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裁判要旨】共犯是与单独犯相对应的概念。共同犯罪不一定要有相同的犯罪故意.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在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之间,具有同样性质并且相互重合的情形也能成立共同犯罪。对于此类共同犯罪,因各被告人的犯罪故意不同。应当根据相应的犯罪构成确定具体的罪名,行为人应该只就自己实施的行为及其结果承担责任。在共同犯罪中.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应当根据各共犯的行为及其结果和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确定相应的刑事责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简介:陈兴良编著社会科学版大32开460千字560页平装估价:23.00元1995年12月出版ISBN7—5004—0994—X/D·86本书立足于中国共同犯罪的立法与司法实际,对共同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以及与此相
简介:最近与几个律师朋友讨论案子,在讨论中各抒已见的意见或观点,就象喉咙中堵上了异物,不吐不为快。于是我就用那拙劣的笔,将自己及同行对这些案子所折射出来的问题作些粗浅简陋的分析,以求同仁的指数。
简介: 2.网络教唆行为之认定,网络犯罪共同实行故意的认定,网络犯罪共同实行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简介:共同犯罪与身份犯之间的纠葛由来已久,主要集中在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能否成立纯正身份犯的共同犯罪的问题,尤其是能否成立共同正反的问题。同时,多元身份主体共同犯罪情况下的定罪问题也争论颇多,本文从这两个角度处发,探讨了身份对共同犯罪定罪量刑的影响。
简介:主观主义→行为共同说→承认过失的共同犯罪,就没有理由否认对过失犯的共同实行行为适用该原则,客观主义→犯罪共同说→否认过失的共同犯罪
简介:<正>关于共同犯罪,我国刑法学已作了多方面的研究。但是,从犯罪心理学角度进行研究目前可谓刚刚开始。笔者愿把愚见提出,引起这方面的深入探讨。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和形式共同犯罪的概念源于刑法第22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具体的共同犯罪案例中,共同犯罪又表现为多种形式,刑法学对此进行了各种划分,其中从“有无组织形式”这一标准划分,把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从量刑而言,这样划分比较概括,但对于研究共同犯罪的心理基础及形成规律而
简介:纵观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刑法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的大多数条文,其规定的犯罪都是以一个人犯一个既遂罪为标准而加以规定的,这一部分犯罪如果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话,就称为任意的共同犯罪。它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个人单独能够实行的犯罪(又称单独犯),由二人以上共同实行因而构成的共同犯罪,行为人
简介:共同犯罪中的部分共犯的犯罪中止,较之于单独犯的犯罪中止,在认定上更为复杂。如果全体共犯一致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全体共犯人都成立犯罪中止,此与单独犯的犯罪中止并无二致。但在司法实践中,此种情况较为罕见。通常是一部分共犯人放弃犯罪,而另一部分共犯人继续实施犯罪行为,那么,对放弃犯罪的部分共犯人是否应认定犯罪中止?笔者拟就共同犯罪着手实施前部分共犯人的犯罪中止问题,从以下几方面谈谈浅见。
简介:本文列举了各国对“默示的法律选择”的不同态度,在分析其利弊之基础上,就其是否有存在之必要、是否有限制之必要以及应当如何限制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探讨。并针对我国目前关于此问题的态度提出了建议。
简介:自我国1997年刑法典确立单位犯罪制度以来,理论上对于单位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至今尚未完全厘清,使得实践中对于单位共同犯罪案件的处理颇感棘手。在当前单位犯罪高发的形势下,明确单位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简介:"囚徒困境"描述的是共同犯罪人犯罪后选择坦白与否的博弈。共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是否选择中止犯罪行为也完全可以用博弈论来加以分析。共同犯罪中止博弈分析的假设前提包括理性人假设和偏好假设,必备要素包括局中人、信息、策略组合和支付。用博弈论来检视共犯中止的五种理论,即整体中止论、个别中止论、区别对待论、切断因果关系论以及既遂原因力消除论,不难发现,既遂原因力消除论是认定共犯中止最具前景的理论,刑法在将来的修订中可据此作出共犯中止的相应规定。
简介:<正>片面合意的共同犯罪也称片面典犯,或称为单向共犯是指共同行为人的行为总和造成了某一犯罪结果,但共同行为人之间没有任何形式的通谋,而只有共同行为人的一方有与另一方共同犯罪的故意,相应的对方无共同犯罪的认识。在这种犯罪形式中,有共同犯罪故意者,成为单方的共同犯罪人。
简介:共同犯罪中止的争议核心是部分犯罪人能否在犯罪最终达成既遂之前自动停止犯罪,成立中止。本文运用文献资料发重点讨论了关于共同犯罪中止的观点以及构成条件。
简介:在共同犯罪中,部分共同犯罪人因其过失而实施超出共同犯罪范围的行为,应构成共犯过限。基于犯罪过失的性质,这种过限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同时,对过失过限的认定,应当考虑罪数形态的概念和共同犯罪的要求加以具体分析。
简介:默示条款法律制度,虽为英美法系所特有,但究其实质,乃一种合同解释的有效路径,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合同漏洞的补充方法.故大陆法系虽没有这样明确的制度,但其相关的漏洞补充的合同解释方法却毫不逊色,可谓虽无默示条款之"名",但却有默示条款之"实",二者实有异曲同工之妙.本文拟以此为出发点,联系大陆法系的合同解释(漏洞补充)方法,探析英美法默示条款制度有关法律问题,以资完善我国合同法上合同解释制度之借鉴.
简介:一、合同解释任何法律都有立法、执法和释法三个程序。海上货物运输亦不例外,也有与自己特点相适应的订立、履行和解释三个程序。订立和履行是必要的法律程序。如果问题简单,合同订的完善,履行得力,可以顺利实现合同标的,那么,解释这道程序就没有
简介:共同犯罪法庭辩论程序依现行立法是指法庭调查之后,就共同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辩论的程序规则集合体。共同犯罪法庭辩论程序以诉讼效率为首要价值,兼具公正价值。共同犯罪法庭辩论程序应当包括辩论内容遵循先定罪后量刑的推进模式,辩方发言以公诉指控为原则、法庭指定顺序为例外,无利益则无辩论规则,法官依职权全程控制等基本规则,以及遵循先易后难、先重后轻和辩方内部辩论与控方整体回复相结合等具体规则。
犯意不同型共同犯罪的定罪量刑
共同犯罪论
共同犯罪中止探讨
试论网络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和身份
浅析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心理探讨
论必要的共同犯罪
试论共同犯罪的中止
“默示的法律选择”问题初探
单位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中止的博弈分析
论片面合意的共同犯罪
浅析共同犯罪的中止形态
浅析网络共同犯罪的含义
共同犯罪的过失过限
默示条款法律问题探析
论默示条款的存在和作用
共同犯罪法庭辩论程序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