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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对人类来说,义务植树造林是一件利在千秋的事。有趣的是,在动物世界里也有“义务造林”的模范呢!植树鸟生活在秘鲁的植树鸟,被当地人称为“卡西亚”。这是一种白脑袋、黑身子、形如乌鸦的鸟。它长着一张长嘴巴,行动灵活,并很有力气。这种鸟喜食甜叶柳的叶子。它吃甜叶柳的习性十分特殊,不是在树上直接啄食,而是折断树枝,将它插进泥土中,然后有滋有味地啄食树枝上的叶子。

  • 标签: 植树造林 义务 动物世界 叶子
  • 简介:义务犯是一种有别于支配犯的独立正犯形态。义务犯之义务是一种专属于义务主体的积极义务,该义务未必是来自于刑法之外的先刑法义务。一方面,义务犯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一是能够克服传统理论对身份犯处理的误区,并赋予身份性构成要件以特殊的地位;二是弥补传统支配犯理论在处理不作为犯上的不足,并为解决不作为犯中的理论难题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为了防止义务犯走向过度保护法益的消极面,也要对义务犯的适用空间进行合理限缩。

  • 标签: 义务犯 积极义务 正犯
  • 简介:刑事诉讼视野中看守所的权力和义务可以归结为法治中国视野下平衡各方诉讼参与者利益的客观义务。看守所客观义务的法理基础是其行政管理的准中立属性和司法机构之间相互州约的基本原则。兼具追求公正价值和人权保障价值的看守所客观义务由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构成。看守所客观义务的实现方式是:在非法证据排除的诉讼、辩护人及代理人伪证罪的诉讼中客观中立提交证据并为诉讼主体依法取证创造条件,督促诉讼主体在看守所中依法履行职责,适度公开看守所的行政管理活动。推动看守所履行客观义务的措施是建构看守所履行客观义务的文化模式、设置看守所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异地管辖的诉讼制度、确定看守所不履行客观义务的法律责任。

  • 标签: 看守所 客观义务 积极义务 消极义务 实现方式
  • 简介:【中考预测】中考对本考点的考查.从知识点上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考查考生对权利、义务二者关系的理解和把握:另一类是以具体的法律知识为依托.考查考生是否具有法律意识,能否自觉维护权利、履行义务

  • 标签: 权利义务 法律意识 法律知识 知识点 考生 中考
  • 简介:7月28日上午,黄山市屯溪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专题询问会会场气氛紧张而热烈,一场别开生面的"考试"正在进行."考官"是屯溪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考生"是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区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委、城管局、编办的主要负责人.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义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面对面进行询问.这是屯溪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审议2012年以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首次采取专题询问的形式开展工作监督.

  • 标签: 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 区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 主要负责人 屯溪区
  • 简介:我国刑法理论中关于作为义务来源并没有实质依据,这说明我国的不纯正不作为犯理论尚需创新。德国关于作为义务来源的实质依据包括保证人说、实质违法观、整体考察法、刑法独立观、公共福祉说。这些学说的引荐与分析可以为我国刑法理论中关于作为义务来源之实质依据的创新,提供比较法意义上的借鉴以及资料性的启示,以推动我国刑法理论在不纯正不作为犯上的理论创新。

  • 标签: 作为义务来源 实质依据 不纯正不作为犯
  • 简介:近年来,学校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而导致在校学生人身利益受损害的纠纷日益增多,尽管有关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理论的研究近年已有了很大的进步,但由于我国现行的侵权法体系是以《民法通则》为基础并结合相应的单行法规及司法解释而形成起来的,其本身就是不完善的,而与此有关的单行法也并没有对此进行系统的规定,从而导致受害人寻求法律救济时常常感到困惑,各地司法部门在审理相类似案件时所遵循的法律原则及适用的法律规范各不相同,其审判结果也就大相径庭。类似现象,损害了法律一致性、规则确定性原则的同时,必将加大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案件数量的压力。建立案例约束制度,是增强法律可预测性的现实选择。

  • 标签: 安全保障义务 人身伤害 侵权 侵权责任
  • 简介: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突出主业主责,聚焦中心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如何实施"监督"职责上却出现了不同的认识,产生了误区,有的甚至弱化了有效监督的责任,造成了监督缺位,这是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 标签: 监察部门 项目评审 中心任务 职称评定 监察对象 监考人员
  • 简介:环境权在环境法领域的相关研究中曾备受关注,但并未形成具有合理内涵与说服力的理论体系。民法领域将环境权作为一个后起的概念,重点在于以人格权为切入体现民法对环境问题的兼容,其形式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权利边界的相对性与不确定性是制约环境权理论发展的主要瓶颈因素,为解决该问题,应将容忍义务作为与环境权对应的义务范畴,并对传统民法理论中的容忍义务进行形式上的扩张与实质上的限缩。对容忍义务形式上的扩张,主要表现为容忍义务的主体扩展与价值转型,使其在适用范围上与环境权相匹配。对容忍义务实质上的限缩,主要是指将确定容忍义务限度的依据由发生物质性损害收缩至对精神层面环境审美诉求形成明确影响,并以此作为环境权权利边界的基本参照。

