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业台账资料是公安交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各项日常公安交管工作过程的反映和记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商南交警大队针对以往各股所队的内业资料建设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狠抓内业台账资料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结合业务工作特点,统一台账资料种类.大队根据交管、宣传、事故、车管、法制、内务、巡警中队等不同岗位和业务工作特点,在年底前,由各业务股室确定出各中队和股室在下一年度需要建设的台账内容和式样,由牵头部门汇总后报大队会议研究确定,并由大队统一出资印制后发放.目前,大队统一印制了《会议记录》、《电话记录》、《干警考勤簿》、《工作日志》、《值班记录》、《查岗登记簿》、《信访案件登记簿》、《辖区基本情况登记簿》、《辖区机动车分布情况登记簿》、《隐患路段排查登记簿》、《接出警登记簿》、《路查登记簿》、《勤务安排登记簿》、《"五进"宣传活动登记簿》、《客运车辆检查登记簿》、《简易程序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登记簿》、《一般程序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登记簿》、《行政案件处理登记簿》等业务台帐30余个.做到了台帐资料种类统一、内容统一、外观统一、装订统一,既符合上级的要求,又符合工作实际.彻底告别了以前台帐资料种类要求不统一、台帐式样不标准,五花八门,杂乱无章的局面.
简介:在现代行政合法性危机的背景下,传统的法律效力概念已不足以解释变化的现实。通过学理分析可以发现,传统的效力概念背后蕴藏着“正确性效力”和“权威性效力”两个维度。正确性效力只有有或无的区别,有正确性效力的规范应当得到服从;权威性效力可以在程度上区分大小,有权威性效力的规范应当得到尊重。另外,正确性可以区分为正义和拟制正确,权威性则包含理论权威与制度权威,制度权威又可分为绝对制度权威和相对制度权威。正确性效力背后的正确性是一种拟制的正确性,权威性效力背后的权威性则是理论权威与相对制度权威的结合。在正确性效力和权威性效力区分的理论框架之下,对于规则的司法审查应建立起先正确性效力后权威性效力的审查方式。
简介:面对日益复杂的行政事务,传统行政法学研究体系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现代行政法学寻求变革的一种体现便是规制理论。规制理论需坚持传统严格法律拘束及法律形式学说的解释方法。当前户外广告规制领域,一些政府的规制方式看似运用了规制理论对社会资源进行了合理化配置,实则无法经受诸多合法性的非难。公、私阵地上的户外广告发布经营权并不相同.私人阵地上的户外广告发布经营权本身是以私法权利义务关系为基础所构建的权利束。户外广告管理的规范模式应当区分此二者,除对公共阵地进行行政特许之外,政府的主要责任在于对户外广告市场的监管。作为规制理论运用的前提,合法性的论证需要超出行政法的范围,放眼于更广的制度框架内,进行全面彻底的审查。惟此,规制理论才能在维护体系之完整的前提下,去探讨最佳的决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