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早期的伊斯兰文化中,无论是从宗教的角度,亦或是世俗的角度,音乐都受到了诸多的限制,此种情况直到科学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仍未绝迹。长久以来,这一现象也或多或少地影响了学者们对于伊斯兰音乐研究的展开。那么伊斯兰对于音乐的认识与现实又究竞如何?我们又应该怎样对伊斯兰的音乐进行理解呢?本文将首先对伊斯兰教教义《古兰经》和《圣训》进行研读,并对伊斯兰历代统治者对音乐的态度,以及伊斯兰不同教派、教团的音乐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进而对伊斯兰音乐发展扩大后滋生的伊斯兰本土文化与世界文明的矛盾、伊斯兰自我传统与外媒审视的矛盾,以及伊斯兰文化融入非伊斯兰传统多元社会的矛盾等多方面关系进行剖析。力求对伊斯兰的音乐类型、发展轨迹及研究方法等问题深入解读与思考,为伊斯兰音乐的研究澄清事实,提出新的见解。
简介:一、概况“卡尔”一词在藏文中意为舞蹈,多指在庆典和仪式场合由男性表演的舞蹈或歌舞。西藏山南泽当镇卡尔巴谐玛的卡尔、桑日县的耐龙卡尔、林芝地区的顿多卡尔、佛教寺院的多吉卡尔羌姆(金刚神舞)等都具有此种涵义。源自拉达克、阿里等地的宫廷、寺院、民间卡尔与西藏各地流传的卡尔在普遍意义上是相同的,都是由男性表演的用于庆典和仪式场合的舞蹈或歌舞。在阿里民间人们常说“颇卡尔莫宣”,其意为卡尔由男子舞,宣(阿里古老的民问歌舞)由女子跳,也可以说明卡尔是一种男子舞。但与之有所不同的是,我们现在所指民间、宫廷、寺院卡尔是从西藏阿里周边的伊斯兰国家和地区流传过来的具有浓厚异域风格的,包括舞蹈、歌唱还有器乐演奏的一整套系统的艺术形式。
简介:篆书中的“艹”部、“竹”部和“双手”部,书写规则都用六笔合成,而隶书只须三笔。这种六笔法是怎样变成三笔法的呢?根据过去文字演变的理论,在篆书中、“草篆”中找,都无法找到可以将两者衔接起来的依据。然而跨越东周时空,直入三代吉金,纵观殷墟龟甲,却可发现早期隶书中“艹”部、“竹”部的写法与甲骨文、西周金文的写法完全一致(图1,图2)。又如“兴”、“兵”、“戒”、“举”、“丞”、“共”之类文字的“双手”部,在东周篆书中找不到“隶变”的依据,在西周反而可见到许多写法与隶书完全吻合。西周《兴鼎》、《簋》、《戒鬲》铭文的“兴”、“兵”、“戒”的“双手”部,不仅“双手”合一,且弧势已逐渐变小(图3)。这类字例还可在西周几十种铜铭中找到,商金文中亦已有数例。可见“双手”部的三笔法不仅形成早,且字例很多,弧势已很小,这当然为“隶变”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问题是,为什么篆书体系继承六笔法,而隶书体系则继承三笔法?隶书时代与东周是连续的,为何笔法不能衔接?隶书时代与三代相隔甚久,为何笔法反而相遇?对此,我个人有以下一些观点:一、篆隶分流早。分流从西周就已开始,所以篆、隶渐成两条脉络,两种书写模式。时间愈久,两者差异也愈大。故东周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