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但目前全球生态问题仍存在很大隐患,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老子的生态伦理智慧为解决现实生态困境提供了理论指导。因此,探讨老子的生态伦理观能对人类解决生态问题提供丰富的理论资源与借鉴价值。
简介:关于亚洲价值观的争论不是纯学术之争。亚洲价值观不是所有亚洲人和亚洲国家一致认同的价值观,而是起源于亚洲的并且可能对亚洲的未来发展有益的价值观。亚洲人的需要就是亚洲价值观存在的价值。但是我们必须明确,以国家为本的亚洲价值观是否已经完成了由传统身份制国家观向现代契约论国家观的转变;亚洲价值观中,与威权主义的肯定的国家观相反相成的,无政府主义的否定的价值观的强大作用力,是否被我们认识;在儒家传统伦理所维护的"三纲"秩序被打破以后,我们能否建立不同于"丛林法则"的"园林法则"伦理新秩序。认清和解决这些问题,亚洲价值观才能成为亚洲发展的未来价值目标,反之则可能成为亚洲发展的障碍。
简介:当代中国水伦理价值观经历了从人类中心主义到非人类中心主义、从价值一元到多元的转变,形成了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水伦理价值观的分歧与对立。双方相互驳诘、各执一端,彼此之间的交锋和对立多于交融与认同,这一方面使人们对水伦理学的身份感到困惑,并对水伦理学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另一方面又无法在实践层面回应中国水问题的现实需求。因此,如何整合水伦理价值观就成为水伦理研究的重要理论课题。然而,在整合价值观研究中,中国学者提出并论证了三种具有代表性的整合价值论,即"像河流那样思考"的进化价值论、人河互为尺度的水伦理价值观以及"以人为本"的水伦理价值观。这三种价值论都试图融合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水伦理价值观,但由于它们既没有在理论上真正厘清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各执一端的认识论根源,又缺乏统一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原则,于是,在整合中又形成了新的价值论分歧。这种新的价值分歧使水伦理学的合法性依然面临严峻挑战。对此,我们以为,消解水伦理学的合法性质疑,并使水伦理学摆脱价值论困境的路径是:重构并培育"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高目标,包含三个理论基点:唯物辩证的本体论、"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价值论以及"像水一样思考"的方法论。它通过提出并坚持本体论与价值论、整体论与层创进化论、永续发展与有限发展、以人为本与人水和谐的辩证统一,追求人为本即以自然为本、自然为本即是人为本的合规律合目的的境界,进而消解了人类中心论与非人类中心论的价值对立,并成为当代水伦理学的合法性基础。
简介:关于人类死亡的定义和机理,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人们不仅要从生理、医学等方面研究和探讨什么是死亡,还要从社会学、哲学的角度研究探讨什么是死亡,给予死亡一个多视角的概念和定义。近代医学与生物学认为:人是具有意识和感觉的有机统一体,人的躯体是各种意识、行为活动的物质载体,而驾驭这个统一体的是人脑。从纯生物学的角度讲,人的死亡是人的意识、行为活动及各种生理功能的丧失。唯物主义认为:生命是整个肉体的各种运动的总和,而感觉和思维只是作为这些运动的一个部分,因此,在死人那里,感觉和思维也像所有的其他运动一样都是停止的,精神灵魂不过是物质的一种“变形”,身体死亡之时,灵魂就象蒸气一样消散了。因此,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灵魂或者死者的鬼神之类。唯物主义还认为死亡是生命的终结,是对生命的否定,是对人生的盖棺定论,是对人生价值的最终评定,一个人的生命虽然结束了,但其生前所创造的价值依然存在,并对社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因此,后人应尊重其人格,其遗体作为其人的物质的代表也应得以妥善的处置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