  • 标签: 环境权 容忍义务
  • 简介:王红清15年义务修车只为老伴病床前的一句话,回报社会。王红清老人今年已经75岁了,免费修自行车也有15个年头了,自己也说不清修过的自行车、三轮车有多少。他风雨无阻,晴天在街头露天修,雨天就在街头的一个简易棚棚里修。按一天修10辆车来计算,15年修的车足有五万多辆了。一场灾难识人情1996年2月12日夜2点多钟,

  • 标签: 王红 识人 天修 简易棚 清修 襄阳城
  • 简介:我国《民事诉讼法》虽承认当事人陈述具有独立的证据地位,但由于具体制度安排存在缺失,导致该类证据的应有功能在民事诉讼中并未得到有效发挥.设定当事人到场及陈述义务,规制当事人陈述这一证据方法的程序运作,可充分挖掘和发挥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功能.

  • 标签: 到场义务 陈述义务 证据方法
  • 简介:根据自由主义的思维逻辑,政治共同体在向公民施加一种政治义务时也意味着向公民施加了一种善,而这明显地违背了国家中立性原则:即政治共同体不将任何一种善加诸于公民身上。所以,自由主义基于国家中立性原则否定了政治义务的正当性。当然,自由主义对政治义务的这种证伪逻辑还需要依靠一个前提预设,那就是政治义务是一种善。

  • 标签: 国家中立性 政治义务
  • 简介:一、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1.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力。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2.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3-我们应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二、我们的人身权1.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并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给予特殊保护。2.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法律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 标签: 公民权利 自觉 法律保护 未成年人 个人隐私 对立统一
  • 简介:对于律师保密义务的学术探讨和实践,首先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关于律师保密义务产生的理论根据;二是律师保密义务的基本内涵;三是律师保密义务的范围。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律师职业行为准则关于律师保密义务的建构,也直接影响着律师们的业务实践。尤其是我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不仅对律师保密义务内容范围的规定不明晰,而且对于律师保密义务的对象范围和律师保密义务的效力范围更是没有相应的规定,而这涉及律师保密义务的履行状况和责任承担,因此,更有必要进行探讨。

  • 标签: 律师 保密义务 律师保密义务范围
  • 简介:防治跨境损害,是国家根据国际法所承担的义务,还是道义上的责任?本文主张防治义务是国家根据国际法所应承担的义务。本文从4个方面来论证防治义务是国家的法定义务:第1部分阐述了关于国际防治义务的相关理论;第2部分分析了国家根据国际条约所承担的具体防治义务;第3部分分析了国家在习惯法上所承担的具体防治义务;第4部分提出区域合作是实现国际环境合作、履行国家防治义务的有效途径。

  • 标签: 跨境环境损害 预防原则 不损害外国环境 协商治理
  • 简介: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深入推进义务教裔均衡发展,根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特制定本标准。校长是履行学校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本标准是对义务教育学校合格校长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培训课程标准、考核评价标准的重要依据。

  • 标签: 义务教育学校 校长专业标准 义务教育法 校长专业发展 考核评价标准 专业素质
  • 简介:教育均衡发展政策在我国义务教育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城乡义务教育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异。其中显性差异突出体现在学校的硬件设施、师资水平和发展机会、家庭教育花费、班额大小与家校距离以及学生参与课外活动情况等方面。除此之外,在受教育机会、受教育的完整性、受教育费用等方面城乡义务教育之间还存在较大的隐性差距。要有效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关键不在于消除城乡差异,而应在接受差异的前提下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各有特色地发展。对此,要树立科学的城乡教育价值观念,制定更合理的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政策,同时要由点到面,稳步推进。

  • 标签: 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 城乡差异
  • 简介:随着越来越多的侵权纠纷的产生,"专家的注意义务"一词越来越受到学界的关注。"专家的注意义务"和一般普通的注意义务之间的联系,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较为成熟的判断标准和判断体系。作为一种专门行业或专业领域的注意义务的认定标准,需要根据技术职务来确定,同时还需要与时俱进,符合现今的技术水平以及时代的要求。

  • 标签: 医生的注意义务 判断标准 责任的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