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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李大钊的调和论内涵丰富,对其教育思想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其教育理念、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中都渗透着调和思想,这种调和式教育思想对中国现代教育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从李大钊调和思想、教育思想的相关论述及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其调和式教育思想的主要内容,汲取其精髓,挖掘其在教育理念、教育体制、教育内容和方法等方面对当代教育改革的重要启示。

  • 标签: 李大钊 调和 教育思想 教育改革
  • 简介:改革开放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历史土壤。以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颁布、2014年《行政诉讼法》的修订等事件为标志,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在短短四十年内经过了萌芽、建立、完善及更新四个阶段,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化解社会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应当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推进行政诉讼制度的现代化。在宏观层面,应当优化行政诉讼在权力结构中的地位与配置;在中观层面,应当解决行政诉讼制度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制度运行实效;在微观层面,应当完善诉讼规则,推进制度设计的精细化。

  • 标签: 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 指导性案例
  • 简介:农村金融中的不公平现象较为突出,所以改革应确立的法律理念之一便是公平融资。建议允许农民发起设立或收购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如私人钱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村镇银行;通过立法要求银行将可运用资金中的50%以上投放当地;要求政策性银行直接或间接向农民放贷;设置政策性担保机构以弥补市场不足。

  • 标签: 农村金融 公平理念 创新思路
  • 简介: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价值目标,三者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依法是实现独立、公正的前提和基础,独立是手段和方式,公正是司法的内在价值追求.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改革政治体制,完善司法制度,健全制约机制,强化法制统一.

  • 标签: 司法依法 司法独立 司法公正
  • 简介:2015年股市危机暴露出来的问题,对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中国《证券法》重大修改的立法进程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是2016年中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因此,我们的任务是不仅要积极创造股票注册制的市场条件,而且还要积极思考并设计出合理的相关制度。本文正是对股市危机后中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对策的重新思考。具体对策主要包括:将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确立为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在注册制改革的同时改革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注册应当统一适用于股票和债券市场;注册制的制度设计重心应当立足于事中、事后和信息公开监管;建立严格的强制退市制度;完善相关法律责任制度和权利救济制度。

  • 标签: 股市危机 股票发行注册制 《证券法》修订草案 改革对策
  • 简介:诸多学者通常把再犯罪风险评估与人身危险性理论相混淆,实质上两者在理论源流、评估对象和对象评估上都存在着明显区别。受强调风险评估与控制的新刑罚理论的影响,再犯罪风险评估理论与监禁刑改革在方法论的选择上具有高度的契合性,风险评估理论为监禁刑改革的目的转向与技术支撑提供了基础。以再犯罪风险评估为中心的监禁刑改革可以考虑包括改变减刑假释模式、建构科学的罪犯分类制度、建立现代监狱改造制度等具体路径的选择。

  • 标签: 新刑罚理论 再犯罪风险评估 监禁刑改革 路径选择
  • 简介:我国的新股发行核准制扭曲了市场力量,建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是改革方向。从核准制到注册制改革的过程乃从行政力量到市场力量回归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现有的发审委可改为股票发行聆讯委员会,独立于证监会和交易所,成为注册制的重要制度机制。在实际操作层面,聆讯机制前期可以作为替代性的审核机制,随后市场成熟则转变为建议机制,最后转变为市场的参考机制。推进注册改革必须加强信息披露,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还须完善发行定价监管机制、优化新股发行条件,从而形成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合力,使我国新股发行回归市场本质。

  • 标签: 核准制 注册制 聆讯 信息披露
  • 简介:本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概述造成明代中叶以后出现的困难局面的主要原因,揭示张居正组织领导政治、社会改革的时代背景。第二部分主要是论述张居正组织领导改革的指导思想,即崇本尚质、务实致用以及在此指导下的“以法绳天下”的思想。第三部分是通过分析、列举和论述张居正为实现改革而要求“以法绳天下”的几个主要方面的思想和主张,着重从法律思想的角度,阐明“以法绳天下”的实际内容。最后一个部分是提示通过对张居正的改革和法律思想的全面考察,可以从中获得的几点带规律性的认识。文章在对有关张居正的史料细心发掘的基础上,把重点放在于第三、第四两个部分,试图通过对张居正的改革和法律思想的初步研究,从中汲取于我们今天有所裨益的经验与教训。

  • 标签: 张居正改革 法律思想 经验与教训 时代背景 组织领导 主要方面
  • 简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诉讼程序的改革与完善顺应了我国社会发展的形势,符合国际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的趋势,契合司法实践的需要。实践中探索创设的合适成年人参与、诉前考察、分案审理等特殊检察程序,都是对末成年人刑事检察诉讼程序改革的尝试。从发展趋势看。未成年人等龄审查、品格证据、污点消除等制度,以及单独的未成年人刑事立法、专门的办案机构等都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探索。

