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庭审实质化是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本质要求,实现庭审实质化必须完善量刑程序.我国量刑程序存在“重定罪轻量刑”的传统法律思维、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检察机关对法院量刑裁决具有较大影响力、未充分体现刑事辩护的价值等问题.需要将定罪量刑程序予以有效区分,对于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确立完全独立的量刑程序.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拓宽量刑信息收集的渠道、用证据增强说明力,吸收被害人对量刑过程的参与、尽可能还原案件真相才能切实改变庭审虚化现象以期真正实现庭审实质化.
简介:酌定量刑情节在限制死刑适用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司法实践中,存在司法审判人员对其重视不足、评判主观随意性较大、受到外部社会因素过分影响等问题。要克服改正这些问题,应当正确认识酌定量刑情节对限制死刑适用的作用,全面考量死刑案件中的每一个酌定量刑情节;要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规范酌定量刑情节限制死刑的适用;还要提高法官的业务能力和道德素质。
简介:受贿罪是典型的职务犯罪,其严重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的实施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的颁布,受贿罪的量刑问题越来越突出,传统的“数额中心论”已经不能对受贿罪的危害性进行正确评价。
简介:不同于刑法第59条规定的没收财产刑,刑法第64条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违禁品、供犯罪分子所用的本人财物的没收(特别没收),属于对涉案财物的最终处置方式。特别没收的性质应归为非刑罚性质的没收;适用特别没收时,应遵循法院最终处置原则、没收最大可能原则与提供救济原则;“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范围应界定为犯罪工具以及包含在犯罪构成要件之中的财物;在适用特别没收条款时应注意对“供犯罪所用”与“本人财物”等条件的把握,参照罪刑均衡原则,并对该财物进行与违禁品相当性的判断。
简介:2016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案例62号《王新明合同诈骗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案例,现对该指导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
简介:2016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案例61号《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案例,现对该指导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
庭审实质化视角下量刑程序完善研究
酌定量刑情节在限制死刑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受贿罪量刑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基于2014年全国4205份判决书的研究
“特别没收”的司法失衡与规范重塑——以“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之没收为视角
《王新明合同诈骗案》的理解与参照——数额犯中既遂与未遂并存的量刑
《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的理解与参照——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有桁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种睛形和量刑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