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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我国现行民事法中,调整见义勇为受益人与行为人之间法律关系的规则大概有《民法通则》第93条和第10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4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5条和《侵权责任法》第23条等两类规则。前者以无因管理来统摄见义勇为引发的见义勇为受益人与行为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后者以《民法通则》第109条为基点,形成了专门调整见义勇为受益人与行为人的"规范体系"。对如何适用这两类规则解决见义勇为受益人与行为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司法实务做法不一;对这两类规则之间的关系,理论界看法也不一致。这两类规范的形成是继受国外不同立法模式的后果。

  • 标签: 见义勇为 无因管理 补偿 见义勇为受益人
  • 简介:在中国法律近代化的过程中,“日本经验”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笔者更为关注的问题是,作为社会条件相似的东方国家,日本和中国对西方法治经验的理解、领会有何差异?尤其是20世纪初兴起的西方社会法学,对日本和中国而言都是新生事物;但在法律现代化方面积累不同的中日两国,对其理解也并非完全一致。由于笔者不谙日文,尽管经由专业人士帮助,仍无法克服学力限制。故仅能以20世纪20年代被译为中文的两本日本社会法学著作为样本,作挂一漏万的初步比较和感悟,以就教于方家。

  • 标签: 日本经验 社会法学 阐释 传播 民国 著述
  • 简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导致的合同纠纷数量在民商事案件审理当中占据较大部分,认定合同有效与否是解决此类合同纠纷的关键,但由于《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比较模糊,也存在不少问题,因而导致实践中出现理解难、认定难、适用难等问题。有鉴于此,本文将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开新。首先,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两个成立要件为视角,对《合同法》中的现有的规定进行深入的解读;其次,对现有的法律规定的优点与不足进行评述;最后,结合现有的问题及相关个人研究,本文提出建立一个以“违反公序良俗”为核心标准,佐以“双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全新、多元化的判断合同无效的标准。

  • 标签: 合同无效 强制性规定 公序良俗 判定标准
  • 简介:从类型学出发,刑事诉讼立法表现为对立的两种理想类型:一是价值导向性立法模式;二是技术性立法模式。《刑事诉讼法第二修正案》的修法活动实为一种类价值导向性的立法。其特征为:政策与法理短路相接导致法律内部的紧张与对立,进而造成致力于精确性和明晰性的立法技术在立法中的有限应用,乃至反向利用。最终致使《第二修正案》在形式、结构与内容上均存在明显的技术缺陷。欲对其予以弥补和完善,须从价值导向性立法转向技术性立法。

  • 标签: 刑事诉讼法 修正案 立法技术
  • 简介:责任定性是会计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问题的核心,它直接涉及到会计师民事责任的归责及因果关系的确定.违约责任论忽视了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产品责任论的优点是它能较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会计师提供的财务报告等会计信息与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具有本质差异,将会计信息作为一种"产品"欠妥当;会计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性质应定性为侵权责任.

  • 标签: 民事责任 财务报告 第三人责任 注册会计师 定性 中心
  • 简介:法官自由裁量权在两大法系中都是存在的,其在涉外民商事领域的功效尤为凸显。我国现行涉外民商事立法主动或被动地赋予了法官在涉外民商事审判中极大的自由裁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通过使得涉外民商事法律适用法迈进了一步,但是立法的局限性进步仅仅是在某种程度上使得自由裁量权由过去的空洞无序迈向有序。正值我国指导性案例成行之初,借助该契机,在建立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领域指导性案例体系的同时,实现法官在该领域自由裁量权的突破,弥补和修正立法的不足,也为金融危机等情势提供应对路径。

  • 标签: 自由裁量权 指导性案例 金融危机
  • 简介:所谓不可分之债,是指由性质上、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形成的给付不可分的多数人之债。对于这个概念,可以用“熟悉的陌生人”来形容它。说它是“陌生人”,翻开我国大陆地区传统的民法教材,完全寻觅不到其踪影。说它是“熟悉的”,随手打开一本大陆法系的民法典(包括我国台湾地区),在债法总则之债的分类章节里都可以看到它,一般都会先后规定可分之债、不可分之债和连带之债,可以说在大陆法系的国家它是一个不可回避的概念。

  • 标签: 历史 大陆法系 法律规定 大陆地区 台湾地区 债法总则
  • 简介:美国在隐私立法听证会与法学理论上,并存三种观点:基本权利观点、经济分析观点和社区导向观点。这三种观点都有各自的规范性要求,通过比较,鉴于当代法制语境中人民的矛盾性的"二元"需求与我国隐私权保护面临的难题,社区导向观点与其规范性要求应当构成我国隐私权保护所宜借鉴的理论模式。

  • 标签: 隐私权 社区导向观点 规范性要求 法益衡量
  • 简介:独立审计准则的性质只是行业协会制订的内部自律性规则,它不能作为认定会计师过错的法定标准,判断会计师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应以“职业注意义务”作为衡量标准;在认定会计师侵权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时,宜借鉴美国的做法,将因果关系分为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对于事实因果关系,以“重大性”为依据,采用因果关系推定理论,对于法律上因果关系的判断,采用英美法中的“合理预见说”;对于不实财务报告“重大性”的认定标准,应从理性投资者决策和信息对股价的影响两个方面综合考虑。

  • 标签: 独立审计准则 职业过错 因果关系 重大性
  • 简介:清末礼法之争中,就修律与收回领事裁判权关系问题的辩论表明,法理派清醒地认识到单纯修律本身并不能收回领事裁判权,但在礼教文化占主流地位而法理派本身又不敢正面否定礼教文化的价值的情况下,只好拿"危机论"(即领事裁判权问题)作为推进中国法律近代化的手段.这本身表明以沈家本为首的法理派是认同和接受了西方法律文化的精神和原则的,他们希望用西方法律的精神来改造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因此,清末修律中收回领事裁判权问题不过是手段,法律的近代化才是目的.手段和目的的不相协调,是导致晚清刑事法律改革出现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

