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6
111 个结果
  • 简介:救济是研究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中心话题,研究法律现象最终的价值都要回归到最佳的救济措施上来,因为,法律不能绝对地杜绝一切犯罪,既然危害社会发展的行为是无法杜绝的事实,那么除了制定相对完善的法律,另外更重要的立法使命就是寻求对必然社会危害行为的最佳救济方案在立法时,除了应当明确何为不法行为,更要给身处不法行为的当事人们正确的法律指引,告诉他们该如何用法律武器化解危机,区别着为侵权人和受害人做出指引.其中应当注重事件中各个利益方的平衡,从而引导各个角色必然地采取法律措施.

  • 标签: 过失行为 博弈论 犯罪行为救济
  • 简介:在合法替代行为的情况中,结秉的相同是以规范保护目的为标准进行的适当抽象的评价,假定合法行为发生并考察其因果关系的思维方式是合理的。存在合法替代行为的情况与行为人缺乏结果预见可能性之间没有内在的关系,通过否定行为人主观过失的以免除刑事责任的思路存在疑问;无论是基于被允许的危险还是结果回避义务的理论,均应通过否定实行行为性或事实因果关系以否定构成要件该当性。危险升高理论回避了对规范违反与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要求,与通行的结果归贵逻辑存在龃龉,且存在不当限制公民自由的危险,故本文支持唯有在合法行为下结果回避可能性近乎确定方可排除归贵的观点。

  • 标签: 合法替代行为 结果回避可能性 被允许的危险 结果回避义务 危险升高
  • 简介:行政附款行为是对行政行为的处理内容所进行的限制,附款的行政行为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其效力也具有特别之处,体现在生效、有效、无效及效力消灭等方面。行政附款行为生效探讨应当考虑到行政行为及其效力内容的过程性、阶段性和时序性。在权衡标准及效力意义不同的情形下,行政附款行为的生效不等于其有效。行政附款行为的无效面对着附款无效与所附行政行为整体无效的关系问题。行政附款行为的效力消灭也具有不同于一般行政行为的特殊性。

  • 标签: 行政附款 行政行为 行为效力
  • 简介:对集会游行等群体聚众行为施以场所限制是发达国家以法律规范集体行动的重要方式之一。集会游行的场所限制大致分为公物使用限制、禁制区限制和私人场所限制三种。公物使用限制主要集中于"公共用物"和"营造物用物"使用限制两个方面,"公共用物"对集会游行的限制较少,而使用"营造物用物"举行集会游行则应以不对该营造物本身功能使用造成较大妨碍为限。禁制区之于集会游行的限制,除特殊情况外,乃属绝对禁止性限制。私人场所也可绝对禁止集会游行的举行,但对于那些具备"准公共场所"性质的私人场所,仍涉及如何平衡私人财产权与公民表达自由之间关系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限制聚众群体行为的法治经验对于我国当下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治理具有现实意义。

  • 标签: 群体聚众行为 集会游行 群体性事件 场所限制
  • 简介:前些日子,一个3岁小男孩手拿铁棍要打城管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当时,城管执法时没收了一个老妇人的路边三轮车小摊儿,老妇人3岁的孙子站了出来挥舞着铁棍一副要拼命的架势,嘴里大声喊着:“不要动我的奶奶!”看到这幅场景,执法的城管笑了,围观的路人笑了,但笔者看了却实在笑不出来。

  • 标签: 城管执法 多维视角 没收 行为 三轮车
  • 简介:虚假诉讼是虚构事实或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严重妨害司法秩序,以获得他人财产或实现其他不法利益的行为。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元发展,虚假诉讼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日益猖獗,其社会危害之大不言而喻,因而应具有可罚性。由于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虚假诉讼罪,不仅导致了审判结果的不统一,而且引起了理论界对虚假诉讼行为定性的争论,因此刑法应增设“虚假诉讼罪”以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虚假诉讼罪”,并于2015年11月1日起生效。至此,刑法规定了虚假诉讼罪,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法律依据。