  • 标签: 未成年人 刑事检察 诉讼程序 改革与完善
  • 简介:<正>新泻大学法律学系最初作为人文学系法律学专科于1965年创立。1975年增设了研究生院法律学研究科(硕士课程)。1977年改称法文学系法律学专科,1980年4月1日正式独立成为法律学系。1980年参考了当时西德进行的法律学教学改革的经验,采取“大讲座制”。设置了公法(公法原论、宪法、行政法、自治体法、教育文化法)、民事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破产法)、经济社会法(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国际法)、刑事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学)、政治社会学(政治学原

  • 标签: 系列课程 法律学系 文化论 学法律 政策科学 信息学科
  • 简介:从称呼的混乱、性质的困惑、短期行为的诱发、农地流转的不畅等角度分析了现行农地制度的弊端,指出了农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简要评析了几种改革思路,进而阐述了在我国重建永佃权的可行性和重大意义.

  • 标签: 农地制度 中国 土地承包经营权 永佃权 土地管理法
  • 简介: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黄任泉、陈江海认为:未成年人公诉方式改革是指对被提起公诉的未成年被告人实行新的审查方式和庭审方式。我们探索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宽松提审讯问环境。在特设的不采取隔离措施的未成年人讯问室讯问未成年人。二是灵活适用强制措施。对涉案的未成年人在校生均予以取保候审,为其提供继续学习和良好改造的机会。三是宽松庭审环境。法庭布置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承受能力,法庭席位基本持

  • 标签: 未成年人 公诉方式 人民检察院 中国 感化教育 强制措施
  • 简介:房地产调控背景下进行的房产税改革并不能承担宏观调控稳定房价的任务。税收法治条件下的房产税具有调节贫富差距、优化资源配置和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笔者认为,目前我国的房产税改革目标仍以解决财政收入为主。在分权、法治指导下,房产税改革应当向地方税收立法、税收法治、公共财政的方向设计与发展,并籍此促进我国财税体制的完善。

  • 标签: 房产税 宏观调控 税收法治 公共财政
  • 简介: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已在全国进入试点阶段,随之而来的将是在改革经验基础上适时作出立法跟进。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立法应当充分体现改革政策的精神,但也要遵循立法的一般规律。在承包地经营权抵押制度设计时,应当对承包地经营权与承包地经营权抵押制度统一筹划;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并充分考虑承包地经营权的特殊性;坚持集体所有,稳定承包关系,不改变土地用途;努力实现抵押权对承包地经营影响最小化。根据承包地经营权的特点对相关抵押制度作出合理的安排。

  • 标签: 农村承包地经营权 承包经营权 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融资
  • 简介:<正>《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检察院要加强对经济犯罪行为的检察工作。”这是党中央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上层建筑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基本原理,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在新形

  • 标签: 经济体制改革 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 犯罪行为 严重经济犯罪 新形势
  • 简介:2008年以来,我省司法工作按照“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工作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成立了“陕西省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团”和律师为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建立了“百家律所、千名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组织开展了“扩公证、防矛盾、讲廉洁、促和谐”和干公证事、做公正人等活动,出台了《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使我省司法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 标签: 改革创新 陕西省 司法厅 重点建设项目 司法工作 法律服务
  • 简介: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我国《公司法》走过了30年的立法历程。我国公司法虽经多次修改,但尤以2005年新《公司法》修订幅度最大。新《公司法》对传统的公司法理论有多方面的的理论突破和制度创新。即使如此,由于时间仓促,2005年新《公司法》仍常有阶段性修改、中度修改的特点,因而仍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再接再厉,进行新一轮的制度创新,使《公司法》愈来愈完善。

  • 标签: 公司法 外商投资 公司自治 法人性 最低注册资本 电子化
  • 简介:经过近两年的实践,诉访分离、依法治访的改革局面正在逐步形成,涉法涉诉信访初步呈现出“弃访转法”的良好态势,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不容否认,现有的涉法涉诉信访法律制度仍存在不科学性、不完整性和不对称性。为此。必须增强和深化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法治化认识,要坚持法治导向,不断增强司法属性,提高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能力,既要在治标上对已经引起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妥善处理,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矛盾得到彻底化解,又要认真分析原因、把握规律,在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效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推进治本工作。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秩序井然。同时,还亟需加快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法律完善。

  • 标签: 涉法涉诉 信访改革 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