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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最高法院近年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对法院内部工作人员强力约束,以遏制对案件的违法过问现象,而2011年2月发布的《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是正式建立起规制法院内部人员违反法定程序过问案件的标志性文件,该文件明确要求对违反法定程序过问案件要登记备案。

  • 标签: 登记备案制度 案件 违法 违反法定程序 最高法院 内部人员
  • 简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产生后需要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种行政登记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业主委员会有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本文试从行政登记行为的性质和业主委员会的主体资格分析入手,把对业主委员会的登记行为定性为以观念表示作出的行政行为,并从可诉行政行为的结果标准和必要性标准上得出这种登记行为的不可诉性,业主委员会也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 标签: 南阳市 幸福小区业主委员会 房产管理局 违法登记案 结果标准 必要性标准
  • 简介:患者家属拒绝签字行为属于法律上的不作为行为,不具备违法阻却事由,由于家属对于死亡结果通常存在主观上的过失,拒签家属应当负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在家属拒签的前提下,医生不采取急救手术符合法律上的不作为条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构成其不作为的违法性阻却事由,属于行为人对违法性阻却事由的认识错误。如果医生对于患者死亡结果具有过失或者具备了主观责任条件,就应当以医疗事故罪定罪,反之则属于违法行为但不负刑事责任。

  • 标签: 不作为 违法性 特定义务 认识错误
  • 简介:<正>在第一部《婚姻法》颁布40周年,第二部《婚姻法》颁布10周年之际,为了进一步强化婚姻登记管理,认真查处违法婚姻,保证《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的贯彻实施,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湖北省咸宁、通山两市县采取有力措施对1981年至1990年4月的婚姻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加强了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根据笔者的调查,将咸宁、通山两市县的具体做法报告如下:

  • 标签: 违法婚姻 婚姻法 管理工作 婚姻家庭 婚姻登记 湖北省
  • 简介:解决正犯、共犯的违法关系问题,应分两个步骤:首先合理界定共犯从属性的不同层次,继而在其基础上以共犯的处罚根据论厘定正犯、共犯之间的违法关系。共犯从属性可分为'作为必要条件的从属性'以及'作为连带作用的从属性'。正犯、共犯之间的违法具有连带性,两者之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不存在一个合法,另一个违法

  • 标签: 正犯 共犯 共犯从属性 共犯的处罚根据 违法连带性
  • 简介:对于商事不实登记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问题,我国相关立法存在严重缺陷。国外立法区分不同原因下的不实登记的责任追究的做法,值得借鉴。为维护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我国立法应当明确规定商事不实登记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

  • 标签: 商事登记 不实登记 效力 外观主义 安全与效率
  • 简介:被处罚人:谢洪波,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期间.在没有办理律师执业证年检注册手续的情况下,仍在江西(省直)国际贸易律师事务所办案。根据《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一款的规定,江西省司法厅以赣司律罚决字[2001]1号(2001年7月11日)决定给予谢洪波警告,

  • 标签: 律师违法违纪 违法违纪通报
  • 简介:<正>目次一、税法上的"违法所得"(一)"违法"的含义(二)"违法所得"与"非法所得"(三)"违法所得"与"应税所得"二、违法所得可税的法理根据(一)可税性理论与违法所得的可税性(二)税收公平原则与违法所得的可税性(三)实质课税原则与违法所得的可税性三、违法所得可税的现实意义(一)便于税务机关在实践中的操作(二)便于发挥所得税对收入的调节作用(三)便于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四、"违法所得可税论"与"应税所得合法论"(一)我国传统的"应税所得合法"理论(二)征税不等于征税对象合法五、立法比较与建议(一)外国的立法和实践(二)对我国立法和实践的建议六、结语违法所得的可税性在各国的税务实践中早已有之,但在我国却长期未被重视,直到实践中两类事件的增多,才引起理论界的进一步研究:一是前几年南京、沈阳、广州等地税务机关先后对娱乐场所的服务人员(包括"三陪服务人员")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是大量违法经营的企业被查处,对其被查处以前缴纳的税款如何处理引

