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分析研究激励式心理护理对住院患儿鼓面情绪及治疗依从性的影响。方法选取从2012年4月至2014年3月在我院接受住院治疗的患儿120例,随机分成实验组和对比组,每组各60例。对对比组患儿行常规护理处理,在此基础上对实验组患儿行激励式心理护理。统计并记录患儿的心理状态、治疗依从性以及住院病程。结果相对于对比组,实验组患儿的治疗依从性更高,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实验组患儿住院病程更短,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住院患儿行激励式心理护理,能显著缓解患儿的负面情绪,平复焦虑和恐惧心理,更愿意配合治疗,治疗依从性也更高,有效缩减了患儿住院病程,具有较高治疗成功率和家属满意度。值得临床应用推广。
简介:摘要本文以国有企业———天津市ZX集团下属的销售公司为例,总结国有销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制度僵化、冗员严重等问题。员工的职业生涯管理与业绩关联不紧密,绩效管理缺位等都与此有关。它导致“干好干坏一个样”,大锅饭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人们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差,产生严重的人力资源浪费。本研究基于John.J.Morse和Jay.W.Lorsch提出的权宜制变的经营管理理论———超Y理论,在国企引入“末位淘汰机制”、“全员营销机制”、“销售资源整合机制”等制度,盘活其人力资源,以期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销售资源最大化利用等目标,为国有销售企业提升经营业绩提供解决方案。
简介:摘要赏识教育是新课程倡导的理念,强调对学生的评价应该尊重学生、激励学生、保护学生。这个理念的正确性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品德学科的实际教学中,我们不难发现它出现了绝对化倾向。激励不等于对学生必须进行一味的表扬。教育需要赏识,同时需要“批判”和“否定”。笔者认为在品德课堂教学时,对学生进行赏识时至少应该注意三个方面一是要尊重科学常识,二是要符合价值取向,三是要坚守道德底线。
简介:我国实施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以来,民营企业通过竞标等方式从政府手中获取特许经营权,凭借其垄断地位和信息优势降低服务标准,导致垃圾处理行业陷入质量规制的困境。本文针对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问题,先是构建以规制机构与垃圾处理特许经营企业为参与者的博弈模型,分析了声誉激励和社会监督对博弈参与双方损益及其策略的影响;然后构建纳入举报机制的由社会民众、规制机构和特许经营企业三方参与的序列博弈模型。研究得出四点结论:(1)减少规制成本,增加对违规垃圾处理企业的惩罚力度,可减少企业违规概率;(2)声誉激励和社会监督均可减少垃圾处理特许经营企业违规概率;(3)社会监督有助于节约规制成本,减弱规制机构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规制效率;(4)规制机构的检查行为与公众举报行为之间存在明显的互补性。最后针对性地提出了提高城市垃圾处理行业质量规制效果的政策建议。
简介:摘要院从建国以来,我国的高管薪酬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逐渐与世界接轨,但是国有企业作为一个特殊的主体,其薪酬结构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通过对美国、日本等国家高管薪酬机构的介绍,对比分析中国国企高管薪酬激励现状,根据国外的启示阐述了国企高管薪酬设计的原则与要点。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骨科护士长采用激励机制管理在护士工作倦怠和患者满意度中的应用。方法对我骨科自2011年10月以来参与激励机制管理的24名护理人员进行分析,并随机抽取我骨科200名住院患者进行问卷调查。结果经比较,实施激励机制管理后,护士在理论水平、沟通能力、无菌技术、健康教育、职业道德等方面均较实施激励机制管理前有明显提高,充分的调动了护士的工作积极性,更有利于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激励机制管理前患者满意度为76.5%;实施激励机制管理后患者满意度为98.5%;实施后的患者满意度显著优于实施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骨科护士长采用激励机制管理可以明显改善护士的工作倦怠情况,调动了护士的积极主动性,提高了患者满意度。
简介:"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农村富不富,关键看干部。"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村党支部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是村党支部发挥作用的关键,在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澄迈县通过积极探索和推行村党支部书记职业化管理模式,探索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绩、奖、惩"相统一的激励约束机制,下大力气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努力实现村党支部书记岗位专职化、报酬工薪化、管理科学化、成长持续化,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走出一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创新之路。
简介:面对技术创新速度加快以及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的增加,我们必须思考转型期"大调解"机制的政策效果。基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偏好对企业创新激励这一独特视角,本文考察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中处理和调解这两种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对企业创新激励的不同影响。研究发现地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解方式的倾向有利于增强企业创新激励,同时这一影响因企业控制权性质和企业生命周期两方面的异质性而有所差异。本文不仅从企业创新激励的角度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执法偏好的选择提供了新的解释,同时也从法和经济学角度深化了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创新激励方面的研究,对于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法律实践具有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