  • 标签: 虚假诉讼 定性分析 犯罪构成
  • 简介:刑罚是对人类行为的制裁,而且以人类的个别行为为对象。所以,阐释什么是行为不仅是为了给犯罪论体系提供成立前提,同时对于法治国家的原理来讲它也是需要的。犯罪以行为作为前提,所以,不仅是构成要件理论,违法性论及责任论,连罪数论和刑罚论逻辑也以行为为前提。——[韩]李在祥~①引论立足于规范逻辑的刑法立场,观察行为行为个数,是科学适用法律、准确认定犯罪的应有之义。既往的刑法学理与审判实践,在规范化的同时,还保留着简单套用生活意义上的行为概念与行为个数认定的标准的残余,并由此导致了犯罪论体系诸多问题的混乱

  • 标签: 交错研究 罪过交错 行为罪过
  • 简介:婚外同居赠与行为效力问题在我国法律中尚属空白,学界对此亦有诸多争论,司法实践中处理方式也引起了广泛争议,这一问题的探讨对于理论与实务均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从对学界关于婚外同居赠与效力的几种学说的分析入手,着力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

  • 标签: 婚外同居 赠与 公序良俗 主观心态 财产性质
  • 简介:随着危险思维的深化,实行行为概念出现了形式与实质的脱节。在历史上,作为未遂可罚性起点与正犯性标准的实行行为概念出自德国,但在刑法改革中德国立法者已经放弃了此概念;日本继受德国法后也出现了形式统合的实行行为概念,但受到结果无价值论的挑战。虽然目前此概念在德国刑法理论中仍残存着一定的影响,但形式统合的实行行为早已不复存在,日本也出现了实行行为否定论与崩溃论的声音。我国有学者试图建立实质统合的实行行为概念,但这一尝试难以成功。实行行为概念在我国于法无据,且其功能已经瓦解并容易造成思维谬误,在我国应以直接危险创设为故意纯粹结果犯的构成要件行为标准,以作用于被害人或构成要件领域为实行着手的标准,并以行为归责为依据解决正犯性问题。

  • 标签: 实行行为 构成要件 未遂 正犯性
  • 简介:既有研究对现实社会因素是否对网络行为有制约作用存在争议,我们从中国传统的适龄婚恋文化角度出发解读大学生微博"秀恩爱"这一社交网络行为,以回应这一论辩。以中国大学生网络社会心态调查数据(2015)为基础,探索受教育程度、性别和微博粉丝数与"秀恩爱"行为的关系。发现,研究生比本科生和专科生更容易发生"秀恩爱"行为;微博粉丝数更多的大学生更容易发生"秀恩爱"行为,说明"秀恩爱"行为可能是现实适龄婚恋文化压力下大学生的一种应对手段。性别的影响不显著,可能是由于"秀恩爱"行为的互动特性导致。另外,没有恋爱对象的大学生应对这种文化压力的手段则通过表达"秀恩爱,分得快"态度实现。

  • 标签: 网络行为 “秀恩爱” 文化 微博
  • 简介:不同于传统经济学的绝对、普遍的稀缺假定,行为经济学提出一种"相对稀缺"概念,即人们所拥有的资源不足以满足其需求的心理状态。由这种相对稀缺状态所诱发的"稀缺心态"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知觉、注意、认知、以及偏好和决策等。

  • 标签: 相对稀缺 稀缺心态 行为决策
  • 简介: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焦点,在于如何界定'公开盗抢'行为的性质。刑法理论的通说以行为的秘密性或公开性为区分标准,该观点存在不合理之处。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标准不是行为的秘密性或公开性,而在于行为是否具有对物暴力。区分盗窃与抢夺的界限,首先应当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对物暴力,抢夺罪必须具有对物暴力,盗窃罪则无。此外,还应当考察被害人对被盗抢的财物是紧密占有还是松弛占有。除扒窃外,盗窃行为所取得的基本上是被害人松弛占有的财物;对被害人紧密占有的财物,通常成立抢夺罪。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应当从上述两点出发,兼顾刑法的特别规定,以实现罪刑相适应。

  • 标签: 公开盗抢 盗窃 抢夺 对物暴力 紧密占有
  • 简介:"吊模宰客"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而且扰乱了当地的市场交易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吊模宰客"行为具有多样性、组织性和阶段性的特征,且不同类型的"吊模宰客"行为所侵犯的法益既有区分又有联系,导致"吊模宰客"行为的司法定性存在较大争议。"吊模宰客"行为的司法认定,需要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是"吊模宰客"行为的表现和特征,二是"吊模宰客"行为关联罪名之间的区分与界限。对于蒙骗型的"吊模宰客"行为,宜认定为诈骗罪;对于胁迫型的"吊模宰客"行为,应根据交易的状态和给付对价的合理性,认定为强迫交易罪或者敲诈勒索罪;对于暴力型的"吊模宰客"行为,要区分暴利的程度,一般暴力宜认定为强迫交易罪或敲诈勒索罪,压制性暴力宜认定为抢劫罪。"吊模宰客"行为同时触犯多个罪名时,属于想象竞合,应从一重罪论处。

