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3
246 个结果
  • 简介:【来信】编辑同志:今年年初,我与哈尔滨市一家公司订立了两年的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工资为每月1800元,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合同约定工资的80%,即每月1440元.在工作五个月后,我认为试用期工资低于哈尔滨市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于是提出加薪要求,但被公司拒绝.我想咨询一下,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 标签: 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 界定 合同约定 哈尔滨市 劳动合同
  • 简介:社会保险欺诈的概念在形式逻辑层面可以采用内涵定义+列举式外延定义的方法予以界定。从不同法部门对欺诈规制的立法内容来看,欺诈有法律行为层面的欺诈与法定主义层面的欺诈之分,社会保险欺诈属于后者,有必要在立法上明确社会保险欺诈的概念、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在社会保险领域中,道德风险与保险欺诈、保险诈骗之间为属种关系,外延上为相互包容的同心圆关系。根据我国现有立法,社会保险欺诈的构成要件由欺诈主体、欺诈行为、主观故意与危害结果组成,并且存在着欺诈表现行为缺乏抽象的类型归纳、欺诈行为的单向评价性、责罚手段欠缺层次化的体系构建等问题。

  • 标签: 社会保险欺诈 不同法部门 道德风险 保险诈骗
  • 简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义”是当前司法改革理念。围绕这一理念.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总体框架和重要部署,并进行了多方试点,但效果不佳。结合历次中国司法改革工作,会发现,司法改革大多是“雷声大雨点小”。为此,我们不得不反思,究竞怎么样的司法改革才被中国所需,才被中国人民所需。对这一问题,唯有深入认识中国实际,认识中国社会,认识中国人民,方可找到良方秘钥。而深入了解中国司法传统和传统司法,会发现,中国的司法其实是一种情理司法,是一种人民司法,是一种能动司法

  • 标签: 司法传统 司法改革 情理司法 人民司法 能动司法
  • 简介:干预司法是指司法裁判者之外的力量对司法活动进行过问、影响的行为.干预司法的治理关键在于记录.对显性干预应采用信息隔离和过滤的操作模式,由专门机构鉴别、分类、记录;对隐性干预应当给予法官特殊保护,允许其录音录像、选择多元备案程序甚至越级报告.记录后,应当由司法机关及时、全部、无保留地公开.干预司法的防范,在制度设计层面,要理顺法院与人大、行政机关、执政党等机构以及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提升法院的独立性;在制度实施层面,要加强职业保障,理顺法官与法院党组、行政领导和监督体制的关系,提升法官的独立性.

  • 标签: 干预司法 司法改革 司法独立
  • 简介: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这项改革实质是要改变在刑事诉讼中长期存在的以侦查为中心、以笔录卷宗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实现以司法审判标准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尤其是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作用,最终实现司法公正。

  • 标签: 司法公正 法律援助 司法鉴定 司法部 刑事诉讼制度 诉讼制度改革
  • 简介: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鉴定意见成为新的"证据之王",而鉴定意见相关制度的建构应基于对鉴定意见的合理界定。在不同的诉讼体制下,对鉴定意见的界定有所不同。通过比较"鉴定意见"与英美法系国家的"科学证据"、"专家意见"及德国诉讼法中的"鉴定结果"等概念,认为界定鉴定意见应紧扣其诉讼关联性、科学性、意见性三个基本属性,科学性与诉讼性的统一、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是鉴定意见的基本特征。由此,对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各类"专家意见",应具体分析其是否具备鉴定意见的特征,进行合理的定性及定位。

  • 标签: 鉴定意见 概念 特征
  • 简介:实践中对于宪法实施的日益强调要求相应理论构建的进一步精细化,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立法权的宪法界限。传统观点对于立法余地正当性的论证建立在宪法规范的框架秩序性质和立法权的民主正当性之上。但这并不足以为立法余地范围的界定提供有效的指引。原则理论将宪法规范视为一种最佳化命令的主张既能为立法者提供有效的行为指引,又为其提供了必要的自由形成空间,从而能够与传统观点中的合理之处有效兼容,构成对于立法余地正当性的完整论证。

