信巨头因涉嫌依靠骨干网的垄断地位,通过价格歧视打压竞争对手,也受到国家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成为首批被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的央企。

  • 标签: 反垄断 市场经济条件 国家发改委 垄断地位 竞争对手 价格歧视
  • 简介:宪政之于经济法的法治要求,意味着国家干预经济的一切活动都应当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国家干预经济的行为应该受到制约。经济宪政是以保障基本权利为基础、以社会本位为核心价值的宪政理念。为了实现政府干预的宪政目标,应限制行政权力,要求政府干预遵循法治化的进程,以确保宪政经济权利并接受违宪审查。

  • 标签: 宪政 政府干预 经济宪政
  • 简介:分配不仅是一个经济概念,也是一个法律概念。分配作为不同社会主体对特定社会财富和利益的占有和支配关系,必然需要法律的积极作用和影响。经济法在调整分配关系的过程中所具有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于民法和行政法,它具有再分配功能,是在民法、行政法等基础上对社会利益和资源的再分配法。经济法的再分配功能理论,是对前人关于经济法是分配法理论的深化,有助于深入理解经济法作为国家调节经济之法的本质。经济法的再分配功能在市场障碍排除法、宏观调控法和国家投资经营法三个经济法子部门中均有充分体现。

  • 标签: 分配 经济法 再分配功能 国家调节说
  • 简介:为了发挥经济犯罪立法保障人权和预防犯罪的双重功效,经济犯罪的罪状必须提升其概括性。而从经济犯罪的对象与具体行为样态等方面进行“共性抽象”,则是提升经济犯罪的罪状概括性的必要途径。经济犯罪罪状中“兜底条款”的存在,既有其必要性,也有其合理性。而无论是从主观可贵性以及人身危险性,还是从法制体系的协调性,都有理由将“行政处罚”作为经济犯罪的罪状要件。对经济犯罪的罪状,应实行和坚持“相当性解释”与“实质解释”,而“相当性解释”是专门针对经济犯罪罪状的“兜底条款”而提出。

  • 标签: 经济犯罪 罪状 兜底条款 行政处罚
  • 简介:征用权是政府的一项重要权力。本文综述了征用经济分析的主要进展,包括征用存在的根据、限制条件、征用补偿和投资效率之间的关系以及管制性征用。重点分析了征用补偿以及补偿对投资的激励作用。

  • 标签: 征用 公共使用 补偿 投资效率 管制征用
  • 简介:经济和社会权利是世界人权宣言规定的一类重要人权,但相对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言,这是一类在政治和法律上被严重边缘化的权利。在权利理论中,对经济和社会权利的“权利和人权”属性一直存在着强烈的怀疑论,这种怀疑论的核心就是怀疑经济和社会权利的可诉性。但是近些年来,国际各种人权体制以及部分国家的实践证明,实行经济和社会权利的可诉性在一定程度上是完全可行的。

  • 标签: 社会权利 经济权利 可诉性 人权 自由主义权利哲学 司法保护
  • 简介:“独创性”是著作权法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包含“独立完成”和“一定的创造性”两个要件。相比“独立完成”,“创造性”的判断非常模糊,司法裁量规则由“作品艺术价值”论、“作者心理意图”论、“创作过程工具”论替换为更加客观恰当的“细微/显著的差异”二分法,这有其哲学基础和科学依据,但该二分法并未提供精确统一的标准。为弥补这一不确定之不足,法经济学视角可以提供更为准确的分析路径,实现维系公平竞争,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治理目标。正在修改的《著作权法》应删除对“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含义阐释中“有审美意义”这一语词限定,并将计算机字体作为一种作品类型纳入新法,从而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并通过合理恰当地解释“独创性”内涵以提供公平有效的激励。

