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竞技运动场上的伤害行为的刑事可罚性,一直以来都是刑法理论中一个不起眼却又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竞技运动伤害行为都被作为一种正当化的行为而排除刑事可罚性,其理论依据有被害人承诺理论、社会相当性理论、正当业务理论的争讼,但这些理论均有着自身的缺陷。应以被害人自我负责原理与允许风险原理共同作为竞技运动伤害行为正当化的根据。并且基于此,当某一竞技运动伤害行为在满足"运动员自我负责性地参与竞技运动中的危险行为"、"运动伤害属于运动之固有风险"、"行为人主观上是以比赛为目的"三个条件时,即为正当化的行为而排除刑事可罚性,反之则有入罪的可能性。
简介:"迷信"行为在竞技运动中很普遍,但其概念尚无定论,或许它属于一种比赛仪式行为,区别于程序行为和宗教行为,可从行为主义观、归因观、动机观来解释"迷信"行为。重点介绍已有研究对"迷信"行为前因后果的探索,影响"迷信"行为的因素有内部因素(性别、超自然信仰、归因风格、运动认同、文化背景、控制点和心理压力)、外部因素(比赛重要性、比赛不确定性)和内外部因素的交互作用(技能水平与任务难度的交互作用)。而"迷信"行为的作用有积极的方面(提高任务表现,提高自我效能感、坚持性、目标设定,缓解心理压力,增加控制感)也有消极的方面(心理障碍、负性预示、归因偏差),这可能要取决于运动员如何看待和运用这类行为,或许"迷信"行为还可以再细分为积极"迷信"行为和消极"迷信"行为。目前,已有研究多关注其内部影响因素和积极作用,较少关注其外部影响因素和消极作用,而且还存在研究方法单一而简单、缺乏测量工具、第3变量研究不足等问题。总之,运动员"迷信"行为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未来研究应考虑研究方法、测量工具、消极影响、外部因素和第3变量等问题。
简介:体育竞技伤害行为的刑法规制纷争缘起刑法规范与行业规则的优先适用,聚焦体育竞技伤害的特殊内容与普通伤害的差异,争执规则侵害和正当业务致损的偏差,陷入体育竞技伤害正当化事由之判断标准和裁量主体的理论分歧,面临正当化事由违法阻却阙如刑法规定的技术难题。溯源刑法惩罚的正当性,体育竞技伤害的刑法规制应当执基罪过原则,载荷大众情感,依托现有罪名,在综合考量公众意愿的基础上,根据行为人主观罪过的内容及其实现程度判定体育竞技伤害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体育竞技伤害的刑法规制以公众认同为价值标准.以罪过权衡为技术圭臬排除竞技过失行为的入罪认定,合理区分民法上的过失和刑法上的过失,有效甄别合规过失和违规过失之间的民法和行政法界限,理性阐释合规过失伤害和违规故意伤害推定的正当性,洞彻合规故意的举证责任倒置。
简介:摘要体育运动时,肌肉对骨骼的牵拉和重力作用不仅有利于改善骨的形态和机能,使骨骼变得粗实、坚固,也有利于脊柱、胸廓、骨盆、足弓等骨骼的正确形成,还会使骨骼的机械性能得到提高。但是,锻炼不科学,也会给骨骼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体育老师一定要指导学生按科学的方法进行锻炼。
简介:摘要射箭运动是奥运会中重要的运动项目之一,射箭运动属于间接竞技项目,在竞技过程中,射箭运动不存在攻防关系。因此,对于射箭运动的核心竞技力来说,并不需要提高运动员的战术意识,更多的是要提高运动员的体能、手指触感、肌肉松弛交替能力、以及弓箭制造技术等等。本文分析了射箭运动项目的特征,并详细分析了射箭运动项目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