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湖北省企业家协会和武汉大学法学院联合召开“依法治厂”研讨会,着重研讨《企业法》实施以来的情况、经验、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湖北省企业家协会会长杨志国同志在开幕词中指出:《企业法》是调整企业关系、规范企业行为的基本法,是依法治厂的基本依据,也是企业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方针的基本准则。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马克昌教授在会议总结中强调:保障《企业法》实施、实现依法治厂,必须继续实行政治体制改革,使国家逐步由人治转变为法治,在全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只有具备这样的大气候、大环境,依法治厂才能切实做到。企业界的代表认为:贯彻实施《企业法》不仅是企业的事,而且是整个社会的事;《企业法》不仅对企业行为有约束力,对政府管理部门也应当有约束力。法学界的代表提出:《企业法》贯彻实施不尽如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虚无主义在新形势下的复活,其主要特点就是有法不依、以权代法。克服新的法律虚无主义的对策,是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层的法制观念,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法律监督系统。
简介:<正>《国际海底资源与海洋法》是一本学习海洋法,特别是研究国际海底制度必读的参考书。要介绍它的内容和价值,必须先说明一下国际海底制度在海洋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各国关于国际海底制度斗争的情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恐怕是发生最大变化的学科之一,海洋法又恐怕是国际法中发生最大变化的领域之一。联合国肩负着提倡国际法之逐渐发展与编篡的任务,数十年来,通过三次海洋法会议,终于1982年4月30日缔结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凡17个部分,320条,9个附件,构成一部比较全面的海洋法典。截至目前,公约已有159个国家签字,31个国家批准,但公约规定,必须60个国家批准时,方才生效。
简介:长江流域水资源在中国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其作为公共资源和流域资源的属性,要求对长江流域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目前,我国已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都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尤其是在对流域水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更为严重和突出。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属于预防性立法,它更要关注或者重视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现象的法律调整,更大程度上保护长江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对现行立法存在的问题和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特性的研究,提出了制订《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办法》立法的设想,具体地为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建立统一有效的制度体系设计了基本结构、管理体系的设置原则、保护机构的职权以及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
简介:企业名称转让涉及诸多法律问题。我国对企业名称转让的法律规范主要体现在民法通则第99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企业名称──规定》)第23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企业名称通知》)第17条等法律法规中。在市场主体多元化、市场行为复杂化和市场范围开放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现行法律对企业名称转让的规定愈来愈暴露出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等弊端,例如:企业名称各个构成要素是否都能转让,企业名称能否单独转让等问题,法律都没有作更具体的规定。理论界对有关法律规范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作深入研究的也寥若晨星。有感于此,笔者撰写拙作,希
简介:<正>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既给予每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机遇,也使每一个企业都同样地面临着破产、倒闭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如不树立起优秀、鲜明的企业形象,便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也无法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下面,就现代企业形象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初步见解.一、现代企业形象的含义在现代社会,企业形象是指能够引起人们注意的企业的外貌与内涵,是消费者和社会大众对企业的整体评价。外貌指的是表层外在形象,如高大的厂房,鲜明的标志,美好的环境等。内涵一是指深层内在形象,如企业精神面貌;二是指综合实力形象,如先进的技术装备及经济效
简介:国际淡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法的发展表明,司法判例和国际"软法"文件在国际环境法的发展中将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国际淡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法中的许多习惯法规则的形成,也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相关的司法判例和国际"软法".国际淡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法的发展将使得国际环境法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