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证券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上市被称为连接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的桥梁。本文对证券上市标准的考察主要是基于证券集中交易场所——证券交易所对上市的要求,因此,在这里证券上市采狭义,即指已经发行的证券经过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行为,也可称为证券交易所上市。对于证券上市监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上市标准和上市程序。上市标准是对证券的实质审查,上市程序则是流程上的控制,两者分别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为证券上市提供制度上的保障,符合市场自律和完善监管体系的要求。各国、各地区证券管理立法大多对上市标准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具体规定主要由证券交易所自行决定。
简介:<正>一、我国商事立法现状我国现行商事立法主要由《民法通则》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各类单行商事法律组成。《民法通则》对各类商事法律关系给予宽泛指导,各单行商事法律对各类商事法律关系作出具体安排。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国际间经济贸易往来逐渐频繁,现行商事立法模式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且弊端日益显露。(一)商事立法体系不完善,存在诸多立法空白我国商事立法体系不完善是由现行商事立法模式决定的,立法模式的局限性导致商事立法在诸多领域出现空白。众所周知,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它所追求的价值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