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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1.1案例11.1.1简要案情吴某,女,44岁,2012年8月1日在工作中受伤,当日人院诊治,诊断为:L2骨折,骶尾骨骨折并骶丛神经损伤,神经性尿失禁。伤后4月余,某鉴定机构根据GB/T16180—2006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神经源性膀胱,残余尿≥50mL”之规定,鉴定其构成四级伤残。

  • 标签: 法医临床鉴定 脊髓损伤 尿潴留 因果关系
  • 简介:<正>引言科学精神对于指导民商事司法审判实践,提高司法界的法制思想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②这一认知法学界没有异议。有异议的是,应当如何理解民商事司法中的科学精神,科学精神对中国民商事司法究竟有何指导意义,对这两个问题,法学界尚无定论。与现有的民法精品教科书将民法的科学精神界定为理性思维和批判精神③不同,本

  • 标签: 认知法 法制思想 裁判案件 科学信仰 无效合同 行政执法
  • 简介:<正>目次一、成立要件上的事实因果关系二、赔偿范围认定中的相当因果关系三、日本因果关系理论的评价四、小结关于因果关系理论,正如张新宝先生在其主持起草的侵权法学者草案理由书中所表述的那样,“侵权行为法建议稿没有明确指出采用哪种学说,而将这一问题的答案留给司法解释和学说”,从而使得因果关系的问题必将成为民法解释学的一个重要领域,因此本文将对日本相关理论作一简单的

  • 标签: 因果关系理论 侵权行为法 日本民法 地方裁判所 损害赔偿 成立要件
  • 简介:《合同法》第2条界定了合同的概念,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但对于该条规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存在不同解释,而不同解释直接影响到《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文章首先从解释方法的选择和适用入手,认为应当坚持文义解释优先。基于这种解释,《合同法》第2条所规定的合同变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关系,除债权关系外,还包括物权关系和身份关系。如果解释《合同法》第2条采广义合同说,民法典总则就应当规定合同的一般规则。

  • 标签: 合同解释 民事权利义务 民法总则
  • 简介:“黑哨”这种发生在足球赛场上的腐败行为,它与公务贿赂、商业贿赂一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能否将其按受贿罪惩处,在学术界分歧较大。该文从该行为的刑事法律关系分析着手,深入地论述了“黑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论证了在罪刑法定原则下将其治罪的理论上可行性;并指出足球裁判的身份性质上就是刑法第93条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准国家工作人员,符合受贿罪主体构成条件,对其吹“黑哨”的行为应以受贿罪论处。

  • 标签: 受贿罪 刑事法律关系 公务 社会危害性 准国家工作人员 商业贿赂
  • 简介:高校教育在帮助学生向社会化过渡的作用上不容忽视,因此大学校园也被称作“小社会”。在大学里,除了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也是一门必修课。学生寝室作为大学生生活、学习的最小也最重要的一个单位,寝室人际关系的处理是最基本的人际交往。因此寝室人际关系问题成为大学生人际交往过程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在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下,寝室人际关系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 标签: 大学生 寝室 人际关系 调查研究
  • 简介:人究竟要什么?人的本质是什么?法律与人又是一种怎样的关系?法律的最终价值何在?法律对人需求的满足应到怎样的程度?当人偏离其本质时,法律应不应核、能不能够进行干预和匡正?这些是本文所要讨论的主要问题。

  • 标签: 法律 “人的本质” “人的需求” 自由 价值取向 人性基础
  • 简介:以案件责任制改革为重点,以还权于合议庭为目标的我国民事合议制度内部关系的改革面临旧有痼疾尚未祛除和因错案追究制、审判长制的不当推行引发的新问题两种窘态.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一方面缘于合议制及改革措施存在缺陷,另一方面也因为改革受到现阶段审判资源不足、司法独立的大环境尚未形成以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因素的制约.为顺利推进改革,应从合议制的内部关系的梳理出发,合理定位合议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理性选择案件责任制,完善合议庭的评议规则和表决规则.

  • 标签: 合议制 案件责任 评议规则 内部关系
  • 简介:<正>目次一、对社会保障法法律地位问题的基本认识二、社会保障法与经济法的关联性三、社会保障法与经济法的相异性四、结束语一、对社会保障法法律地位问题的墓本认识在我国,尽管社会保障立法现象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早已为学界所普遍承认,①但是,如何从法学的角度来认识和评价这一立法现象,

  • 标签: 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立法 法律地位问题 国家调节 私法关系 部门法
  • 简介:法规备案审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保障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性的制度,我国目前形成了五套法规备案审查机制。法规备案审查的功能包括合宪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适当性审查。我国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合宪性审查制度,合宪性审查的主体仅限于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除法规备案审查外,启动合宪性审查程序的主体还包括特定的国家机关提出“要求”和其他社会主体提出“建议”。在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过程中,必须厘清法规备案审查与合宪性审查、合宪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之间的关系

