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宁夏回族自治区位于黄河上游,是全国唯一的省级回族自治区。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区总人口为465.5万人。其中回族人口152.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32.75%,约占当年全国回族人口总数860万的17.67%。全区总人口平均年龄为25.02岁,年龄中位数为21.86岁。全区少年人口系数为33.73%,成年人口系数为62.77%,老年人口系数为3.50%。全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仅占总人口的5.36%。与全国其他省市自治区相比较,宁夏人口老龄化问题尚不突出。但是宁夏老龄人口的绝对数仍逐年增加,65岁及以上人口已由1953年的4.5万人增加到1964年的近4.8万人、1982年的12.4万人和1990年的16.3万人。因而搞好宁夏老龄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就显得日益重要和突出。
简介:<正>云南回民,僻处祖国边陲,虽经六七百年的光辉历史,但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各方面发展较慢。再经清丙辰之惨祸,回民人口濒临绝境,房舍农田被官绅霸占,穆斯林流离颠沛,横遭歧视,过着悲惨生活。民国元年(1912)建立“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的中华民国”,在“临时约法”上规定,人民有信教自由、言论自由,结社集会自由。孙中山说:“……三民主义首在解放国内之民族一律平等,回族在中国历史所受压迫最甚,痛苦最多……。”云南广大回民,在革命潮流的驱动下,要求增强民族团结,而发展经济,振兴文化,也就成为回族社会普遍关注的大事。爰于清末一些回族元老、回族爱国军将、高级知识分子及部分造诣较深的伊斯兰教长之灼见,按照“留东清真教育会”(光绪三十二年即1907年在日本江户川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