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应用现代逻辑方法分析研究我国古代传统思想文化,挖掘、阐释其深刻意蕴,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我国古代思想家孔子提出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一个古老的基本道德准则,得到人们普遍公认。国内外学术界普遍将这个准则称为道德"金规则"。近年来,对这个道德准则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有观点认为,从这个准则会推出一些不适当的结论,甚至会产生逻辑矛盾,因此它不能成为具有普世价值的道德"金规则"。应用现代逻辑方法对这个道德基本准则进行严密的逻辑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这个道德准则是成立的,不会推出不适当的结论,也不会产生逻辑矛盾,它是一个具有普世价值的道德"金规则"。
简介:违约金酌减规则是应对违约金数额过高而产生的特殊规则,其实质是赋予法官对合同自由进行等价有偿的干预。酌减规则是针对惩罚性违约金数额与其所担保的利益不等价而设计的制度,只适用于惩罚性违约金,而不应适用于赔偿性违约金。违约金酌减以违约金约定有效成立、违约金请求权已经发生效力并继续保持效力为构成前提。在债务人主张违约金过高的情况下,法院须根据债务人提供的事实予以判断,而在判断违约金数额是否过高时,应抛弃以实际损失为基点的模式,而应考虑债权人基于合同可以享有的所有利益,具体根据违约情况、违约结果、债务人利益以及合同损害继续发展的状况综合衡量违约金数额是否过高。
简介: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为依据制定的行政规则制定请愿制度将以公民为代表的各方主体纳入行政规则制定的规划环节。该制度由美国行政程序法、国会颁布的一些成文法中的规则制定请愿条款以及各行政机构在权限范围内颁布的有关请愿程序的具体规定构成。该制度在降低行政机构被利益团体俘获风险、改善行政机关的狭窄性决策行为、降低行政规则制定主体收集制度需求信息成本、弥补行政立法决策信息投资不足和传递行政机构的政策偏好信息等多方面体现出制度优越性。作为该项制度的监督机制,美国的司法机关一直积极探索如何尊重行政机构专业性优势、不干涉行政机构合理范围内的裁量权以及积极履行审查职责三者间的平衡策略并由此经历了审慎审查、审查介入和实质性介入三个阶段。就我国而言,现有的行政立法工作计划制定环节中缺乏公众参与和对民意的吸纳,有关行政立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并未规定赋予公民、社会团体和相对方以权利提出行政立法动议或者提出行政立法请愿。我国行政立法中公众制度需求传递渠道的缺乏使得政府主导型的法律制度供给模式因信息获取和信息处理能力的不足无法及时获取法律制度需求而逐渐呈现出被动回应性和滞后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