  • 标签: 法规备案审查 合宪性审查 合法性审查 适当性审查 宪法监督
  • 简介:国际海事组织(IMO)是联合国系统内主管海上安全和船舶防污及其法律问题的专门机构。IMO的成长反映了国际航运事业的发展和壮大,它所制订的一系列公约反映了国际航运技术的进步和国际海事立法的历程。我们研究该组织、其近期主要成就及其今后工作计划,有助于我们把握世界航运及其立法的动向,从而有益于我们的工作和我国航运事业的发展。

  • 标签: 国际海事组织 航运事业 世界航运 国际航运 兼论 海上安全
  • 简介:2001年1月1日,第三人某水管站在未取得土地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与大宁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大宁村村委会将100余亩土地租赁给该某水管站进行砂石生产加工:同年5月初,某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某国土局)收到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件,反映大宁村违法占地情况。某国土局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某水管站于2001年3月未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大宁村耕地约120亩,用于堆放沙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2条之规定,遂于同年5月9日作出

  • 标签: 行政确认 诉讼请求 法律适用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行为
  • 简介:1997年7月1日,中国顺利实现了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回归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便是香港享有广泛的自行处理对外事务的权力。这种权力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超过了港英统治时期,不仅单一制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地方政权不能享有,而且联邦

  • 标签: 香港特区 对外事务 基本法 国际关系 中央政府 法律地位
  • 简介: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是国际法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也是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由此形成了不同派别的主张。影响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理论与实践的最深层次因素是主权,不同的主权观决定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异。主权又决定于其所处时代的情势。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发展的新动向对传统的主权观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从“主权”与“治权”两个维度去理解和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新的主权观,无疑具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

  • 标签: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 主权 治权
  • 简介: 长期以来,司法实践中形成了运用偶然因果关系理论、因果关系中断理论、监督过失理论以及相当性理论来认定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的几种模式。但这些模式均存有不足。正确认定玩忽职守罪的因果关系,必须坚持区分事实因果关系与法律因果关系的基本进路,并借鉴客观归责理论来判断玩忽职守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法律因果关系

  • 标签: 玩忽职守 因果关系 司法认定 客观归责
  • 简介:仲裁与人民法院的关系涉及到的管辖争议、财产保全与证据保全、申请执行,涉外仲裁、国际经贸及海事仲裁等问题,在有关法律条款中都已明确界定。

  • 标签: 仲裁 人民法院 中国 管辖 财产保全 证据保全
  • 简介:法律监督权与检察权的关系是一个宪法学、检察理论学的基本问题。基于历史解释在我国法律解释中的重要意义,本文采用历史解释方法对法律监督权与检察权之间的关系予以阐释。检察权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方式和手段。

  • 标签: 法律监督权 检察权 历史解释
  • 简介:刑法第114条与第115条第1款之间是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的关系。第114条包含具体危险和轻实害结果两种情形,两种结果在规范上均属于具体危险犯。第115条第1款包括行为人对加重实害结果有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均属于结果加重犯。第114条既遂的标准是危险状态的出现,着手的标准是出现侵害法益的紧迫危险,着手认定与实行行为可以分离,第114条有犯罪预备、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没有犯罪未遂,也没有犯罪既遂后的中止,具体危险状态出现后行为人中止的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第115条第1款的严重实害结果是加重的犯罪构成,与第114条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共同构成量刑规则,在法定刑的选择上量刑规则起决定作用。故意的结果加重犯未遂时,适用第114条犯罪既遂。故意的结果加重犯中止时,适用第114条犯罪既遂,同时将中止作为酌定量刑情节。

  • 标签: 具体危险犯 结果加重犯 既遂 未遂 中止
  • 简介:功能主义比较法理论认为比较法应针对具体的实际问题,探索各国法律在处理相同问题时的共同规则或差异,并为本国法律实践做好理论准备,而研究具体问题的最佳途径莫过案例比较。鉴于此,本刊曾于2012年第3期刊出“第三人惊吓损害侵权责任的比较研究”的案例比较研究系列论文。本期刊出的“第三人侵扰婚姻关系法律问题的比较研究”专题,系华东政法大学“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所”于近期组织学界同仁分别从德国、法国、意大利、英关、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实践和法学理论出发,对我国发生的一起第三人侵扰婚姻关系的案件裁判所进行的评析。期待这一研究能够为我国的司法实务和将来的立法改进提供理论支持,也特别感谢华东政法大学朱晓拮副教授在专题策划和组织撰写、赵文杰讲师在报告总结方面所做的努力和贡献。

  • 标签: 婚姻关系 法律问题 第三人 德国法 侵扰 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