  • 标签: 清末修律 收回领事裁判权 法理派 礼教派
  • 简介:在实践中,仲裁裁决侵害案外人利益的情形时有发生、形式多样,而现行法并不能为仲裁裁决案外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救济。通过对比分析,在既有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基础上,构建案外第三人撤销仲裁裁决之诉制度较为可行。为此,需要进一步明确该撤销之诉的适格当事人、撤销之诉的客体范围以及程序的选择适用等问题。

  • 标签: 仲裁裁决 仲裁案外人 撤销仲裁裁决之诉
  • 简介:“有独立请求权”在本质上是一种独立的诉讼标的,表现为第三人于诉讼中所提出的各种具体的诉讼请求,而这些诉讼请求得以成立的基础便是民事实体权利。仅就“有独立请求权”这一概念而言,其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民事实体权利,且只限于实体上的救济性权利,而不可能是所有的实体权利。新民事诉讼法赋予了第三人撤销他人间生效裁判文书或调解书的权利,为了构建一套贯穿于“诉前一诉中一诉后”的完整权利救济体系,我国民事诉讼法应当将防止诈害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根据。

  • 标签: 有独立请求权 案外第三人 请求权 形成权 抗辩权
  • 简介:《合同法》第97条后段中“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规定内容模糊。可比照功能类同的《合同法》第58条中“折价补偿”的规定对其进行体系解释。折价补偿的具体数额原则上应为合同约定的价额,例外时为客观价值。得利丧失抗辩在双务合同中的限制不宜采差额说或因果关系说。比较对待给付返还说与财产上决定说,后者既可彰显返还中意思自治、后果自担的真义,又可逻辑一致地解决实践问题,涤除不必要的例外,在理论贯通性和价值判断妥适性上均较对待给付返还说略高一筹,是更佳的解释框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规则,可作为解释第97条后段中“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合理依据。

  • 标签: 双务合同 解除 不当得利 差额说 对待给付返还说 财产上决定说
  • 简介:一、构建城区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意义(一)构建城区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现实需要1.案件数量与日俱增导致司法资源越显紧缺地处广州市中心城区的天河区人民法院,2003年至2009年间的收、结案数据以每年3—12%的增长比率上升。2009年期间民事审判四个业务庭42名法官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0902件,

  • 标签: 广州市天河区 社会矛盾纠纷 中心城区 化解机制 多元化 成功经验
  • 简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基本法上享有巨大而广泛的权力,而在香港的政制架构中,与行政分支和立法分支相比,终审法院地位相对独立和优越,中央与特区的权力博弈有时就具体化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香港终审法院的权力博弈。在吴嘉玲案中,终审法院展现出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全方位进攻性防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基本法上几乎所有重要权力在该案判词中都有提到,终审法院所要阐述的重心始终是基本法对这些权力的限制,甚至宣称有权审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行为。为此,其所使用的武器有三:基本法、联合声明、人权。其中,基本法既是盾牌又是紧箍圈,居于核心的地位。尽管终审法院这种司法能动主义倾向使得其说理逻辑有时就像"抓着自己的头发想离开地球",该案判词也存在些许说理性错误或可商榷之处,并且招致诸多批评,但是终审法院的目的已然达到,经此一役,终审法院基本奠定了其香港高度自治和人权维护者角色。

  • 标签: 吴嘉玲案 香港终审法院 违宪审查 居留权 基本法解释
  • 简介:改革开放40午与宪法发展的良性互动是学界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实践说明,宪法对改革开放发挥了引导、规范与保障的作用,而这种作用需要宪法学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在改革开放40年来的不同阶段,面对改革实践中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宪法学以问题为导向,在正当性与合法性、规范与事实的冲突中坚守学术的专业精神,积极履行学术的社会责任。特别是,改革开放起步的20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宪法学面向改革开放的实践,创新基本理论,建构学术话语,提高理论的解释能力,为改革开放的开启提供了丰富的学术资源。

  • 标签: 改革开放 宪法学 宪法基础
  • 简介:康复路市场管理所所长陈玉山、书记干建军,该所现编制23人,党员11名,获得大专文凭和高中职称20人,承担着全市场的管理,服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廉政建设等职责。倒门所管辖的康复路工业品批发市场建于1984年,南北长980米,宽30米,占地面积30380平方米,主要经营日用小百货、时令小商品,兼管厂家品牌服装,经营品种几十大类,上万个花色品种,日均客流量近10万人次,被誉为“西北第一市”,曾为全国十大集贸市场之一。

  • 标签: 市场服务中心 市场管理 市级文明单位 新城区 西安市 经营品种
  • 简介:2018年5月11日,由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杜宴林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项目“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研究:以公正司法为中心的考察”开题论证会在吉林大学召开。

  • 标签: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核心价值观 公正司法 法治建设 论证会 开题
  • 简介: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时,正式确立了行政诉讼被告延期举证制度。《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对作为被告延期举证制度之核心构成要件的“正当事由”作精细化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正当事由”的认定存在混乱,这根源于“正当事由”判断标准的缺失。行政诉讼被告延期举证制度中“正当事由”的准确判决应包含两点:一是一般理性人无法抗御的客观情形;二是被告尽力后也无法预见和避免。应以“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为法定免责事由,同时非被告自身原因的客观事由也可成为“正当事由”,但应从严解释,以促成该制度的良性运转。

  • 标签: 被告延期举证制度 正当事由 不可抗力 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