  • 标签: 吊模宰客 诈骗 敲诈勒索 强迫交易 想象竞合
  • 简介:理解法律行为概念需综合“意思表示”与“依其内容产生法律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考虑。“意思表示”在于确定法律行为的基本结构即意思与表示,以及法律行为的具体运作过程即将内心意思表示于外的过程。“依其内容产生私法效果”在于确定私人自治行为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以及法律行为的规范属性。综合而言,法律行为应当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在法律关系中对自身利益进行调整的具有规范性质的行为

  • 标签: 法律行为 意思表示 私人自治 个别规范
  • 简介:诽谤罪的保护法益是规范的名誉.针对网络诽谤行为,司法解释对诽谤罪构成要件的删减不具有合理性.网络诽谤行为是否达到诽谤罪中“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借由犯罪的实体进行解释.网络诽谤行为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必要性,但尚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网络诽谤行为,没有必要纳入公诉范围,刑事法律在网络诽谤行为面前不必“大惊小怪”.

  • 标签: 网络诽谤行为 法益 举证责任
  • 简介:对近20年来台湾青年选举行为的研究发现,台湾青年选举行为呈现出“首投族”投票率破例飚升、青年选票的变数逐渐加大、身份认同决定投票基本倾向、新媒体颠覆了旧选战模式、尝试参选,寻找参政机会、政治取向的自我定位倾斜、选后的“再支持意愿”极易改变、对候选人选择的评估看重议题等主要特征。其深层原因,主要包括社会运动对投票率的推升、扭曲的公民教育形成的错误政治取向、网络新媒体的使用、工具性投票、政党政治影响等因素。要理性认识未来台湾选举中青年的投票意愿和选票去向。

  • 标签: 台湾地区 选举 青年 行为
  • 简介:举枪是警察使用枪支的一种独立的行为形态,具有多重性质和作用,需要立法和警察政策加以专门规制,以充分发挥其在执法中的效能,减少其风险和危害。规制的重点内容是警察举枪行为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我国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举枪行为设定不同的适用条件,设置相对简便的事后报告和调查程序,使警察在执法实践中敢于和善于依法举枪,实现执法目的。

  • 标签: 警察 举枪行为 法律规制
  • 简介:[案情]2015年12月3日晚11时许,董某、吴某、王某、陈某四人在县城姐妹夜宵店喝酒时,董某看到其女友郭某与刘某也在旁边喝酒。席后,董某等人尾随郭某、刘某到县城远大宾馆,以捉奸为名,冲进刘某所开的105房间,对正在亲吻的刘某拳打脚踢,并以告知刘某的妻子“刘某与郭某有两性关系”相要挟,向刘某索要人民币2万元。

  • 标签: 评价 行为 胁迫 殴打 两性关系 人民币
  • 简介:语言和行动是人类社会思想情感交流的两种基本工具。既无言语又无动作的沉默,仅是对交流工具的逻辑推演组合,不是社会实践中的交流方式,不因法律对它的关注而成为行政行为的表达方式。行政行为是需要交流和传承的范畴,行政行为的表达方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动作形式、言行并用形式。作出行政行为,应当选取最能有效传达行政意图的表达方式,并通过记录、录音、摄像等方式整理成卷宗,存档备查。

  • 标签: 行政行为 表达方式 档案 卷宗
  • 简介:【基本案情】2015年1月11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何某以帮其女儿租合租住房为名,进入房东刘某(女)家中,采取持刀、语言威胁、捆绑、胶带封口等暴力手段,当场抢得刘某现金人民币400余元、手机二部、两张银行卡等物品。随后,何某强迫刘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在被拒绝后,何某就威胁要强奸刘某,并伸手对刘某进行猥亵,见刘某仍不说银行卡密码,随即离开。

  • 标签: 行为定性 入户抢劫 犯罪嫌疑人 银行卡 暴力手段 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