  • 标签: 立法余地 宪法实施 原则理论 最佳化命令
  • 简介:隐私权内涵由最初的"独处权",发展至包括"私人秘密信息"和"私生活安宁"在内,再扩张至对私人信息和私人空间的自决,且呈现出从消极防御的权利向积极利用的权利转化的趋势,甚至可能包括"被遗忘权"。我国立法和学说均将隐私权定性为具体人格权,明确了其保护范围界定的前提,但对于其保护范围的具体界定却并无定论。本文梳理隐私权的产生发展过程,以明确隐私权保护范围界定的基本框架;梳理我国关于隐私权保护范围的立法和学说,旨在厘清隐私权保护范围界定的具体内容;最终提出以信息隐私权和空间隐私权构建隐私权保护范围的基本模式,指明两者在权利客体内容、侵权行为表现方式、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方面的区分,论证此构建模式的正当性。

  • 标签: 隐私权 私生活安宁 资讯自决权 信息隐私权 空间隐私权
  • 简介:公共利益是法学中的重要概念,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往往能反映现实制度的需要。国外诸多国家的宪法均对公共利益的界定有所表述,或繁或简,都是为了寻求公益与私益的相对平衡。我国的宪法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具有原则性和概括性,应当重视综合运用宪法解释技术,系统地看待公共利益的界定。在发挥宪法根本性作用的同时,须认识到公共利益界定完整路径的建构还需要立法、行政和司法的相互配合。

  • 标签: 宪法 公共利益 界定
  • 简介:"错案"一词在不同群体间的概念反射不同,理论界和实务界对"错案"的界定逻辑混乱、众说纷纭,各地也没有统一的标准。"错案"一词称谓的由来以及专家学者对于"错案"标准的界定与认知,在现实中存在界定偏差。实现错案追究制度的设计初衷,对"错案"的定义或者标准这一前提性概念进行合理的界定非常关键。"事实认定错"、"结果错"、"程序错"、"当事人权益受损之错"四种主要类型的错案审查标准,是界定错案的要件。

  • 标签: 错案界定 现实偏差 要件重构
  • 简介:"错案"一词在不同群体间的概念反射不同,理论界和实务界对"错案"的界定逻辑混乱、众说纷纭,尚未形成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要实现错案追究制度的设计初衷,对"错案"的定义或者标准这一前提性概念进行合理界定非常重要。剖析"错案"一词称谓的由来、专家学者对于"错案"标准的界定与认知、现实中存在的错案界定和审查标准是科学界定错案的关键。

  • 标签: 错案界定 现实偏差 要件重构
  • 简介:公共利益是法学中的重要概念,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往往能反映现实制度的需要。国外诸多国家的宪法中均对公共利益的界定有所表述,或繁或简,都是为了寻求公益与私益的相对平衡。我国的宪法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具有原则性和概括性,应当重视综合运用宪法解释技术,系统地看待公共利益的界定。在发挥宪法根本性作用的同时,要认识到公共利益界定完整路径的建构还需要立法、行政和司法的相互配合。

  • 标签: 宪法 公共利益 界定
  • 简介:在残酷的革命斗争年代,出于取得合法性的政治紧迫性,大众化司法成为人民政权展示其民主实践成就的重要政治象征。然而,司法的大众化实践却存在与生俱来的政治技术难题:如果允许缺乏政治觉悟的普罗大众完全自主地广泛参与司法决策,则有可能导致“法意”被“民意”所裹挟,这并不利于人民政权“改造社会”之目标达成。尽管“马锡五审判方式”成功塑造出一种“法意”兼顾“民意”的实践典范,但这种政治化典范所能起到的道德示范效应与实践应用价值是有限的。对于那种有可能影响政治宣传效果的“非典型性”实践,必须以相对于公众而言“不可视”的方式掩藏起来。在唯有“讲政治”的“典范”才具有“可视性”的二元体制中,“个体”的主体性价值与意义难以得到自我呈现,这反而在事实上压制了司法的民主决策潜力。