  • 标签: 违法所得 应税所得 税收公平原则 征税对象 事实行为 违法经营
  • 简介:关于共同犯罪在什么方面具有共同性这一涉及共犯的根本问题,理论上存在(部分)犯罪共同说和行为共同说的对立。我国通说主张(部分)犯罪共同说,即认为共同犯罪本质上是数人'共犯一罪'(罪名同一性说或者罪名从属性说)。但该说存在着无视共同犯罪的实质是客观归责、不当限缩了共同犯罪的成立范围、有违责任主义以及造成定罪和科刑的分离等诸多问题。从共同犯罪的立法和理论旨在解决参与人的客观归责问题和责任个别作用的原理出发,只要各参与人之间具有行为的共同或者违法事实的共同,即可成立共同犯罪。在此基础上,结合各参与人的责任内容予以定罪处罚。所以,共同犯罪的本质在于'数人共犯数罪'(罪名独立性说)。

  • 标签: 共同犯罪本质 犯罪共同说 行为共同说 因果共犯论 责任个别作用
  • 简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救济方式所涉及的"显性行政纠纷"仅涵盖了部分违法执法,大量违法执法未进入救济途径,而是为行政相对人所容忍。行政纠纷与民事纠纷在容忍原因、消解方式等方面明显不同,"隐性行政纠纷"不易消解。相对人的容忍,不仅使监督行政机关的作用受限,积聚的矛盾也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隐患。在制度上应当考虑相对人的弱势地位、相对人行为的违洳}生、管理关系的持续性等容忍原因,从遏制行政机关威权报复的角度寻求破解之道。行政公诉为外显被容忍的违法执法提供了理论指引,但需将私权益纳入行政公诉范围。同时以法人类学"纠纷三阶段"理论中的容忍阶段为突破点,通过社会组织举报、检察机关介入,外显被容忍的违法执法。

  • 标签: 违法执法 纠纷三阶段理论 容忍 行政公诉
  • 简介:2005年6月开始,犯罪嫌疑人谈某为给他人利用虚假资料办理户籍而骗取出入境证件,从中牟利。期间谈通过朋友梁某结识犯罪嫌疑人黎某,在得知黎与本市某派出所户籍民警陈某相熟后,于是请黎某联系陈帮忙办理。黎某于是按照谈某的要求与陈某联系商议办理证件条件。陈某遂通过黎某告知谈某:“办理一个虚假户籍和身份证收1.2万元”,谈某得知后又通过黎某与陈某达成了1.15万元的价格。此后,谈某通过黎某总共将16.2万元的“好处费”和意图出境人员的虚假身份资料转交给陈某,由陈某违规办理了17人的户籍和身份证。在此过程中,黎某多次在陈某与谈某之间往来促成“交易”,其后,

  • 标签: 出入境证件 犯罪嫌疑人 居间 违法 虚假资料 出境人员
  • 简介:《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以下简称《行政违法法典》)是当前世界上一部较新的行政违法类法典。该法典在内容上既包括了行政违法行为如何处理的相关问题,同时在分则中又详细列举了十七个领域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该法典具有内容全面性和观念体现时代性的两个突出特点,在行政违法的内涵、公职人员行政违法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法典化等方面与我国行政违法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别,通过比较研究对完善我国行政违法问题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意义。

  • 标签: 俄罗斯 行政违法法典 行政违法
  • 简介:在德国刑法教义学中,人们习惯于将犯罪说成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的和有责的行为。不过,我们仅凭这些定语还无法从内容上确定,犯罪行为究竟指的是什么。实际上,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所充当的是某种检验程序的角色,借助这一检验程序,能够回答,某人是否实施了可罚行为。

  • 标签: 刑事违法性 德国 犯罪行为 构成要件 检验程序 教义学