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隨著我國經濟市場的繁榮,我國獨創了職務代理制度。由於職務代理自身的商法屬性,在民商合一的體例下與傳統表見代理制度發生衝突,成爲亟待解決的爭議焦點。實踐中這兩者常常被混淆,導致法律適用混亂,甚至有學者認爲職務代理制度可被表見代理所取代。但在商法的視角下,職務代理制度有其存在的意義。如何去平衡或是解決兩者的衝突是個複雜的問題,推動商事立法,乃至編纂商法通則或商法典是關鍵。
简介:摘要:隨著我國經濟市場的繁榮,我國獨創了職務代理制度。由於職務代理自身的商法屬性,在民商合一的體例下與傳統表見代理制度發生衝突,成爲亟待解決的爭議焦點。實踐中這兩者常常被混淆,導致法律適用混亂,甚至有學者認爲職務代理制度可被表見代理所取代。但在商法的視角下,職務代理制度有其存在的意義。如何去平衡或是解決兩者的衝突是個複雜的問題,推動商事立法,乃至編纂商法通則或商法典是關鍵。
简介: 摘 要:在法律的实践中我们越来越注意到“证明对象”这一法律术语的重要性。传统证据学理论由于在方法论上存在的不足,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在案件事实的证明过程中,证明对象问题常常很复杂,法律上还没有对各类诉讼程序中的证明对象作出具体明确的规范。火灾调查中的证明对象乃证明之标的,若没有明确的证明对象作为界定,诉讼证明活动则难免无的放矢,相应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等规则也均难以建立。为了查明起火原因,处理火灾事故以及统计火灾损失,就应客观仔细对火场中的证据进行收集。而对于火灾调查中证明对象的研究,就是为了能够更加准确详细的收集火场证据从而为火调工作的进行打下基础。所以本文主要针对火灾调查中火灾行政程序中的证明对象、火灾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证明对象以及意外火灾中的证明对象所涉及到的具体内容进行研究分析。通过对其证明对象中具体内容进行阐述说明并归纳总结,来帮助办案人员明确各类火灾应收集的火场证据,从而提高案件办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简介:摘要:从民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谈起,分析了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着重分析了平等主体、民法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也指出了二者的联系。
简介:摘要:申诉代理业务是来之不易的,但又是大有可为的,越来越受到律师的青睐,但少数律师在接受申诉代理委托时存在的来者不拒的做法,这造成了一些缠讼现象,本文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