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公民教育是把公民培养成为责权主体的过程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教育也就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积极、自主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的责权主体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和不同的国家,公民概念有所不同。从历史上看,公民一词最早始用于古希腊,并为古罗马沿用。这时的“公民”主要指在法律上享有特权的一小部分自由民。到了中世纪,教会和封建君主成为国家和人民的主宰,个人是上帝的子民和封建君主的臣仆。人不属于自己,而属于上帝和君主,没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在诸多的教育原则中,“重视个性原则”究竟出于哪位教育专家的思想,无法考究。负责日本第三次教育改革的临时教育审议会,基于对日本过去教育的深刻反省,使用了这个原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权威性文献《学会生存》,把这个原则作为了当代教育的宗旨。其实,早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孔子在教育实践中就开始运用了这个原则。他对学生的个性特征有深刻的观察和分析,《论语》载有许多这方面的材料。在世界教育史上,也不乏使用个性原则进行教育实践的成功的范例。那么,在集体教育中有无贯彻这一原则的可能?如果可能,究竟应当怎样运用这一原则?这是班级工作中一个值得深究的重要课题。
简介:课堂教学过程中同时存在两种活动,一是教学活动,一是组织管理活动。组织管理活动是开展教学活动的保证,教师要对课堂教学活动加以组织与调控。建立良好的纪律,集中学生的注意,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以实现本节课的教学目标。课堂教学不仅是知识传授,也是师生感情交融思想共鸣的过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基本相同的情况下,课堂气氛愉快和谐的班级成绩显著高于课堂气氛不和谐的班级。心境差的学生学习效率低已被国内外多项研究所证明。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励学生专心学习。因此,我们认为搞好课堂教学中的组织与调控是一项重要的组织教学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