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乌·金德霍伊泽尔(UrsKindhauser)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1982—1987年间分别出任联邦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庭大法官职务和联邦高等检察院独立检察官职务,1987年任弗莱堡大学法哲学研究所所长,1992年任罗斯托克法学院首席院长。自1995年起任波恩大学刑事法学研究所所长,现为波恩大学法律—国家学学院的首席院长,兼任刑事诉讼法学所、法哲学所所长。自1980年以来先后以德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学术专著10余部。其中学术专著《故意行为——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探究刑法当中对行为的理解》和学术论文《安全刑法:风险社会的刑法危险》产生重大影响,预见性地提出社会的危险因素是人类自身,并且提出要对恐怖主义实施提前预防。他的著述在关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产生巨大影响。2005年3月18日,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薛晓源先生与波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国良先生联合采访了乌·金德霍伊泽尔教授,宾主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学术对话,现将录音整理发表,以飨读者。教授您好,很高兴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此次采访的主题是:在法治时代如何规避和化解危险与风险。我们知道1986年前苏联爆发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举世震惊;同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教授提出风险社会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最近他又提出全球风险社会理论,引起了学术界巨大的反响。在一个全球化时代,在一个法治普适的时代,作为一个著名的法学家,从法学的角度您是如何理解风险与危险的?
简介:马克思将其辩证法的特质标示为"批判的和革命的",但后人在对马克思辩证法的阐释中,却将之肤浅化了,批判性被理解为一种外在的运用。孙正聿教授将哲学的任务理解为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本身的追问,对于各类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的批判,并由此将辩证法理解为一种突破形式逻辑之排斥内容的内涵逻辑,因而对于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便首先是对于形式逻辑的前提批判。正是通过对辩证法之对形式逻辑之形式成立前提和内涵前提两方面批判的考察,孙正聿教授构建了一个辩证法批判的整体性的理论框架。这是对于康德、马克思批判性思想之弘扬与阐发,是对辩证法研究的一个极富创新性的理论贡献。
简介:马克思将其辩证法的特质标示为“批判的和革命的”,但后人在对马克思辩证法的阐释中,却将之肤浅化了,批判性被理解为一种外在的运用。孙正聿教授将哲学的任务理解为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本身的追问,对于各类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的批判,并由此将辩证法理解为一种突破形式逻辑之排斥内容的内涵逻辑,因而对于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便首先是对于形式逻辑的前提批判。正是通过对辨证法之对形式逻辑之形式成立前提和内涵前提两方面批判的考察,孙正聿教授构建了一个辩证法批判的整体性的理论框架。这是对于康德、马克思批判性思想之弘扬与阐发.是对辩证法研究的一个极富创新性的理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