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杨老师,我当年听您讲课时,记得您提过这样一个说法,说您不太喜欢色彩过于斑斓、道具过于复杂的《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的舞台处理方式,您觉得这部戏应该更偏单色和抽象。您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简介:对社会事实的理解涉及对主体间性的理解,主体间性就是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塔尔德把社会事实归结为模仿,认为社会的人通过模仿而组成了相互联系的整体。塔尔德强调应该从内在的、心理的、自发的层面来理解社会事实。迪尔凯姆把社会事实归结为外在和强制,强调要从外在性和强制性来理解社会事实。梅洛庞蒂把现象学的方法引入社会事实的研究中,强调的是对上述两种观点的超越。梅洛庞蒂强调社会主体经验在社会事实中的作用,认为社会事实是一种结构。梅洛庞蒂对社会事实的理解是建立在知觉现象学的基础之上的,这一理论突出了身体意向性的作用,同时也奠定了社会现象学的基础。
简介:黑格尔的法哲学(即客观精神)是自由意志实现自身的历程。思维和意志作为精神的不同环节,在自由意志的历程中不断地相互转化,并在其中实现精神的同一。自由意志包含三个环节:第一,普遍性的环节即思维,体现为抽象自由;第二,特殊性的环节即意志,体现为特定的自由;第三,单一性,即前两个环节的合题(同一),体现为现实的自由。自由概念在抽象法领域中的历程,是一场抽象的普遍意志自身的扬弃运动,是意志历经从抽象规定向自我相关的规定的发展过程。该过程同样体现三个环节:第一,所有权是对纯粹抽象人格的否定,但所有权只是抽象的"我的东西"的规定,尚未在意志内部获得定在,因此它需要过渡到诸意志间的关系,即契约;第二,契约以双方意志为中介,形成共同意志,但仍不是普遍意志;第三,在不法中,欺诈和犯罪展示了特殊意志之间以及普遍意志与特殊意志之间的矛盾运动。刑罚(作为普遍意志的抽象法)通过否定特殊意志对普遍意志的否定,从而实现意志的否定之否定,并形成意志的自我相关,进而实现向道德的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