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上世纪80年代,随着相关利益者对大学资金使用效益的关注,高等教育问责在英国兴起。问责制的引入加强了高校与政府、社会等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使高校教育责任更加明确,职责履行更加有力;同时也促进了高校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制度实施的有效性。从一定意义上说,问责制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关键。本文通过对问责制的概念和内涵的剖析,在分析我国高校问责制发展的现实困境基础上,意在探讨适合我国高校问责制的有效现实路径。[关键词]高校问责制社会问责公众参与高等教育改革一、高校问责制的概念和内涵高校问责制源于20世纪中后期的英美等国,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高校与政府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之间的要求。问责是相对于权力和责任而言的。基于法律赋予的权力,高校应当担负相应的责任,如学术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教学事故责任、教学质量责任等。有责任就有考察负责还是失责的问责制度。从这一意义上来讲,高校问责制即高校利益相关者通过一定合法程序,让没有履行好相关义务的高校公共权力使用者承担应有责任,接受相应处罚的相关制度的总称……
简介:1前言国际上通行质量保证制度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在工业界,自1987年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质量标准ISO9000系列得到广泛的采用。在核能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安全标准(NUSS)质量保证法规(50-C-QA)和导则(50-SG-QA)也得到发展核能国家广泛的采用或认可。现行质量保证制度的推行,无疑对产品(核能)质量的保证和促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西方国家,中国、原苏联和东欧国家的经验教训也提供了明证。但是,这种制度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逐渐产生了形式主义、文牍主义的倾向,一些企业(单位)不是把QA用作保证质量的有效工具,而是把它当作应付监督管理的官样文章;不是着重追求产品的质量,而是致力追求资格证书,用作企业竞争的手段。其结果是质保增大了产品的费用。而对质量的作用却不大。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变革也就是必然的趋势了。1990午3月国际原子能机构召开了“质量大纲有效性衡量”讨论会,对观行制度提出了近百个问题,并建议对IAEA在1989年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