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刚到伦敦,我便一猛子扎进了我神往已久的博物馆、美术馆。连口气儿都不喘地游了几天之后,刚抬头换口气,便又心头一热。忙拽住斯蒂芬的脖领子,说:“老钟,我要听音乐会!”斯蒂芬的中国名儿叫钟思弟,是我的铁哥儿们,也是个音乐家,中国通,专门研究中国北方的民间管乐。虽然他是个纯种的盎格鲁·撒克逊,可跟我却绝对地臭味相投。他眨眨眼,问:“你要听什么音乐会?Classic?Jazz?Pop?还是Rock?”我说:“莫问这许多,先切五斤上好的牛肉,店里有好酒,尽管上来!”于是,便又一猛子扎进了音乐会。什么伦敦皇家交响乐团,什么日本尺八独奏,什么印度民间音乐,偷一句俗透了的话说,那才叫“琳琅满目(耳?)”。但那些日子老钟忙着演出和录音,大部分音乐会是我一个人
简介:<正>《乐记》是闪耀着我们祖先的文明和智慧、闪耀着现实主义和唯物主义美学光辉的有着不朽价值的艺术思想遗产。尽管对《乐记》的成书年代有着两种传统的分歧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它是出自春秋战国之际的公孙尼之手,一种意见认为它是西汉河间献王刘德所编纂。正像《周礼》虽不是成书于西周时代,但它所反映的大体上是西周时代的制度一样,我以为《乐记》所反映的基本上或大体上也是西周时代的音乐理论和音乐美学思想。《乐记》对于音乐艺术的特殊本质,已经有了朴素而正确的理解,它说:“故人不耐(能)无乐,乐不耐(能)无形。”“夫乐者,象成者也。”音乐的本质,就在于它是一种形象。这是关于音乐艺术的形象性的最早的论述了。音乐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形态,它有着不同于其他艺术形态的特点,是通过声音的运动(高低、长短、节拍、旋律)和声音的往复回旋,构成抽象的形象。音乐的形象,便是通过音响对欣赏者听觉的刺激,唤起的对作曲家所创造的形象的把握,它把欣赏者带进为音的世界所构筑的典型意境和典型情绪中来,从而搅动起欣尝者情感的
简介:包括Proms在内的英国的音乐会一般提前半年就可以订票。在我确定好来英国的时间之后,第一件事就是订购Proms音乐会的门票。遗憾的是,我还是错过了本届Proms中的多场特别值得看的演出,除了在我抵达英国之前就已经上演的音乐会版《尼伯龙根的指环》(巴伦博伊姆与柏林国家歌剧院)、《唐豪瑟》《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以及哈丁指挥马勒室内乐团演出的舒曼《第二交响曲》和西贝柳斯《第七交响曲》等音乐会之外,有多场音乐会的门票在差不多三个月之前就已经售罄,比如杰吉耶夫与伦敦交响乐团合作的鲍罗丁《第二交响曲》和古拜杜丽娜《白马骑士》。还好可以安慰的
简介:中国历史上,“乐”概念至少发生过三次变易,一是西周“礼乐”之“乐”变殷商及其以前的图腾之“乐”、二是汉代“五声八音总名”之“乐”变西周“音声舞容”之“乐”、三是近现代“艺术音乐”变“五声八音总名”之“乐”。《乐记》作为后儒对西周礼乐制度的追记,“礼乐”之“乐”是其讨论的主体。但其中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殷商及其以前的“乐图腾”观念。本文以“乐本篇”为例,分别讨论“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乐通伦理”、“审乐知政”及“郑卫之音”、“桑间濮上之音”中所涉及的图腾之“乐”,认为,只有用“图腾之乐”这一“乐”观念阐释这些重要范畴,才能合式克服以往儒家经典注疏文献中存在已久的隔膜或误解。
简介:<正>《乐记》作为古代歌舞艺术的理论著作,的确是一部以音乐为主要基础的艺术理论著作,用今天的话来说,的确是一部音乐美学著作,正确地说,是一部以古代社会学思想为基础的音乐美学著作。虽然今天还有人认为不是一个人的理论著作,而是汉儒从前代典籍中抄辑而成的关于“乐”的一部杂纂的书。无疑的,这是不符合事实的。这主要由于对于一些古代记载缺乏深入研究,仅凭某些不明确的文字而臆断的。因为从《乐记》本身来看,它的理论构想是明确的,有条理、有层次,每一章的主题是鲜明的,整部书可以认为是一部体系完整的艺术理论著作。因为对“乐”的形成,与它处于对立地位、同时又同样作用于社会生活的“礼”的辩证关系,特别是与政治治乱、社会风气、人民情操、个人品德之间的关系,以至歌舞艺术的内容与形式的表现、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