  • 标签: 司法民主 马锡五审判方式 群众路线 二元体制 政治典范
  • 简介:当前,关于执政能力概念与内涵的探讨成果很多,但普遍、抽象的执政能力概念的探讨仍然很有必要。界定执政能力概念需要考虑方法论、主体资格、能力标准和功能取向等问题。普适性的执政能力概念与内涵有利于拓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研究的视野,为当前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有益的启示。

  • 标签: 执政能力 概念 内涵
  • 简介:我国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投射出法律规制与社会信任的双重困境。这与理论层面医患关系法律性质的长期分歧难以界定深刻相关。通过对性质问题长期以来存在的各种争议观点进行对照式研究,可导出医患关系实质上类同于英美衡平法上的被信任者义务性质,其意在维护患方的"相当生活水准期待",故而具有市场-社会的二元面向。鉴于此,纾困的关键在于构建并强化医患关系的信任内核。实践中应当不断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并着意形塑相关社会性组织架构,开启医患双方开放参与、交往互动的治理进路,从而促成医患关系的良性转型。

  • 标签: 医患关系 法律性质 被信任者义务 信任
  • 简介:知识、财富和身份是构成乡绅概念的三大核心要素。从明清至民国中期,这三个要素逐渐发生演变。知识要素从明清时期的功名发展为清末民国时期的学识,此为表层的显性要素。财富作为乡绅概念的更深层次要素,是乡村知识分子成为乡绅的物质基础,且伴随着清末民初的绅商对流,财富要素的比重有所上升。身份是乡绅概念的根本性要素,明清时期的乡绅为建构一个乡村共同体而扎根于乡土,在与国家权力的博弈中谋求一种合作共治的乡村治理状态,但清末以降,绅权的乡村根基转为国家授权,而乡绅"劣化"逐渐成为一种普遍性话语,民国中期以后则不再有真正意义上的乡绅。

  • 标签: 乡绅 士绅 绅商 权绅化 乡绅社会
  • 简介:到法院交材料被拒,即使勉强收下了,也不出具收据;给法官打电话不接,即使终于接通了,答复仍是“等待”!……相信这类到法院“打官司”的经历,不少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都有切身感受。自去年年底笔者与同事前往北方某高级法院,办理有关申请再审的亲历和见闻在2016年第5期《民主与法制》发表后,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居然拒绝接转来访群众递交的材料(非要来访者与承办法官联系接件或到法院外面去寄快递)、那位北方大爷因千里迢迢送来的材料被拒收而与窗口法官吵架的情景,总历历在目,挥之不去,如影随形!

  • 标签: 司法为民 《民主与法制》 高级法院 诉讼代理人 申请再审 服务中心
  • 简介:司法”是具有特定含义的概念,在我国法治体系内特指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行为。司法部作为负责司法行政事务的机构,简单地以“司法”二字冠之,必然与真正行使司法权的机构相混淆。在深化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厘清司法行政机构的定位并提出为之更名的参考建议,尤为必要。

  • 标签: 司法 司法行政 机构称谓
  • 简介:本刊讯3月18日上午,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部署,认真对照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

  • 标签: 人民群众 公正司法 司法为民 周强 “两会”精神 期待
  • 简介:要实施"以德为先"选拔任用干部,对干部道德内涵的科学界定,就成为其中的关键问题。近年来,全国许多地方的组织人事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干部道德考核的制度,对干部道德指标的内涵做了初步探索,比如突出对干部的政治品质要求、把私德纳入干部道德考核指标等。但由于探索时日较短,各地界定的干部道德指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内容表述含混"、"指标设置过于理想化"等弊端。因此,有必要以科学的视角对干部的道德指标重新进行反思和重置。比如,干部的道德指标应有"统"有"分",不能要求干部在道德上"千人一面",设置干部道德指标应"抓大放小"、要"宽紧有度"等等。

  • 标签: 干部选任 道德指标 内涵 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