  • 标签: 著作权 显著差异独创性 经济分析
  • 简介:经济法与劳动法的关系、经济法在法律分类中所处的位置等,均是经济法在最初发展阶段被广泛思考的问题,对于推进对经济法的认知大有启益,迄今反思这一问题仍然是经济法学理论研究不容忽视的关键所在。民国时期学者就继受德日学说,将经济法作为社会法的组成部分,由此廊清民法、行政法与经济法之间的关系,证成经济法作为部门法存在的合法性。社会法所谓的“社会”,自始就有“部分社会说”和“全体社会说”两种认知取向。目前,经济法学界关于经济法属性的争论,仍然与这种社会观有关。在实现社会实质公平方面,经济法的积极平等观与社会法的消极平等观相互协调。所谓社会本位的法律,不过是权利本位法律的调整。其基础还是权利,仅是有目的地予以限制而已。其法律的目的虽转向增进社会大众的生活,但着手处仍是在保护个人权利。

  • 标签: 经济法 社会法 社会本位 权利本位
  • 简介:<正>依托安徽省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和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的经济法学学科,是安徽大学法学院的优势学科和重点建设的学科,已被列入安徽大学"211工程"二期建设的学科之一。安徽大学早在1981年、1985年和1987年就以周枬教授和王镕教授为主的导师组在全国较早地招收了3届经济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1998年,安徽大学正式被批准建立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点,1999年开始招生。2001年,安徽大学经济法学学科被评为安徽省省级重点学科。2003年,以经济法学学科的教师为主体的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被批准为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

  • 标签: 安徽大学 经济法学 法学学科 经济法制 省级重点学科 学科简介
  • 简介:传统相关市场界定中,需求替代法是最基本的分析方法,它着眼于定性分析,但缺乏严谨的逻辑基础。SSNIP测试法从定量的角度分析,减少了需求替代分析法的主观随意性,被认为是最为科学的相关市场界定方法。数字经济的兴起使得传统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备受挑战。其中,需求替代分析法趋于边缘化,而SSNIP测试法则存在很大的局限性。SSNIP测试法在传统相关市场的界定中以价格分析为基础,数字经济带来的新问题需要对SSNIP测试法进行革新,即从基于价格的分析转向基于转移成本的分析。这种革新方法既排除了数字经济对传统相关市场界定的干扰,又能实现与传统SSNIP测试法的统一,并有可能达到准确界定相关市场的目的。

  • 标签: 数字经济 相关市场 SSNIP测试法 转移成本分析
  • 简介:<正>目次一、前言二、背景的考察:市场与国家互动中的法治三、结构的考察:公、私法的融合及其意义四、价值的考察:现代法之形式理性实质化五、结语:一点后现代的思考思考已经思考过的问题。直到怀疑还是确信无疑。——君特·格拉斯一、前言显然,长期以来努力为中国法制建设提供某种服务功能的法学理论,一

  • 标签: 经济法现象 形式理性 中国法制建设 解释法律 国家干预 法学理论
  • 简介:个体经济主体指个体经济、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实质为个体的公司企业的个体私营业者。寻租是个体经济主体生存发展的历史必然选择,是寻租理论的虔诚追求者和践行者。个体经济主体核心寻租价值体系的法人价值观、法律行为价值观、权利义务价值观的三观扭曲与毁损、超越法律边界,直接导致个体经济主体面临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犯罪、个体经济及组织破产三大命运;个体经济主体寻租是在经济人、社会人等五大寻租人性的假设基础上生存与发展,其生命历程中具有先天、后天、中年、老年四种生命寻租基因,为了满足生理、人身与财产安全、社会交往、自我实现五大租金需求下,形成了利益最大化自私行为、社会公共资源管理垄断利益诱惑等五大寻租原动力;个体经济主体往往徘徊在虚假出资与虚报注册资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等十二种寻租行为法律边界,越界构成十二类受刑罚追究的犯罪行为:个体经济主体行为选择中有生存风险大于法律风险的机制、非公经济企业在初创期和成长期的法制理念、非公有经济企业的法律观念的功利性三大形成机理,由非公有制法人人士的法律错判、法制观念错位、企业普适性法律需求与普适性法律供给的矛盾、法律实施效益认知误区、对法律功能与价值误判的五大原因形成,需要矫治与扶正动摇的法治信仰、主动干预、强化法律常识输入、增加法律需求供给、疏导与完善新型法律问题认知的障碍、多途径增加警示平台和警示提示四大路径。

  • 标签: 个体经济主体 寻租理论 法律边界 人性假设 寻租动力 行为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