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司法保护确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普陀区看守所近年来始终坚持这一原则,并不断探索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的方法,确立了“寓管于教,寓教于管”的司法保护模式。去年以来,该所以此模式积极实施对在押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一、以“四种现象”为析点,创造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条件为了有效地实施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普陀区看守所在工作中逐步建立起了一整套规范程序,从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调查研究入手,到个案的分析、汇总,对个体个性特征的判断、把握,对“症”下药等等。这一程序有助于我们认识未成年人
简介:人们常言“法不容情”,而广西检察,机关民事行政部门通过开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用心用情认真办理每一起弱势群体维权案件,让弱势人员感受到了检察官们的铁血柔情,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温度……“这么多年,我以为没希望了,没想到检察官还能帮我追回这笔赔偿款,我也能缓口气了,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从湖南到广西柳州鹿寨县谋生的宾阿姨逢人就忍不住诉说。几年前,宾阿姨带着两个小孩跟随爱人陈某从湖南到柳州鹿寨县谋生,谁承想,在2008年10月的一天厄运降临,陈某在为当地人李某建造房屋时坠落身亡,后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宾阿姨及老人、孩子五原告其十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