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自实施以来已有五年多的时间,但是该罪立法性质仍存有争论,而且司法实践中也因为本罪定罪量刑的规定不够明确,使得司法机关难以把握入罪的标准,导致前几年适用率极其低下,甚至处于僵尸条款状态。2019年两高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9两高解释》,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的“明知”、“情节严重”等关键要件予以明确。并且,为了应对越发猖獗的网络犯罪,2020年中央各部门雷霆出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轰轰烈烈的“断卡”行动。在这些背景的推动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走上司法实践的舞台,成为了实践中相对活跃的罪名,仅2021年上半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案件就有近两千例,比2020年全年总量还多,增速极快。同时,为进一步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其上下游关联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2021年6月联合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二》,又一次明确和细化其中的“明知”、“情节严重”等适用情形,以便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司法实践。本文从共犯正犯化说和量刑规则说等不同学说并结合近几年该罪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情况,解读其中“犯罪”、“明知”、“情节严重”等要件以及“竞合处置”的原则。
简介:<正>[本刊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在北京召开电话会议,共同部署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此项打击活动,主要是针对最近部分地区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日趋猖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问题,高检、高法、公安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决定,从4月到6月间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的活动。铁国务院副总理朱熔基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指示。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罗干也在会上讲了话。罗干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了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键时期。作为今年几大改革举措之一的税制改革,其核心内容就是要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度。增值税实行的是国际上通行的凭发票注明税额抵扣的运行机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同一根“链条”,从生产到流通,从批发到零售,把各个环节紧密连接在一起。如果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造成“链条”的中断,税款的流失。然而,最近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